【正見新聞網2022年12月17日】
12月14日下午,加拿大國會全票通過打擊非法人體器官摘除和販運法案S-223。國會議員和專家表示,要確保有效執法。
S-223法案最初由參議員阿陶拉詹(Salma Ataullahjan)提出。該法案提議通過修訂《刑法》,設立針對販運人體器官的新罪行,並擴大對新罪行的域外管轄權,從而加強加拿大對此類行為的監管。法案還尋求修改《移民和難民保護法》,規定如果永久居民或外國國民從事未經知情同意的器官摘除和販運活動,則不得進入加拿大。
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副主席、國會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ius)14日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我們需要繼續開展工作以確保有效執法,與各省合作(對加拿大人在境外進行器官移植)進行披露和報告,以便我們能夠查明器官摘取和販賣案件。」
他認為下一步是研究加拿大人如何向政府報告境外移植器官的案例,「這可能需要聯邦、省級政府之間圍繞該問題進行一些對話,但既然該法案已通過,鑒於法律現在的規定,它是為政府提供了一個機會,讓他們可以研究如何確保法律得到執行。」
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是率先參與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員之一,他與已故前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聯手調查,最終形成了報告以及《血腥的活摘》(Bloody Harvest)一書。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對中共活摘器官的指控屬實。
麥塔斯對大紀元說:「為使(S-223)立法生效,各省需要求醫療從業者向移植旅遊相關部門報告。」
他解釋,因為回國的器官移植遊客一旦需要抗排斥藥物,就會被醫療從業者所知。一般情況下,醫療從業者的保密規定會阻止其傳遞患者信息,但要求報告患者在國外購買器官的情況應除外。
麥塔斯說,該法案延遲的原因之一就是這個問題。當年參議院在該法案的前版本中包括了強制報告(mandatory reporting)。眾議院以要求報告屬於省級管轄範圍為由,從參議院法案中刪除了該條款。
「由於這種剝離,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法案有所不同,因此,參議院不得不重新制定該法案,去掉了『強制報告』條款。大選介入後,終止了這一(立法)進程。一切都必須從頭開始,重新完成這個更新的結果,就是這個法案(S-223)。」
吉尼斯認為,即使沒有「強制報告」,S-223立法也是重要而積極的一步。「違法者們仍然可以為此受到起訴。」
保守黨議員、國會外交委員會國際人權小組委員會副主席維爾森(Arnold Viersen)告訴大紀元,該法案下一步是要獲得御准(Royal Assent)並正式成為法律。「這應該很可能會在2 月份的早些時候發生。」
他說:「S-223被宣布為法律的時候,警察就可以調查參與活摘器官的人了。這也是讓中共注意『我們知道發生了什麼,我們正在加拿大通過法律來確認這一點。』」
吉尼斯議員強調,該法案在扭轉活摘器官事態方面,有強大的能力。因為,S-223是「切斷對活摘器官的需求的重要立法,如果少一些國外來接受活摘器官的人,就會減少受害人的數量。所以我希望,S-223通過減少對器官的需求來挽救生命,並且我們將看到其它國家通過類似的立法來減少(器官)需求。」
他稱S-223「向前邁出了激動人心的一步」。「我希望世界上每個國家都能通過這種立法,以便我們能夠最終制止(活摘器官)這種做法。」
14日晚,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在招待會上引用麥塔斯的話稱中共活摘器官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他說:「經過超過14年的努力,這項法案通過了,喚醒了加拿大人對中共政權的邪惡本質的認識。」
「希望加拿大能夠制裁針對法輪功和任何良心犯的暴力犯罪者,並阻止他們進入加拿大。」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