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仍特別嚴重!

石銘


【正見網2024年04月16日】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據明慧網報導的信息的不完全統計,2021年至2023年,河北省張家口市至少有563人(次)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1人在迫害中離世;21人被非法判刑、被勒索罰款累計19.3萬元;100人被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拘留;至少441人次被騷擾。

現列舉部分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案例:

案例1:法輪功學員趙林是張家口市糧機廠退休工人,家住張家口市橋東區。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上午,趙林被張家口市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尹遜國等三個警察綁架,警察還非法抄走電腦,同時抄走真相資料等私人用品。

張家口市橋西區法院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十一月二日兩次非法庭審趙林,並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對趙林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看守所通知趙林的家屬,稱趙林因肺部出現病症已被送往張家口市第一人民醫院。據悉,當時趙林只能靠呼吸機吸氧。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趙林永遠停止了呼吸,終年六十九歲。

案例2:2021年3月16日,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非法判刑宣化區法輪功學員楊建錄8年,被勒索罰款1萬元。

案例3:赤城縣法輪功學員張玉梅等四人,在2020年2月13日,因到鄉下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迫害。

2021年6月30日宣化區法院誣判她們四人,張玉梅被誣判五年,罰款2萬元;陳鳳清被誣判四年半,罰款1.5萬元;劉俊被誣判四年半,罰款1.5萬元;曹玉蓮被誣判三年半,罰款1萬元。她們對誣判進行了上訴。

2021年10月16日,張家口市法院沒有二次開庭,沒有通知家屬,而是低調的給她們下達了維持原誣判的判決書,並且在10月19日也沒有通知家屬,悄悄地把她們發送到了監獄迫害。劉俊被發送到唐山市冀東監獄,張玉梅、陳鳳清、曹玉蓮被發送到石家莊市女子監獄。

案例4:2021年11月15號上午,法輪功學員王桂萍被蔚縣國保警察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走脫的王桂萍於2021年11月22日遭綁架,關押在張家口看守所。2023年3月中旬被邪黨法院冤判8年半,已上訴。

案例5:張北縣法輪功學員張霞、張秀玲、邢果花(當年75歲),2022年5月6日被張北縣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張霞五年,罰款三萬元;張秀玲四年,罰款兩萬元,邢果花三年,罰款兩萬元。張霞向張家口中級法院上訴。邢果花、張秀玲已經於五月七日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迫害。

案例6:2020年12月3日中午前,河南洛陽公安局來人,經與河北省公安廳聯繫,通過張家口市公安局,到鳳凰城小區孫萬帥家把他綁架,電腦、手機也被搜走。孫萬帥被非法關押在洛陽市公安局南昌分局,據稱因其在微信上轉載了一些中共認為比較敏感的內容,發到了朋友圈。2022年7月,孫萬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三萬元。

案例7:北京市延慶區法輪功學員郎東月女士被迫流離失所多年,2021年12月14日,在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

2023年3月8日,郎東月被非法開庭,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庭審無法繼續。2023年7月獲悉,郎東月被河北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非法判九年、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上訴到中院。張家口市中級法院罔顧事實,走個過場,非法維持冤判。

被綁架、抄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例在這裡不一一列舉。

善惡有報的天理在兌現。在這裡只舉一例:原河北張家口市公安局局長程蔚青,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21年10月9日以患腦瘤的形式遭惡報喪命,才五十出頭。2012年12月程蔚青在任職衡水市公安局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直接參與領導、指令、組織對衡水市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長期的騷擾、關押、抄家、判刑甚至是酷刑迫害。程蔚青還策劃指使了對衡水市法輪功學員的「敲門行動」、「清零行動」。

2019年12月26日程蔚青調到張家口市擔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據不完全統計,從2020年到2021年初,即程蔚青上任一年多期間,被綁架的張家口法輪功學員就有118人次,其中11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53人次,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搶劫,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上門騷擾、甚至威脅恐嚇,多人被迫流離失所。

就在程蔚青緊鑼密鼓地籌劃著名如何在張家口開冬奧會前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之時,他終因患腦膠質瘤不治,於2021年10月9日在罪惡中結束了生命,終年51歲。

奉勸那些至今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黨政及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洗腦班等直接參與迫害的惡人惡警,不要再繼續做惡,做違法犯罪的惡人!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從目前中共的國際國內處境來看這一天很快會到來,令所有參與迫害的作惡者趕快驚醒,審時度勢,停止迫害,悔過自新,為自己也為家人留下一點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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