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大法弟子的自辨狀



【正見網2024年08月28日】

各位法官:你們好!    

首先聲明一點,我是不應該站在被告席上的,我和千千萬萬遭受無端迫害的法輪大法弟子們一樣,蒙受著千古奇冤!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理應享有《憲法》所賦予的合法權益——為我自己以及我所涉及的修煉團體做無罪辯護。為此,敬請允許我暢所欲言,並且不會因為我的真情實話而因言獲罪,這應當是做人的最基本權利!

一、修煉法輪功合法

1、對我及其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判刑迫害是利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來加以構陷的。其實,此罪名完全和法輪大法對不上號,是明顯的錯用、濫用法律。截至目前,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修煉法輪大法是違法犯罪,也沒有說修煉真、善、忍是什麼邪教。當然,有些法制觀念薄弱的人是拿什麼所謂的《兩高的司法解釋》來作為辦案依據的。其實,這個基點已經就是差之毫厘、謬以千裡了。大家理應明白,就目前中國的立法權只有人大才擁有,相應也只有立法機關才有法律的解釋權;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只是執法機關,根本沒有立法權,既然無權立法,那麼,執法機關隨意解釋法律那本身就是越權表現,是與「依法治國」的原則相違背的。那麼,把不具備立法資格和立法權力機關的解釋條文當作法律規定來作為辦案依據,本身就是不嚴肅、不負責、不合法的。當法律真正健全和完善的時日,一定會受到追責的。

2、所謂的邪教,200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手機百度可查到)。並且這個文件分別又在2005年、2014年原版原文面向整個社會鄭重重新發布;並且時至今日,關於邪教的相關認定僅此一份。這充分可以說明法輪功與邪教從根本上毫無任何瓜葛。

3、憑我個人不完全的記憶,按照國際相關組織對邪教的認定標準以及邪教的具體特徵表現是:斂財、貪污、殘害生命、亂倫亂性、煽動仇恨、弄虛作假、吹崇暴力、不講積德、不講行善、強行洗腦、一言堂灌輸、控制信徒許進不許出等等等等。

而法輪大法的最根本宗旨是教人崇尚真、善、忍理念,最終同化真善忍宇宙最高特性;通過在複雜的常人社會中、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中,不斷的向內找自己的不足、不斷的修煉自己的一言一行、甚至一思一念,不斷的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做更更好的人,最後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創始人李洪志大師不僅全面系統的論述了「真善忍」的宇宙法理在不同層次的展現,而且以自身超凡脫俗的偉大形像為大法修煉者們做出了表率和典範。
法輪大法大道無形,沒有組織、沒有領導、沒有花名冊、來去自由,想學就學,不學就走,不會控制任何人;從來不收取任何費用,根本不接觸錢財,並且要求弟子看淡對名利的執著追求,與斂財毫不沾邊;法輪大法師父在講法中鄭重告誡、明確要求弟子們不能殺生、也決不允許自殺,是最為珍愛生命的;法輪大法上億的弟子們都在身體力行實踐和證實著真、善、忍大法對整個人類道德的提升以及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這是舉世聞名、人所共知的。

如果有人利用強權非要把真善忍說成是「邪」的,那麼請問:什麼才是「正」的呢?!如果站在「假、惡、暴」的基點和標準上來衡量、認定、判別正與邪的話,也就是把「假、惡、暴」當作是「正」的時候,那麼,所謂的「正」恰恰是真正的「歪」和「邪」;而所刻意誣衊為「邪」的正好是最「正」的!問題的關鍵在於所站的基點以及衡定事物的標準。而真正衡量好壞、善惡、正邪、是非、對錯的唯一標準卻是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這三個字。絕不是強權、暴力和任何一個政治組織及勢力。

歸根結底一句話:法輪大法是群眾性佛法修煉團體,既非教,更不邪!

4、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請問具體是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什麼樣的社會危害?我們是一群以真善忍法理為宗則嚴格要求自己積德行善、修心正己的佛法修煉人,既沒有破壞什麼法律實施的主觀意願,又不具備破壞法律實施的客觀條件和能力,更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後果。何罪之有呢?!

5、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了第50號文件,該文件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簽發,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國務院公告了該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並將其刊登在《國務院公報》2011年第28期上。該文件廢止了161個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這第50號文件說明,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初期,有過禁止法輪功出版物發行的違法文件,而為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方針,自2011年3月1日起,法輪功書籍已被全面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既然法輪功書籍合法,那麼對法輪功的介紹、講述法輪功真相的相關資料當然合法。有關法輪功的所有物品應該都是屬於私人合法財產,絕不應當成為所謂的犯罪證據。那麼,法庭能否拿出可以否定「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的明文規定或者相關文件嗎?如果拿不出來,是否涉嫌執法犯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法無明文不為罪」,這是刑法的根本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注意,這裡特彆強調的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得定罪處刑。」法庭能不能找出具有立法資格機關單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明文規定,來指名道姓明確說明法輪功就是如何如何?這裡要特別注重 「法律」和「明文」二詞。如果找不到,是否涉嫌故意陷害、濫用法律、執法犯法?!

6、《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人無權干涉。

7、信仰真善忍是屬於意識形態範疇之內的問題,法律只能處罰和約束人的行為,而不可以依據人的思想來被定罪的。所以,對我們(法輪功修煉者)的立案、審查、羈押、審判等等一系列的所謂司法程序都是非法的。

二、某某某國保和某某某檢察院違法辦案

某某某國保警察一行10人左右闖入我店裡,沒有出示搜查證,沒有告訴我案由,進去就搶走我的手機、鑰匙,開始到處亂翻,在沒有搜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的情況下將我綁架回家,強行打開我家房門,又開始在家裡非法搜查。搜查完畢後讓我跟他們走,我堅決抵制,他們其中兩個年輕警察強行把我抬出家門,後把我送到某某某看守所。

在我被非法關押37天後取保候審,過了一年,某某某國保隊長又把我的所謂案件遞交到檢察院。我請了為我做無罪辯護的北京律師,當律師到辦案檢察院閱卷的時候,他們百般刁難,最終沒有讓閱卷。涉案當事人聘請律師、受委託律師查閱卷宗這些都是法律明文規定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無故強行剝奪我理應享有的這些權益,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是否涉嫌違法?這是否想要故意製造冤假錯案?

某某某國保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搶劫罪等。某某某檢察院涉嫌包庇罪、瀆職罪、濫用職權罪等。

三、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自1992年傳出後,以其超常的祛病健身效果和道德感召力,通過人傳人、心傳心,在短短的7年之內吸引了上億人修煉。修煉者不分年齡,上到八、九十歲的老人,下到幾歲的兒童;不分階層和職業,上到高官、名人、學者、億萬富翁、世界一流的科學家,下至平民百姓,遍布社會各層,普度眾生。

大法要求修煉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來修行自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無條件地找自己的不足。不跟人爭、不跟人鬥,哪怕別人傷害了自己,都要以一顆慈悲的心來對待,寬容別人、善待別人。法輪功要求修煉者在任何環境都要做個好人,學生要努力學習,上班的要兢兢業業的工作,這都是做好人的表現。由於法輪功學員們遍布在常人社會的各個階層、各個領域、各類人群當中,他們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普遍提升了思想境界,以此帶動了整個人類社會的道德回升,使人民身體健康、社會穩定繁榮,這是有口皆碑的不爭事實。

法輪功具有超常的祛病健身效果,許多疑難病、絕症患者,在求醫問藥無效的情況下,修煉法輪功不花一分錢就痊癒了。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調查:法輪功祛病健身總有效率可達97.9%。原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組織原人大老幹部歷經半年時間,對上萬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實地考察後,給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詳盡而真實的考察報告,最後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法輪功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在北京舉辦的兩次「東方健康博覽會」上都被譽為明星功派,大會給予了最高獎項「邊緣科學進步獎」。並且授予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最受歡迎的氣功師」的榮譽稱號。

然而在中國大陸,由於江澤民妒嫉修煉法輪功的人太多,懷疑法輪功跟共產黨爭奪群眾,動用全部的國家機器對法輪大法進行污衊、迫害,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這些修心向善的人被判刑、勞教、打死、打傷、打殘、判刑、開除公職、活摘器官……其罪惡罄竹難書。

科學泰鬥錢學森曾在人體科學領域做過深入的研究,認為法輪大法是最高的科學。江澤民曾經利用祝壽等名義,親自登門想讓錢學森在反對法輪功的問題上與其保持一致,而錢學森表示(大意):「法輪功所涉及的領域及其理論高度是我所研究涉及到的領域的平方的平方,深不可測,我沒有資格去評判人家。」故此,至死都沒有屈從表態,保持了晚節。

江澤民集團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國際人權組織把中央電視台上演的「天安門自焚」鬧劇製作成慢鏡頭分析,可以明顯地看出很多破綻。主角王進東自焚時喊的口號,很明顯不是法輪功裡面的內容,他的盤腿姿勢是中共軍人的坐姿,身上都著火了,兩腿間的雪碧瓶(據稱裝了半瓶汽油)卻完好無損,最易燃的頭髮也毫髮無損;自焚本來是一個突發事件,但是警察在從來沒有「背著滅火器在天安門廣場巡邏」的先例和必要的前提下,而在自焚發生後1分多鐘時,二十多個滅火器同時就將火撲滅了。滅火器從何處來?明顯的是早有安排。電視台全方位、從始至終完整的拍攝了自焚全過程,分明是有預謀、有計劃、精心導演的一場假戲!

小姑娘劉思影燒傷後,全身嚴嚴實實的裹著紗布,按醫學上講治療燒傷是必須完全裸露的,一是包紮後不利於傷口癒合,而主要是因為在每天換藥重新解除包紮時會把傷口粘連,這是最基本的醫學常識;記者採訪她時沒戴口罩、沒穿白大褂,湊到她跟前採訪,按照醫學常理,燒傷病人最怕病毒感染,這樣做等同於故意傳播病毒、細菌,屬於殺人害命;劉思影氣管切開了還能唱歌,屬於醫學界的奇聞笑談;等等等等。聯合國認定天安門自焚是江澤民集團為了打壓法輪功導演的一場栽贓鬧劇。分析自焚偽案的紀錄片《偽火》獲得了哥倫布國際電影節的榮譽獎。

儘管大法弟子們在中國大陸遭到了慘絕人寰的迫害,然而法輪大法以迅猛的速度遍及全世界156個國家和地區,全球洪傳、深入人心。法輪大法的書籍被翻譯成40多種外國文字在全世界發行。法輪大法在全世界受到6000多項褒獎,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曾連續4年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在一國兩制的香港可以自由學煉、在同宗同祖的台灣「法輪大法好」的標語隨處可見,法輪大法的真相公開廣泛傳播。真善忍理念是具有舉世公認的普世價值。

四、我是怎樣走上法輪大法修煉道路的

1997年有個河北師大的學生送給我一本《轉法輪》。在我心底的深處總是有個疑問:人活在世上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多掙點錢過得好一點嗎?為了出人頭地嗎?人奔忙一生,到死了化為灰燼,這一輩子就完結了?當我拜讀了《轉法輪》之後,解開了諸多的疑問:人從哪裡來?人來到世間是為了什麼?人將回歸到哪裡?人為什麼會有苦難?人為什麼要做個好人?……這樣我就開始了修煉法輪功。

我在上中學的時候就神經衰弱,失眠、頭疼,神奇的是當我剛開始煉功後,一挨枕頭就睡著了。隨著不斷地修煉,我的內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學會了為別人著想。

對待客戶:我儘量為他們省錢,遇到非常貧困的客戶,我不但不收他們的費,還給他們一百元錢,其實我店裡的生意也不景氣。好多客戶都說,你這個人看著就是個好人。

對待我九十多歲的婆婆: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像對待我的親生母親一樣真心的對她好,無微不至的照顧著她的生活起居,我為她洗衣服、幫助她洗澡,有時候她吃剩的飯,我就倒在自己碗裡吃了。素未謀面的婆姨姨(婆婆的妹妹)在電話裡誇獎我:「你素質真高。」其實,這完全是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的結果。

2019年我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每天睡在只能側著身子,人擠人的通鋪上。睡在我旁邊的一個年輕姑娘曾經向管號的誣告我,我被管號的罵了一頓。儘管這樣,我還是以一顆善心對待她,她睡的腿疼的厲害(因為太擠了),她跟我說想把腿壓在我身上,我滿口答應她:好,你放我身上吧。其實我也擠的渾身疼。後來她非常感動,第二天跟周圍人說了這件事,她說我真是個好人。這次被非法關押後,我處處為別人著想,我自己的吃的、用的可以跟周圍人分享,但是別人的東西哪怕一片衛生紙我都不隨便用。因為大家都在難中,都不容易。

我原本自私自利、心胸狹小、患得患失,是法輪大法重塑了我。我感恩我的師父將我從俗世的泥潭中撈起、洗淨,引領我走上一條返本歸真的路;當世人都在名利情色的漩渦中越陷越深的時候,我因為得遇法輪大法,能夠逆流而上。

五、結語

細胞有新陳代謝,人有生老病死,宇宙有成住壞滅。在此規律中生命已經走到了末劫時期,宇宙天體中的一切眾生都面臨著全面解體和徹底毀滅。法輪大法是佛法,是宇宙大法,是在人類面臨大劫時來救度眾生的。

羅馬帝國因為迫害了基督徒,發生了四次大瘟疫,史書記載當時的瘟疫屍體摞屍體,強大的羅馬帝國在大瘟疫中滅亡。如今的新冠肺炎不也是針對法輪佛法的迫害而來的嗎?當耶穌被釘到十字架上的時候,他說:我三天後復活。這就是西方復活節的由來。有人會說:耶穌是神,為什麼還被釘到十字架上呢?但是基督徒知道:耶穌是在為眾生承受罪業。同樣,法輪大法的信徒們承受的苦難也是為救度眾生而承受的。(寫這一句是因為人們都不明白,說你們師父那麼有本事,為什麼還讓你們坐牢呢?)

俗話說: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佛法的罪業是深重的。善待修佛的人會得到神佛的護佑,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自從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有許許多多無辜的大法修煉者遭受了各種各樣的非法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致殘;有的多次遭受冤獄折磨;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的妻離子散;有的家破人亡。而另一面,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中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公檢法司各級相關人員等等相應的也有大批大量的因此而遭受了惡報天譴!上自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李東生、傅政華等等位極人臣的高官,下至各級政法系統的具體執行者們的也紛紛遭到了形形色色、不同程度的惡報加身,這是善惡果報、天理昭彰的真實體現。希望您們能以此前車之覆作為後車之鑑,三思再三思,為自己的未來和以及您的家人、後代的平安福祉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

「人在做事天在看,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這是流傳千古的至理名言,屢屢應驗。我們真心希望你們能夠順天應人、堅守善念;你們及家人順利走出人類劫難、得到上天護佑、吉祥平安!這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最後送給您李洪志大師為喚醒迷中世人而譜寫的一首歌詞:

找真相

天地兩茫茫
世人向何方
迷中不知路
指南有真相
貧富都一樣
大難無處藏
網開有一面
快快找真相

(《洪吟》(三)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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