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法委書記劉長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覓真


【正見網2024年08月29日】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據不完全統計,自劉長根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裡,至少有法輪功學員李鳳蘭、盧雲飛、高吉銀、蘇安洲等被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關押,三十多人被非法判刑等迫害。劉長根應對任期期間甘肅省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劉長根(Liu,Changgen),男,漢族,生於一九六六年七月,江西南昌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中共甘肅省委黨組成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任甘肅省委黨組成員、副省長;二零二二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任甘肅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二零一八年中共機構改革,將原迫害法輪功的指揮機構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職責劃歸政法委,政法委成為迫害法輪功的指揮部門。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由中國反邪教協會、甘肅省委政法委、甘肅省科學技術協會共同主辦的二零二三年中國西部省份反邪教工作研討會在張掖召開。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劉長根出席會議並講話。要求「一手抓邪教人員教育轉化,一手抓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打擊整治。」同時,加強與周邊省份協作配合,積極開展反邪教宣傳教育、理論問題研究和基層基礎建設,成立高校反邪教協會、企業反邪教協會,組建高校反邪教聯盟,

二零二三年九月,由甘肅省委政法委、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國家安全廳、省科學技術協會共同主辦的二零二三年甘肅省反邪教集中宣傳活動啟動儀式上,劉長根提出「打造網上反邪教全媒體宣傳平台」,「堅決打好打贏反邪教鬥爭 」。

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任甘肅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所發生的部分非法判刑案例:

1、白銀市廖安安、王立貴等5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四時,白銀市白銀區公安分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王立貴家,綁架了廖安安、王立貴、顧福滿、李巧蓮、楊岳南、劉玉蘭、劉鳳英、祝菊等九人。
廖安安、顧復滿、李巧蓮、王立貴、趙琴珍,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其中廖安安,女,87歲,被判刑三年九個月,同時加上二零一五年的五年刑期中因嚴重心血管病改為監外執行而未坐滿的刑期,共執行六年零六個月;顧復滿,男,65歲,被判三年九個月;李巧蓮,女,六十九歲,被判刑三年九個月;王立貴,男,62歲,三年五個月等。庭審中,該案審判長一直用威逼、恫嚇、引誘的口吻對待其中的兩位學員,逼他們認罪。

2、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慶陽市王立群被枉判十二年
王立群,男,60多歲,二零一六年七月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後,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他被慶城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遭鎮原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他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3、原機械局副處長蔣明輝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蔣明輝,50多歲,男,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構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得知他已經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六年,勒索罰金兩萬。在七月十日前,城關區法院的人去蘭州市第三看守所「轉化」蔣明輝,說:「如果認罪認罰就判四年。所謂『認罪』(放棄信仰)就是寫詆毀法輪功及創始人的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認罰』就是交罰金兩萬,在監獄表現好再減一年,三年就出來。」蔣明輝堅定拒絕。

從上述部分慘案我們看出中共對學員的迫害慘無人道!可是這場邪惡的平滑至今不能停止,仍然在每天在中國大陸上演著……劉長根應對任期期間甘肅省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在此期間甘肅省政法委書記劉長根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魁禍首。

早前《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曾經發布公告指出:「現政權當權者必須立即制止和停止這場血腥的屠戮和殘酷的迫害!必須立即逮捕和懲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必須立即把迫害法輪功真相公布於眾。中共這個危害人類道義正信,以強權暴力、血腥屠殺橫行於世的邪黨絕不能繼續存在下去!」可是許多年過去了,迫害元兇江澤民已經死了,這場迫害卻仍然在邪惡的進行著,中共的現政權卻依然延續著迫害。從上述犯罪事實我們看到了劉長根在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在此將此曝光出來,讓更多的人知道他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知道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上有多麼邪惡。

隨著形勢的發展和時間的推進,徹底清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將日益深入。願所有國內存有良知正義的民眾和國際社會相關組織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悲慘遭遇,關注中國人權日益惡化的狀況,結束這場長達二十五年的血腥迫害,還人類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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