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子園地:心裡的話兒說給師父聽

陽陽(遼寧)


【正見網2004年10月17日】

師父您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一名大陸的大法小弟子,今年11歲。

在一九九七年夏季的一天,我照常從幼兒園回到家裡,第一件事就是到臥室休息一會兒。當走近臥室時,卻發現:家裡的佛像變了?!我看著這個陌生的佛像,問媽媽:這個佛像裡的人是誰?媽媽告訴我:這是李洪志大師!

當時,我還不明白李洪志大師是什麼意思。

但自從那天開始,我就加入了修煉的行列。

在我一開始修煉時,我還不是很主動。只有媽媽叫我學法和煉功時,我才答應。

後來由於去各個地區洪法,使我學法煉功的主動性大大提高了。而且有時爸爸媽媽不叫我,我還要自己學一段呢!

一開始時,我每天只學一段法,煉一套功。後來,由於學法深入,我由原來的一段法變成了兩頁。過了二年又增加到一講。而當我的玩與學法發生矛盾時,我想:一定要把法放在首位,先學法再玩,儘量不讓學法時出現障礙。

1999年7月20日,由於江氏一夥出於小人的妒嫉,在國內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電視、廣播、報紙都報了一些侮辱大法的報導。當時,只要我一看見電視報導一些罵師父、罵大法的話時,我就氣得用大棒子打電視。每當這時,爸爸、媽媽就告訴我:不要以惡制惡。後來,學習了師父關於發正念的法。於是,電視一播放侮辱大法的片子時,我就立掌發正念清除邪惡。漸漸的,邪惡越來越少了。但我們還不能掉以輕心,因為邪惡雖然很少了,但迫害並沒有結束,每周都有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所以還要加強發正念。

在第一次散發傳單時,我和姐姐都搶著發。姥姥卻總是拽著我。看著姐姐發傳單,我心裡真不是滋味,便甩開姥姥的手,與姐姐打起了「爭奪戰」。其實我們的目地並不是為了救度眾生,而都是想:只要我多發一份資料,就能多一個眾生了。後來通過切蹉與學法認識到:這是一個不純的念頭。發資料不是為了能多要眾生,而是為了能讓眾生對大法有正念,使他不被淘汰。從那以後,再發資料,我就不和姐姐爭了,所以每次都很順利。

還有一次,媽媽帶我去一個認識的阿姨家講真象。媽媽在與阿姨講真象時,我想:我也要發揮自己的作用。於是我對媽媽:我也想說。媽媽說:好啊,那你就跟阿姨講講真象吧。我對阿姨說:阿姨,您別相信電視的那些鬼話。自焚時,那個王進東,身上的衣服都燒穿了,頭髮和雪碧瓶卻完好無損,就連打坐和結印都錯了。如果他真是法輪功學員的話,煉了兩年功的老學員連最基本的動作還會錯嗎?再看那個劉思影,氣管割開了還唱歌,就是大人做了氣管切開還不能說話呢,何況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呢!而且,如果正常行車的話,從天安門廣場到醫院只需二十分鐘,而報導中卻說行車用了兩個小時,這怎麼可能呢?

以上是我修煉中所做的一點小事,以後,我還要做得更好。

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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