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欣賞:羽林行

文思格


【正見網2004年11月01日】

羽林行

王建

長安惡少出名字,樓下劫商樓上醉。
天明下直明光宮,散入五陵松柏中。
百回殺人身合死,赦書尚有收城功。
九衢一日消息定,鄉吏籍中重改姓。
出來依舊屬羽林,立在殿前射飛禽。



【作者簡介】

王建(約公元766─約830)字仲初,唐代大曆年間著名詩人,與張籍齊名,世稱「張王」。所作《宮詞》一百首當時廣為流傳,有《王司馬集》。

【字句淺釋】

題解:本詩揭露了中唐時期羽林軍的種種惡行,實際上對放縱這些惡行的最高統治者進行了批判。羽林:即羽林軍,是對皇帝的禁衛軍的稱呼。惡少:品行惡劣的年輕人。出名字:(惡得)出了名。劫:搶劫。直:同「值」,值班。明光宮:漢代宮殿的名字,這裡以漢代唐。散入:東一個西一個的走入。五陵:西漢五個皇帝的陵墓所在地,地廣而多松柏,是當時豪門貴族居住的地方。百回殺人:這裡說殺人很多,並非確指一百回。身合死:犯了死罪。赦書:皇帝赦免犯人罪行的文書。收城功:攻取敵人城池的戰功。九衢:長安城中的各條大街,這裡代指京城。鄉吏:鄉一級的地方小官。籍:記錄當地住戶姓名的戶籍。重改姓:罪犯為了逃避拘捕,改名換姓,暫避他鄉,罪行被免後,又重新改回自己的姓名。飛禽:天上的飛鳥。

【全詩串講】

長安城這一批出了名的惡少們,樓下搶了商人上樓喝得醉醺醺。
天亮了下樓來就去皇宮裡值班,回家時散入松柏林中又去亂干。
殺了許多人只好依罪判了死刑,皇帝又說他們有戰功免了罪行。
京城中一旦免罪消息得到確定,馬上找鄉吏改回自己的名和姓。
重新露面後還是當他的羽林軍,公然站在皇帝宮殿前射殺飛禽!


【言外之意】

中唐時候,皇帝經常啟用完全不懂軍事的宦官去統兵或監軍,特別是統領皇帝的羽林軍。這些宦官們胡作非為、信口雌黃,竟然在申報戰功時把根本沒有參加過戰事的人也報進去領獎加官。因此羽林軍中那些惡少們,只要和宦官們拉上關係,判了死罪也可以由宦官們出面,把他們的名字塞入有功人員的名單中,由皇帝出「赦書」免去他們的罪行。

惡少們殺人太多,已經賴不掉了,才終於判死刑。但他們只是改名換姓,暫時到鄉間避避風,這邊由宦官去假報戰功,請求皇上出「赦書」就行了。等到被赦的消息一來,他們馬上就去鄉吏那兒恢復自己的姓名,並且露面後仍然去當羽林軍。更有甚者,還「立在殿前射飛禽」,大受皇帝的賞識呢!

本詩末句「立在殿前射飛禽」是全詩的傳神之筆,活脫脫的描繪出一群羽林惡少們在皇帝的卵翼下有恃無恐、逍遙法外的驕縱神態,而作者心中的萬千感概和情緒,盡在不言之中。全詩不發一句議論,又以一幅生動而寓意深刻的畫面淡出,令人思之有餘意、嚼之有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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