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5年03月05日】
據核實,受理多宗法輪功學員案子和其它人權侵犯案的上海天易律師事務所郭國汀律師近日被上海司法局沒收辦公電腦和律師證。上海市司法局十多人於2005年2月23日上午9點多闖入郭律師辦公室,以抄寫律師證號碼為名,騙走律師證,並搶走了郭律師的辦公電腦。
郭律師近年來陸續受理了清水君,楊天水,師濤、張林等國際著名的人權案,更是頂著壓力接受了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等法輪功學員家屬的委自代理要求,並代理在上海失蹤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黃雄。
本組織注意到,上海提籃橋監獄曾四次無故拒絕郭律師會見絕食長達780天的法輪功學員瞿延來;法輪功學員陳光輝2004年7月在蘇州監獄被迫害成近似植物人,昏迷至今。
上海市司法局管轄的上海市勞教系統和監獄系統長期以來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對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虐待、酷刑、洗腦,導致至少一人被直接打死、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
本組織的宗旨是:「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基於誰參與迫害,誰負責的原則,重點追查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個人,下列人員作為上海市司法系統(含主管政法的上級領導)的第一批被追查對像:
劉雲耕:上海市委副書記;吳志明:上海市委政法委書記;繆曉寶:男,1953年9月生,江蘇海安人,上海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市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張凌:男,1950年11月生,陝西漢陰人,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市監獄局黨委書記;李繼斌:男,1947年10月生,湖北武漢人,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副書記;桂曉民:男,1954年1月生,浙江吳興人,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喬野生: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局長;邰荀: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翁善耀:上海市勞教局副局長。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上述人員列為重點對像進行立案追查,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舉報參與非法扣押、沒收法輪功真相讀物與信件的相關人員。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希在華盛頓簽署法案,授權司法部追蹤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除出境。根據新的法案,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2)「群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 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