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王翱五德具備

李劍


【正見網2006年01月14日】

王翱是鹽山縣人。明永樂十三年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會試,在會試殿試中王翱都名列前茅。宣德元年,由宰相楊士奇推薦,開始出來做官,直到八十餘歲才退休。王翱深得明英宗的敬重,時常召他到便殿應對,英宗恭敬的稱他為先生。

王翱為官清廉,他十分痛恨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員。宣德元年,他擔任御史。當時的官吏犯了罪,不論輕重,都可以自贖還職。王翱特地上疏說,贓官只許其贖罪,不許其復職,以懲戒那些貪贓枉法之徒。這個意見被朝廷採納了。

任右僉都御史期間,王翱曾授命出守鎮江,他抑制奸吏,懲罰貪官,深得百姓愛戴。任吏部尚書時,王翱謝絕一切私人請謁,常年住在官衙中,除了每月或年節拜謁祖先祠堂外,從來不回家,以杜絕私弊。他如果舉薦了人而不願被人知道,就說:「吏部難道是買好報怨的地方嗎?」

王翱從遼東回京時,有個與他共事的太監很敬重他,送他幾顆很好的明珠,他不肯接受。太監笑著說:「大人莫非以為這是貪贓得來的而拒絕我嗎?這是先朝皇帝賞賜給我的。」王翱見推辭不掉,不得已收下。待到這個太監死後,他便將這幾顆明珠完好無損的還給了太監的侄子。

王翱嚴於律己,生活非常儉樸。他雖然官職很高,但家中貧窮,房屋破舊。後來還是朝廷知道其家境後,為王翱在老家造了一所房子。那時按照慣例,父親做官,子孫可以得到庇蔭。王翱的孫子因庇蔭而入了太學,他卻不讓孫子去應科舉考試。王翱對孫子說:「你不要妨礙那些貧寒學子的仕進之路。」在他擔任御史時,他的夫人偷偷為他納了一個小妾。過了半年,王翱知道了此事,對夫人發怒道:「你為什麼破了我的家法!」當天就給以錢物,將小妾送回家去。那個小妾終身未嫁。王翱去世後,她趕到鹽山奔喪守節,王翱的兒子贍養她終身。

王翱有個女兒,嫁給在京郊做官的賈傑。王翱的妻子對女兒非常疼愛,常接女兒回家住。賈傑對此很不高興。有一次,他很生氣的對妻子說:「你父親現在大權在握,調我到京城做官易如反掌,為什麼還要象現在這樣,不斷來來去去的瞎折騰呢!」王翱的妻子聽到女婿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找了一個機會,趁丈夫心情閒適的時候,對丈夫說起將女婿調進京城的事情,不料王翱聽了大動肝火。賈傑終於沒有被調進京城。

李賢曾經對人說:「《尚書・皋陶謨》稱,為政者有九種品德,王翱就具備了五種:頭緒紛繁而能專心致志,遇上擾亂更加堅毅,生活儉樸廉潔奉公,性格剛強充實,好強而合乎道義。」這個評價是恰如其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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