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曹因墓銘

一鬥


【正見網2006年01月21日】

「公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代是鄱陽人。祖輩父輩在唐高祖時入朝為官,只有公多次入舉而事不濟,在家以禮儀自受。等到公在去長安的路上去世,朝裡公卿、鄉鄰故舊,無不嘆息。只有我不這樣想,對婆婆說:『家裡南邊地裡有田,完全可以養老;書房桌上有遺文,足夠用來教育孩子的。形像天地間,範圍陰陽內,生死聚散,每個人都會這樣的,有什麼傷心的呢?』

我本姓周,是公的妻子。嫁到鄱陽八年,與公恩義有加,所以在墓銘上寫道:『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達此理,哀復何言?』 」

幾百年後的宋朝,這塊墓碑被發現,人恨其不傳,都距今已經一千年了。人們都說唐朝是天朝,看來不僅是嚮往唐朝的富足,也嚮往唐人豁達的宇宙觀、人生觀。

原文:慶元三年,信州上饒尉陳莊發土得唐碑,乃婦人為夫所作。其文曰:「君姓曹,名因,字鄙夫,世為鄱陽人。祖、父皆仕於唐高祖之朝,惟公三舉不第,居家以禮義自守。及卒於長安之道,朝廷公卿、鄉鄰耆舊,無不太息。惟予獨不然。謂其母曰:『家有南畝,足以養其親;室有遺文,足以訓其子。肖形天地間,範圍陰陽內,死生聚散,特世態耳,何憂喜之有哉!』予姓周氏,公之妻室也。歸公八載,恩義有奪,故贈之銘曰:『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達此理,哀復何言!』」予案唐世上饒本隸饒州,其後分為信,故曹君為鄱陽人。婦人能文達理如此,惜其不傳,故書之,以裨圖志之缺。

(出自《容齋五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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