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應該注重禮節

台灣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6年04月28日】

修煉一段時間,覺的同修之間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冷漠、封閉自己。也許是修煉中有關要過、矛盾大了就本能的產生一種保護自己的心態。

修煉人放下情之後,取而代之的是慈悲而不是冷漠。某次交流中,同修提到一位家屬陪他的丈夫(大法弟子)到南部的某一煉功點,該煉功點的人連問候一聲也沒有,那種感覺就是很冷漠。修煉人在任何場合所體現出來的慈善應該讓人感覺很祥和,而不是高不可攀。

另外,在對與我們不公的政府部門或常人講真相時,都不應該採取任何過激的行為與言論。過激的行為與言論一方面不符合修煉人的要求,同時也不能打動人心;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自身有漏讓邪惡有空子可鑽。

我在講真相的實際經驗中體會到:唯有循循善誘,以理服人,才能打動人心。在還沒有表明我們的立場的時候爭鬥心就出來了,不只起不到救度眾生的作用,還會把事情搞砸了。人家還會給我們扣帽子說:你們煉法輪功的就是這個樣子嗎?師父傳給我們這麼好的宇宙大法,不是法輪功怎麼了,而是在實踐中弟子沒有做好。

在與常人社會反映我們被迫害的真實情況時,一定要注重禮節,人家看到你的慈善就會想要靠近你,看到你魯莽的行為就會想到要遠離你。慈悲是修出來的,不是表現出來的。你真的那麼慈悲,在任何場合都會先考慮到周遭的人,才能真正救度他們。

在公開場合表現的很得體還是不夠的,在私自獨處的時候,問問自己真的做到慈悲眾生了嗎?舉個例子:我昨天與一家通訊公司交涉一件事,客服人員不能給我滿意的答覆,我不悅的責備這家公司不盡情理。後來女兒指出我的錯誤,女兒告訴我客服人員也是受僱人,她也沒有權利做主,如果她自己是老闆她可能可以通融我的要求。女兒告訴我,我不應該用那種語氣對那位小姐講話,畢竟她只是個受僱人。

一個十來歲小女孩講的一席話深深的打動了我的心。是呀,女兒說的話點出我的不足,我們做事情總得先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而且不管是在公眾面前、在私人獨處的時候,都要表現出修煉人應有的禮貌和禮節。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也要要求自己做好,當面對公眾場合的時候,你實修的一面是否紮實就會體現出來。

一點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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