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也讓人



【正見網1999年01月01日】

我是空軍某部一名飛行人員。1995年7月份有緣得到法輪大法。雖然沒有參加過李老師親自講法傳功的學習班,但我對法輪大法堅信無疑。一年來多次收看老師在濟南、廣州、大連等地講法傳功錄像,多次聽老師講法錄音,多次通讀《轉法輪》。學法煉功已成為我的第一大重要的任務。雖然在常人工作崗位上的事很多,很忙,飛行任務很重,但我時時、處處、事事貫串著大法的學習和修煉,始終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這樣,結果不但工作不影響修煉,修煉也不影響工作,而且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我在工作中修煉,工作為我修煉提供了好條件,好環境;而修煉,使我更好地工作,因為我修煉,精力充沛了,思想境界高了,對常人中的矛盾關係看得清楚,所以,工作辦事,待人接物,順其自然,能比較得心應手,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不參與個人間的利害爭鬥,嚴守心性,克己讓人,減少諸多矛盾糾紛,有利安定團結。下面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個真實故事。

那是1995年9月27日下午,我騎著輕騎由西向東,在村西口行駛在我前方的一輛破舊「拉達」小驕車,無任何反應,不開轉向燈,不鳴喇叭,突然向右轉彎。我就在此車的右側後方,瞬間就碰在他車的右后角上了。 我下意識地叫了一聲:「這車是怎麼開的?」話一出口,馬上意識到不對。老師講過,出現的任何意外都不是偶然的,這是業力那東西來了,是劫難,是向我討債來了。想到這裡我的心情立即冷靜下來了。心想一定要按照煉功人的標準去處理此事,把握住自己的心性。

我低頭一看,左手碰破了,帶的白手套全紅了,左車燈撞碎了。司機下車問了一句:「怎麼樣?」我說:「沒事,你走吧!」此時我心想,司機心裡應該清楚,是他違反規則,造成此事,我不找他的事,讓他走,是便宜他。但萬萬沒想到,司機看了看他的車有三個地方有點印跡,竟然說:「你沒事,我可有事。這麼走了可不行,你得賠我500元錢。」聽這,我腦子一嗡。心想,這個人心怎麼這麼「黑」!真叫人難以忍受。但此時老師的「真、善、忍」大法立即浮現在腦海裡,要「忍」,千萬要把握好心性。司機同修車人商定,要了我400元,我二話沒說,如數給了他。而後我騎車返回。事情就這麼了結了。

然而,回家後我內心裡總是不痛快,此事太冤枉,錢雖不多,理卻不順,總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滋味。當天晚上煉動功時,思想老走神,靜坐也特別難受,難以入靜,30分鐘都坐不下去。第二天晚上在我們法輪大法學習小組會上,正巧學習到《中國法輪功》中的「消業」部分,此時此刻我感受到老師的話就是對我講的。老師的大法「理」順了我的心靈。我原認為的所謂「理不順」,那是常人之理,我們修煉人的「理」是高層次的「理」,是去對物質利益的執著心的「理」,是「消業」「還債」的「理」,是長功的「理」。當我領悟到這層大法的這層涵義時,我的心情無比激動,從內心深處真心感謝那位不知名的司機,是他幫我消了一大塊「業」,過了一次「難」,提高了心性。「理順了」,難受立即全消,換之而來的是一身輕鬆愉快。當晚打坐就坐了70分鐘,在此之前打坐從未超過50分鐘。

這件事的發生,對我來說,是一次心性的考驗。我正確地處理了,過了一關,提高了心性。但是,如果這類事發生在雙方都是常人之間的話,其結果肯定不會是這樣的。可見,法輪大法產生的社會效益是實實在在的,有利於安定團結,但他是默默的,無聲無息的。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引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我相信,他必將在全中國,在全世界得到越來越深入地傳播與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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