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反思系列:心路(三)對「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的淺悟

小蓮


【正見網2006年07月20日】

師父在講法中多次講到要我們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然而在具體的實踐中,有時我們就把握的不是那麼好,有時會給我們個人的修煉和證實大法造成一定的干擾。

究其原因,我個人看就是基點沒有擺正的緣故。「最大限度符合常人」決不是符合現在已經敗壞的常人社會!因為人間這一層次的法也是宇宙大法給人類開創的一層法理。這一層的生命有這一層次生命應該遵守的規矩。而現在的人類可以說是魔性大發,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無惡不作。那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我們在人間修煉就要真正的做好,否則就是敗壞常人社會這一層次的法理,這同樣是破壞大法!

說具體的:我們都要有一份工作和一個家庭。這是最普遍的一種大法在人間給人類的生存方式。那麼很多同修往往忽略了這一點,覺得只有出去講真相,或者在家裡作資料才是證實法,而上班,維護好家庭就不是那麼放在心上,甚至有意的迴避這些方面,致使家裡人和親朋好友十分的不理解。甚至有人說:「你看你煉功煉的班也不上了,孩子老婆也不管了,你口口聲聲說大法好,我才不信呢!」那麼還有的人為了能讓家人和朋友理解就完全投入到常人社會中去了,而且看問題的角度都是常人那一套,我個人覺得這又是走極端。就如同有些開公司的同修說,交稅是變異的而且不能給這個邪惡的政府稅款,「大法弟子結婚」怎能讓這個邪惡的政府「承認」呢?!都是給自己的執著心找理由和藉口。試問:在中國古代就不應該交稅和讓當地族長承認(其實這本身就是變相的登記)嗎?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不也應該交稅和登記嗎?

也就是說,我們無論做什麼都得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做什麼事情都應該考慮別人,為別人著想。其實任何一個執著心都是我們所要徹底修掉的,無論是什麼藉口,都不能成為我們做不好的理由。一個生命無論做了什麼都是給自己做的,都不是在給別人做。欺騙別人就是欺騙自己。

總而言之,「最大限度符合常人」個人理解就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宇宙大法給人類開創的這一層次的法理!而決不是符合現在人類敗壞了的社會狀態!那是在隨波逐流,是敗壞人間的法理!

小小淺悟,不足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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