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11月25日】
我第一次聽到天國樂團大約是今年的四月。當時我在紐約幫忙。我正在學院上學,但我們當時有三個星期無課。我相信當時是師父按排我在紐約。一天,我正準備午休時,我見到了紐約天國樂團的鼓隊在練習。我被吸引住了。他們演奏的每一個打擊點合在一起很和諧,而且鼓聲的節奏讓我很興奮。我想成為其中的一員。我還記得鼓隊的教練用他的小鼓指導他們重複的練習,他看起來很專著每一個人的練習。我羨慕的看著他們,非常希望自己能打小鼓。甚至於他們練習完了,我仍然感到他們的鼓隊在我這裡迴響。
但我發現我們多倫多學員也準備組織天國樂團時,我即刻加入進來。剛開始的幾周鼓還沒有到,我不能練習。好像那時每周來練習的時候,我都被告知沒有鼓,下周吧。我感到挫折,因為我真想擊鼓而不考慮演奏其它的樂器。我開始意識到我放大想打鼓的執著。一天,當我再次被告知: 「沒鼓,下周了。」 我幾乎失望的離開練習場地。另一個同修建議我試另一種樂器。我吹了一下中音薩克斯,但並不好。
大約一星期後,我們開始了鼓隊的第一次練習。因為我們還沒有鼓,我們根據旋律拍手和行走,進行基本練習。這確實是很有趣,因為很多同修做不好,而對我是很自然和簡單的事。以至於我有了一個壞的觀念:中國人對旋律感覺不好(因為當時都是中國同修做錯)。我知道這不是好念頭, 但對我而言是很難理解的。一個人為甚麼不能根據旋律來拍手和行走呢? 我知道我們大多數人以前從沒有擊過鼓。為讓我們一起擊鼓好聽些,我們必須堅持一起練習。我決定盡我所能幫助鼓隊。
我練習了大鼓和小鼓。我確實希望打小鼓,因為我感到那是最激動人心的樂器。然而當通知只有女同修能打小鼓時我很失望。在幾次場合下,我對其他同修調侃:「我們是加拿大天國樂團,我們可以不同於紐約的方式,所以我們不能將我們限制在紐約的做法上,我確實想按我的想法去打小鼓。當我和大鼓隊一起練習時,我感到我們需要在一起大量的練習,我們似乎不能同時一致的擊大鼓,所以我盡最大的努力和大鼓隊集中精力一起練習。我發現單獨練習僅僅只是較重要的,如果我打得好並不是很要緊,如果鼓隊的其他人都打自己的,那聽起來並不好,因為我們不統一。我們在一起練習,整體打擊的象一個人是很必要的,我們不僅必須知道什麼時候敲鼓,而且必須互相仔細聽以保證我們整齊的敲鼓,聽樂隊演奏有一些幫助,但我們又必須學會不讓他們指導我們,相反我們應該跟著樂隊指揮,指揮的職責就是指揮我們所有人。鼓隊的一個主要責任是和指揮一起保持穩定的旋律,給出一定的速度讓樂隊跟隨。很長一段時間,當我覺得指揮並沒有很好地指揮我們時,我就根據我自己認為的速度演奏,我甚至時常感到氣餒,從而導致了一些誤解,這種不和諧常常在樂隊演奏中聽到,它也時常影響整個的樂隊。我不認為我這樣做是對的,所以我試著更合作些,這種獨特的修煉環境給我們提供了提高心性的機會,同修正的場幫助鼓勵和激發我們在修煉的路上精進,自然我們仍走自己的路,但我們很榮幸能分享心得,共同提高。
我為能在天國樂隊演奏感到非常自豪,有時侯當我非常感謝師父在正法時期提供的這種獨特機緣,眼淚止不住的流淌。事實上,自從加入樂隊後,我已經告訴我的朋友和家人來看我們在夏天的練習,然而,儘管我感到我們的樂隊能夠證實法,扭轉眾生的心,我一直隱藏著一個我試圖克服的很深的執著-那就是顯示心。我一直希望別人來見證我多了不起,我也一直自我感覺良好,我想證實我自己而不是大法,我的自私已經造成沒有朋友來看我演奏,儘管他們好幾次表示要來,但都沒有來,只有我母親在屏頓遊行時來看過我。然而我記得我看到我母親的時候,正是大鼓部分演奏的不好的時候,所以我甚至不能合適的顯示顯示。過後我母親告訴我,說我們演奏的不錯,但也批評了我,說我看起來太嚴肅。師父在2006年2月《洛杉磯市講法》中講道:「是,大家在迷中修煉,所以表現出來的狀態有的時候會比較懈怠,有的時候會被干擾,有的時候還表現的很常人化。當然了,這也都是在修煉過程中的狀態表現。如果不是這樣那也就不是修煉了,也不是人在修煉了,那是神在修煉。當然神修煉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不管怎麼樣,大家面對問題認識的好還是認識的不好,關過的好與不好,執著心去的多少,其實也都是修煉的實踐,也都是過程中的表現。關過的好與不好也都是正常的,也不會因為某個學員因為一時糊塗做錯了,也不能因為某些學員在一段時間中不精進或者是在一段時間走不過來了、甚至於做了錯事,就說他不是修煉了,或者說他不行了。其實這不都是在修煉中的表現嗎?是因為修煉本身的比較,才顯出你做的好和做的不好、你行和不行、你執著和不執著。」
我一直不能完全的去掉這個顯示心,因為我仍在修心,越來越多的努力除去我的自私心,有時我覺得我不能很好的處理,但師父仍然試圖幫助我提高。當我顯示時,我不考慮他人只考慮自己,這種想法缺乏善心,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面對這樣一個提高自己的機會,因為那是我要去的人心。
感謝同修給我和天國樂隊交流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