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選讀:《帝范》審官第四

天使


【正見網2007年03月26日】

編者按:本網站發表了由李劍同修寫的“《帝范》─盛世明君唐太宗的治國之道”系列文章,由於該同修被嚴重迫害致殘,該系列不能繼續。另有同修開始將原文譯成白話文,但是不能完成“評析”部分。如有同修能協助完成“評析”部分,請將來稿寄正見編輯信箱([email protected])。

審官第四

原文:

夫設官分職,所以闡化宣風。故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直者以為轅,曲者以為輪;長者以為棟樑,短者以為栱角。無曲直長短,各有所施。明主之任人,亦由是也。智者取其謀,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無智、愚、勇、怯,兼而用之。故良匠無棄材,明主無棄士。不以一惡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割政分機,儘其所有。然則函牛之鼎,不可處以烹雞;捕鼠之狸,不可使以搏獸;一鈞之器,不能容以江漢之流;百石之車,不可滿以鬥筲之粟。何則大非小之量,輕非重之宜。

今人智有短長,能有巨細。或蘊百而尚少,或統一而為多。有輕才者,不可委以重任;有小力者,不可賴以成職。委任責成,不勞而化,此設官之當也。斯二者治亂之源。

立國制人,資股肱以合德;宣風道俗,俟明賢而寄心。列宿騰天,助陰光之夕照;百川決地,添溟渤之深源。海月之深朗,猶假物而為大。君人御下,統極理時,獨運方寸之心,以括九區之內,不資眾力何以成功?必須明職審賢,擇材分祿。得其人則風行化洽,失其用則虧教傷人。故云則哲惟難,良可慎也!

譯文:

一個國家設立百官,分封職守,是用來闡明德義,教化萬民,宣揚德行風化的。所以聖明的君主任人選官,就好像能工巧匠製作木器一樣,直的就用它做車轅,曲的就用它做車輪;長的就用它做棟樑,短的就用它做栱角。無論是曲的、直的、長的、短的,都能根據它的能力派上用場。聖明的君主任用人才,和能工巧匠選用木料同樣的道理。如果是有智慧的人,就採用他的謀略;如果是比較愚笨的人,就使用他的蠻力;如果是勇敢的人,就使用他的威武;如果是膽小的人就使用他的謹慎;無論是聰明、愚笨、勇敢還是膽小的,都會全面考察來任用他。所以,對於一個良好的工匠來說,沒有無用之材;對於一個聖明的君主來說,沒有無用的人。對於一個人,不能因為他做了一件壞事,就忘掉他所做過的好事。也不能因為他有一點小的過錯,就抹殺掉他的功績。應該根據不同的政務,分設不同的職能部門來管理,儘量發揮他們所具有的能力。不過,能裝下一頭牛的大鼎,就不適合用來煮雞;狸貓只能捕鼠,就不用它去與猛獸搏鬥;只能放三十斤東西的容器,不能讓它去容納長江和漢水;能裝一百石糧食的車,如果你只放幾鬥粟米,那麼它就不能裝滿。這麼說來,大的東西不能用小的標準來衡量,將輕的當成重的用,就會不適宜。

人與人的智慧各有所長,各有所短,能力有大有小。有的人包蘊很多事務還感覺少,有的人只承擔一項事務卻覺的很多。對於才能疏淺的人,不能讓他擔當重任。對於能力不大的人,不能把要求能力大的職務託付給他。 如果委任的官員都能夠勝任,不用過分操勞就能把國家治理好。如果做到了,那說明設官分職,任用人員是比較妥當的。用人得當還是失當,這是國家大治或是動亂的根本原因。

治理國家和萬民,要依靠忠良之臣共同的德行;宣播仁風,教化好的習俗,要寄托在明哲賢能的人的身上。眾星布列在天空,增加了夜晚月照的光芒;百川流入大海,增添了大海的深廣。大海那麼深廣,月亮那麼明朗,仍然需要藉助其它的東西來壯大自己。作為國君統治天下,總統三極,循理四時,單以自己的方寸之心,來料理整個天下的事務,如果不去藉助眾人的力量,怎麼能夠成功呢?所以必須明辨職位大小,審識賢俊可否,選擇材能短長,分頒他們的爵位和俸祿。如果用人得當,就會仁風流行,教化得施;如果用人不得當,就會教化不行,有傷人倫。所以說知人善用這種智慧是很難的,要做好這一點可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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