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6月16日】
明朝中葉時有個周秀才,為人平素方正。因為家中極度貧困,租住在婁門韓家在潭子這個地方的一間小屋。一日,他在拆除舊灶時,在灶底方磚下得到了二個元寶。他的妻子非常高興。但是周秀才說:「這是不義之財,怎麼可以拿呢?」
於是,他取來筆在元寶上寫道:「若是我的財,須是明白來。」然後將元寶藏在袖子中,來到胥門外上了渡船。當船行到水中央時,他將元寶扔到水中,然後回家。
船夫親眼見到周秀才將元寶扔到水中,便叫來一個漁夫用魚網打撈。漁夫找到元寶後,就藏了起來,並騙船夫說沒有撈到。船夫不信,二人便爭執起來。爭持不下,船夫將漁夫告到了太守那裡。太守威嚇二人要加刑後,二人才吐露實情。官吏乃押解漁夫來到藏銀之處,將銀子取出。太守見元寶上有字,就命令收進庫房。
那年秋天鄉試,周秀才榜上有名。按照慣例,當地的縣府要舉行慶賀宴會。每個舉人的前面都有名牌,及銀兩百金。而那兩個寫了字的元寶,恰好就擺在周秀才的面前。眾人得知原委後,都很驚嘆。周秀才後來又中了進士。
(資料來源:清朝釋戒顯《現果隨錄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