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10月02日】
就在幾天之前,我還是個怕招惹事非、怕得罪人的人。也許,多數喜歡清靜的人都是這樣,不願多事。讓做什麼就做什麼,其它的事儘量不沾邊。我曾為自己這份清高而自豪。
最近,有一問題突然象木樁一樣釘在我腦海裡:「請告訴我,怕得罪人與怕傷害人是什麼關係?」
本來我也懶得想,可我被「釘」得不行,不得不去想想這個問題。這一想不要緊,讓我發現了大問題:這兩者之間竟是善與惡、自私與無私之間的區別。
想想看,「怕得罪人」的出發點是什麼?是怕日後被人報復,怕自己將來吃虧。而「怕傷害人」的第一念則是怕傷害到別人的感情或利益,怕對方難過,心裡想的完全是為了別人好。
怕得罪人的人,天天生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該說的也不敢說,該做的也不敢做,沒有正義感,沒有善惡的標準,心裡想的就是自己千萬別受到牽連,別受到傷害,總之,保住自己就行。這是多麼自私的觀念?
怕傷害人的人,心裡時時想的是千萬不要傷害到別人,因為那是在對別人做壞事。並要求自己,不但不做傷害別人的事,不講傷害別人的話,而且心裡想都不去想傷害別人的念頭。這是一種無私的善念。
奇妙的是,明白了這兩者的差別之後,再去讀法聽法的時候,發現師父講的法理都是要我們「不去傷害別人」,可從來沒有講過「不要得罪人」。
更有趣的是,突然意識到自己不願管一些事,不願說一些話,是因為那個「怕得罪人」的觀念;而在有些事情上不能寬容別人,不能善待別人,正是因為缺乏「怕傷害人」的善念。
幾天的時間裡,我在法中又有了一個大的飛越。現在遇到任何事,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怎樣做才不至於傷害到別人,怎樣做別人才更能接受。此時,內心的感受是平靜、詳和又開闊。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