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咱自己的生命

――和司法機關的朋友們說一說心裡話
任重


【正見網2008年02月06日】

由於工作的關係,在公檢法司機關工作的人們當中有不少人曾參與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或抓捕,或起訴,或審判,或關押的工作。大家本來就是從事各種法律工作的,如果您辦案的對像是一般的違法或犯罪人員,那是大家在履行自已的職責,在保護社會的穩定,在呵護著人間的正義,是一項神聖的工作。但今天,你們運用法律手段打擊的卻是那些本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也沒有任何危害社會行為的普通中國百姓,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們,這種行為不僅褻瀆了法律的神聖,違背了執法者的良知,甚至於還會影響到你們的未來和生命,故寫信忠言告之。

看到這,有人可能會很奇怪,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從事法輪功活動就是非法的,打擊這種非法的活動是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怎麼會說褻瀆法律違背良知又會影響到大家個人的生命與前程呢?是不是有點太危言聳聽了?不要急,讓我和您一起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吧。

首先,從法律上講,從事法輪功在中國到底違法還是不違法?眾所周知,法輪功屬於一種精神信仰,那麼,其雖然在表面上沒有宗教的各種形式,但從本質上說其也同屬於宗教信仰的範疇之內的。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公民信仰法輪功其實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從另一個角度講,既然宗教信仰是自由的,是一個人的精神世界的自由選擇,那麼做為國家的法律就只能管人的行為是否違法,卻不能管人的思想是否違法的問題。法律上只承認有行為犯,卻不能承認思想犯。因此,任何人也沒有權力還將信仰劃分為哪些是國家允許的,哪些是國家不允許的。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由於江xx的個人意志,結果在全國範圍內以政府的名義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打壓。如果從法律的角度看,這是一種明顯的以權代法行為,是國家領導者帶頭違背國家憲法的行為。由於這種做法從根本上違背中國憲法,因此,國家民政部,國家公安部,「兩高」司法解釋,及有關內部執行的對法輪功迫害的法律文件或命令都是同國家憲法相牴觸的根本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運動中我們的公檢法司執法人員在處理法輪功案件時恰恰依據的卻都是這些無效的條款,結果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給具體承辦案件的執法者埋下了巨大的禍根。

事實上,這場鎮壓運動的非法性早就被一些法律界的正義之士看清,並一直在採取各種不同的方式在抵制著這場迫害。如在「兩高」通過針對法輪功迫害的有關司法解釋時,就有很多法律專家堅決反對,以致後來當時的江澤民採取政治權術對「兩高」的負責人施加巨大壓力後,才被迫違心通過違背《憲法》及《立法法》的司法解釋。再如,法律界的一批知名人士公開站出來指出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象上海的郭國汀律師,北京的高智晟律師等公開上書國家領導人;2006年全國還出現了460名國內律師聯明上書中央公開指出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及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的信。另外,在司法實踐中,全國出現了一大批敢於頂著巨大壓力而公開在法庭上為法輪功辯護的良心律師。其中發生在2007年的河北省石家莊市王博一案,在京的李和平等六名律師聯合撰寫的辯護詞《信仰無罪憲法至上》在國際國內的法律及知識界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已成為世紀辯護詞的精典之作。在國外很多世界有影響的律師與司法機構也紛紛參與到反對迫害法輪功的浪潮中來。

說到這,可能你也許會說,就算信仰法律上不應該管,那法輪功學員又發傳單,又印材料,又貼標語的,這不是在行為上擾亂國家正常管理秩序了嗎?這不就是在行為上違法了嗎?

其實,大家做這些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就像是一個房子裡著火了,在門堵上了的情況下,那麼只有從窗戶裡面進去滅,那是因為正常走路的門已經堵塞了,而火還要救。同樣道理,如果在正常的情況下,公民有什麼問題需要向上級反映的時候只要通過正常的上訪或信訪就可以了。國家憲法也規定了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做出的決定有批評建議和申訴的權利。但是,在當今的中國,只要是法輪功學員依法去上訪,那麼就要受到各級軍警的非法抓捕,然後就送入監獄或教養所,這種根本不講法律的做法,使國家正常的反映民意的渠道被堵塞了,因此,法輪功學員們為了向民眾講法輪功的真相就只有自費印傳單或標語來和平的向廣大民眾揭露這場非法的迫害,爭取自已本就應該擁有的合法權益。致於說這些行為是不是違反社會管理秩序,我們認為我們沒有影響任何人的正常生活,如果見到材料了願意看的人就看一看,有不想看的也是他的自由。誰也不會認為一個人向別人講述自已所受的冤情會違反什麼。當然這和違反社會管理秩序更是掛不上邊。

說到這,也許有人不理解,說什麼「法輪功宣揚讓人有病不吃藥,煉功的人還可能會自殺,又殺人,法輪功的創始人斂財,騙大夥錢等等,所以政府才取締法輪功,政府這不是為自己的民眾負責嗎,省得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而法輪功學員們還這麼痴迷的所謂講什麼真相,說政府迫害這不是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嗎?」

其實,你對法輪功的了解是從鎮壓開始之後的官方媒體中得到的信息,而這些對法輪功精心安排好的虛假宣傳,並不是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試想,法輪功如果是電視上說的那麼不好,怎麼能在幾年時間就洪揚全世界?怎能得到世界各級政府及民間組織的3000多份褒獎?怎能有過億人去修煉?為什麼在世界上其它國家沒有一例法輪功自殺殺人的事例?本人所在的省也有上百萬人修煉法輪功,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沒有一例這樣的事出現?法輪功的所有書籍都是有國際和國內書號的,價格一般都在十元左右,書的作者獲取一定的報酬這符合中國的《著作權法》。而且,法輪功的所有書籍都可以在國際網際網路上免費下載,請問有這樣的斂財者嗎?當然,由於篇幅有限我不能這裡一一說明,我只是提醒大家,中國的這些官方媒體無論在過去還是在今天,都曾無數次的欺騙過民眾。在大躍進中廣西畝產十三萬斤水稻的天大笑話就曾登在人民日報的頭版頭條;對黨內最大漢奸特務劉少奇的「罪行」也是由全國的媒體鋪天蓋地刊載播出的;八九年六四明明是死了上千名大學生,但中國的發言人袁木卻通過中國的央視向世界說,沒有死一個學生;2003年中國的薩斯病已在廣州爆發,但衛生部長張文康卻代表政府公開在央視上向民眾說沒有薩斯,後疫情因控制不住而蔓延至全國時,被北京軍醫蔣彥永舉報到國際社會後,全國人才知被騙。為平息民憤張不得不下台,當了中共的替罪羔羊。

法輪功對民眾最大的好處是使無數的中國人擺脫了病痛的折磨。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經五路專家小組的長達數月的調查後,得出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總有效率達97.8%以上,痊癒率達72%以上,這是有據可查的官方數據,也是法輪功受民眾歡迎的原因之一;另外,法輪功要求煉功人按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已,大大提升了人們的道德水準,對社會風氣的改善與社會的穩定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也是1998年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一批老幹部和在京的數百名社會各界知名人士上書中央說「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原因所在。我們大法弟子通過各種方式講述的就是這些被中共的媒體歪曲的事實真相。這不是一種無理智的痴迷,而是一種現代人已經缺失已久的為堅持真理而不畏強權與暴力的無私無畏的高貴品格,是一種做人本就應擁有的起碼道德與良知。相反,面對各種無端的誹謗與謠言,如果我們這些知情者,大法的受益者默不做聲,這才是沒有良知與道義的可恥之輩。

看到這你也許會說,這場運動是xx黨搞的,現在xx黨在台上執政,xx黨對也好,錯也好,沒有人去評判,xx黨就是法。xx黨讓我們迫害,我們就得迫害,跟xx黨走不會有毛病。

其實,我們這裡暫且不談論我們做一件事是不是對得起自已良心的問題。我想告訴你們的是歷史的無數事實證明共產黨本身是最不可信,最不可靠,最變化無常的,你不加思考的就跟著xx黨的運動跑,可能最後吃大虧的還是你們自已。

先說一說過去,在文革中那些積極執行中共的鎮壓命令的軍警或民兵,雖然又是提干,又是升官,又是上報紙上廣播的頌揚,但是運動一結束,這些人就成了中共的替罪羊,全國有數十萬人受到查辦,僅北京軍隊和公安中就有810人被押往雲南被處決;1989年因執行中共天安門六四屠殺事件的某坦克部隊的官兵,也曾受到中共的大力褒獎,但是好景不長,這些人在不久就被派到一個與世隔絕的所謂農場中搞所謂的建設,不經允許不能和外界聯繫,說白了是被中共利用完了之後被長期軟禁起來了。過去中國有句古話,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因此,我們在政法機關工作的朋友們一定要認清這場運動的危險性,不要捲入到這場對中國無辜百姓的迫害中去,才是明智之舉。當然,如果您能保護和智慧的營救這些人,那更是為自已及子孫謀福的大善之舉。

當然,人的思想是複雜的,看到這也可能有人會說,我們吃xx黨的飯,xx黨讓我們管法輪功,我們不管xx黨就會讓我們沒飯吃。將來真有什麼說法,那也是上邊領導讓我們幹的,如果說負責的話怎麼也輪不到我們。

其實,如果一件事情真的是錯的話,那麼,就不僅是上邊的人要負責任,而具體的參與者與執行者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比如當年的文革,除了上層的四人幫要負責外,運動中的參與者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查辦;再如二戰中的德國納粹分子在屠殺猶太人時,雖然其執行的是希特勒的命令,但此理由並沒有得到後來國際法庭的採納,而且,幾十年來就連已躲藏到國外數十年之久的納粹分子,被發現後還要被移送國際法庭。國際法庭則認為,做為一個人,當他去執行命令時,他應該知道他的行為是否符合做人的起碼良知。

以史為鑑,在歷史的今天,當我們去執行對法輪功信仰者各種迫害的時候,我們是否想到這些人都是無辜的同胞,是一群為了堅持自已的信仰而不畏強權與暴力的大德之士,是為了捍為自己的做人的基本權利而百折不撓的人中楷模。你們如果迫害這些人,就是在迫害人性中的善良,就是在以邪惡為伍,就是在毀滅自已的前程。是的,這場運動的發起者逃不出法律的追究,目前,全世界已有近二十個國家已受理了起訴惡首江xx的案件,2007年底,香港公民朱柯明等控告江xx的案件也被香港高等法院立案,並向北京市高級法院完成了法律文件送達的司法程序。在中共十七大剛一結束,安徽省政協常委企業家汪兆均就向胡溫兩位領導者進萬言書,其中明確提出停止迫害法輪功,並追究運動發起者的法律責任,給法輪功學員以國家賠償的建議。此信在國內外引起極大反響,在中共高層引起不小震動,一些黨內高官紛紛公開站出來要求在國內審判江xx。因此,做為具體的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一定不要再參與迫害了,因為,這場運動在發動之初就定下了其一定會在可恥中收場的結局,一切迫害者也一定逃不掉未來法律的正義審判。

至於說你開的工資那不是xx黨給你的,xx黨本身並不能創造任何社會財富,財富是人民創造的,過去的為官者都稱百姓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們清楚的知道是人民的稅收在養活他,目地是讓其為老百姓服務,而不是掙著百姓的錢又去迫害養活你們的百姓。因此,如果你真的為自已的未來負責的話,你就一定不能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

看到這,大家也許明白了很多問題,但是,也許還有人問一個更為敏感的問題,那就是法輪功學員們為什麼要反對xx黨,還讓中國人退黨,這不是參與政治了嗎?這一點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法輪功不參與政治這是我們大法弟子永遠不會改變的一個原則,讓國人退黨退團退隊看起來好像是在參與政治,但是,根本上卻不是那麼回事。本來,按常理上講xx黨好與壞,倒台還是不倒台和我們這些修煉的人根本就沒有什麼關係,我們也根本就用不著告訴別人。那麼為什麼我們還勸大家要做三退呢?因為,我們知道有一件重大的歷史事件很快就要在中國出現,那就是天滅中共!

那麼什麼叫天滅呢?現在的人說到天雖然在頭腦中往往會形成一個無形的概念,而天理卻是人們聽起來並不陌生的名詞,天之理,說白了就是天體中存在的一個規律。天體中的物質或生命都必須要符合這個規律才能存在與發展,反之就會衰敗或滅亡。表現在人世間就是任何一個國家民族或朝代能興盛那是因為當政者能施以仁政,愛護自已的子民,順應民心民意;反之,其之所以走向解體或滅亡,那是因為當權者施以苛政,殘酷的迫害與殺戮自已的子民,已遠離民心民意,從本質上說就是偏離了天體的運行規律而被宇宙所淘汰掉。對此古人早就對此做了精闢的總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那麼中共為何與天滅聯繫在一起?其實這也是中共自已做惡太多而導致的必然結果。古人云:多行不義必自斃,說的也是這個道理。如果說中共從1949年建政以來,在各種政治運動中先後使8000萬中國無辜同胞失去生命而負債纍纍的話。那麼其在1999年發動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則使其達到了罪不可赦。這場運動是江xx藉助於中共操縱的整個國家政權所為,僅僅因為煉功做好人就將占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上億名民眾視為打擊的對像,而且,極盡迫害之所能,漫天的誹謗造謠與醜化,加之抓人,打人,勞教,判刑,罰款,開除學籍,開除公職,上百種酷刑,性侵犯,迫害致死,將活人摘除器官賣錢後焚屍滅跡,甚至於親友與單位的連坐誅連等等,壞事做得超過了人的底線。同歷史上因殘酷迫害基督徒而受四次大瘟疫降臨最終導致滅國之災的古羅馬帝國相比,今天的中共有過之而無不及。

事實上,古今的很多先賢與隱士,早就在幾百年甚至於更久遠的年代就預言了歷史上這些重大事件的出現,其中法輪功出現,其受到中共政權的殘酷鎮壓,及中共因此鎮壓而給其自身帶來的滅頂之禍等均在各種古今預言中有明確記載。世界第一大預言家法國的諾查丹瑪斯的《諸世紀》,西周姜子牙留給後世的《乾坤萬年歌》,蜀漢諸葛亮的《馬前課》,唐朝袁天罡及李淳風的《推背圖》,明朝劉伯溫的《推碑圖》,西方社會公認的《聖經》,韓國南師古留下的《格庵遺錄》等等都對此有或明或暗的預言。

從現實空間來看,自從1991年蘇聯解體之後,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開始全面崩潰,除中國和北韓等幾個國家之外,絕大部分xx黨的政權全部退出歷史的舞台,中共的倒台也只是時間問題。2002年6月,在中國境內的貴州省平塘縣還驚爆出2.7億年前的天然巨石,上面自然出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堪稱世界地質奇觀。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內的多名地質專家經鑑定後一致得出了:沒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跡,此字為自然形成的結論。2004年11月,國際媒體大紀元發出了系列評論《九評xx黨》將共產黨的邪惡本質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引起了全球的廣泛關注。

2005年初,國際大紀元時報發表了對中國民眾的鄭重聲明,指出xx黨的末日已經到了,神一定要清算這個惡魔,勸大家退出中共保命,並引發了到目前為止的,3200多萬人退黨大潮的出現。

為什麼聲明退出中共才可以保命呢?如果從表面的道理上講,好像此事很難令人接受,尤其是那些一生中沒幹過什麼壞事,甚至於還做過不少好事的但參加了中共組織的人就不太好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呢?其一,中共本是一個無形的理論,是無數成員的加入使其以無形變成了有形,而中共幹了無數大罪之事,雖然有的人沒有直接參與,但是由於你是它的一分子,其組成的一個粒子,那麼其所幹之事也就有你的一份。就像一個人用手殺了人,但是處死這個殺人犯的時候卻不能只將其手砍掉就完事了,而是要將這個人的肌體全部毀掉。因為如果僅僅是一隻手是幹不了壞事的。其二,是因為我們曾經都發過要跟xx黨走,時刻要把生命獻給它的誓言。現在的人認為誓言這些東西並沒什麼,其實,無論是中國古代,還是現在的西方社會都明白髮誓的事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在中國歷史上人們熟知的《三國演義》中有一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時為江東諸候的孫堅部下打撈了一件傳國的玉璽,被當時的十八路諸候之首的袁紹知悉,於是問孫堅玉璽之事,孫堅為隱瞞此事,便向袁紹發誓,如本人有玉璽不交將來定死於弓箭之下。結果,後來孫堅果真被其仇敵用弓箭射死。也就是說,人發了誓是要起作用的。誓不是隨便發完就完事了。那麼現在天滅中共已在所難免,那麼按照過去你所發的誓言,歷史的今天你就一定要同中共一起被銷毀掉。

當然,有的人由於活得太現實,對什麼東西都不相信,只相信眼睛能馬上看到的。其實,這樣的人往往都自認為很聰明,其實,吃大虧的也往往是這些人。2004年印尼的那場海嘯曾在幾秒鐘內奪走了三十萬人的生命。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幸免於難,那是因為在海嘯來之前的十多分鐘,有人知道了要有危險讓大家快跑,但是絕大多數人根本不信,還埋怨此人攪了大家的興致與心情,結果這些人死於非命。其實,真正明智的人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是真的你的命就保住了,是假的你什麼也沒有失去,為什麼就不相信別人的忠告呢?當年在七十年代發生中國唐山的那場大地震,有數十萬人遇難,但是其中唐山所屬的一個縣城內卻無一死亡。那不是因為那裡沒有發生地震,而是這裡地震辦的工作人員偶然間聽到中央地震辦的工作人員談起有地震要發生,但是高層由於政治原因不讓通報,於是這位工作人員頂著巨大壓力,將此消息傳達給全縣民眾,結果救了這個縣城的數萬人的命。

現在大法弟子們捨生忘死的在救中國人的命,大量的人群由於他們的善行而退出了中共,知道了大法的純正及大法弟子的慈悲,為自已選擇了美好的未來,因此,做為每一個中國人我們都應保護和尊敬我們的大法弟子啊!身為執法人員,利用你自身工作上的便利與特殊的身份,理智,智慧的拒不執行中共的各種鎮壓命令,積極制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並千方百計營救大法弟子,這才是我們這些執法者在這一特殊歷史時期理應承擔的歷史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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