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張鎰依法辦案,受冤終得福報

陸文


【正見網2008年07月21日】

唐肅宗乾元初年,有個華原縣令名字叫盧樅,盧樅由於一件公事,依仁據理地斥責了本縣人齊令詵。這齊令詵可不是個普通人,而是一個驕橫的宦官。他無法容忍一個小小縣令對他無禮,一定要施以報復。因此,就捏造了一件罪名誣陷盧樅。

朝廷將這一案件,轉發給殿中侍御史張鎰審理。張鎰認為,就按齊令詵強加在盧樅頭上的罪名,也只能給以降官處分。但最後批下來的判決,卻是處以杖死之刑。

張鎰清楚的知道,這一判決是嚴重的失誤。但要救盧樅,自己就得承擔極大的風險。作為一個執法官員,他決心站出來秉公直言。

他穿起公服,無比莊重地跪到他的母親面前,稟告說:「兒子意欲上疏申理盧樅的冤案,其結果儘管能把盧樅的性命保全下來,但兒子一定會遭到貶官的處分。倘若只考慮自己的得失,兒子就辜負了御史的職務;兒子不怕貶官。但兒子一旦貶官,母親自然又會擔憂著急。兒子如今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們偉大的祖國,歷代多有像岳飛母親那樣的賢良母親!張鎰的母親也是一位深明大義的人,她對兒子說:「只要你在良心上、道義上沒有虧損,我的心裡就很坦然了。」張鎰從母親那裡,得到了理解和支持,就一心一意上疏,為盧樅的冤案分辯。

結果.盧樅得以免死,流放發配。張鎰本人果然被貶,降為撫州司戶。他歷盡千辛苦,受盡冤屈迫害。但他心地坦然,他為自己能夠盡職盡責,主持公義,倍感欣慰;也為不屈於小人的打擊,堅持真理,而格外自豪。他的高德大義的母親,從來也沒有因為兒子的事情而後悔難過。並且堅信善惡有報,天理昭著,混水自獲澄清日,烏雲總有散盡時!

果然,二十年後,到了唐德宗建中年間,張鎰被耀升為赫赫揚揚的當朝宰相!真是善有善報,苦盡甘來!

筆者深為張鎰見義勇為,不計個人安危的精神而感動;又為像張母這樣的偉大母親所感泣!啊,天佑中華!滅彼邪惡吧!願我中華善良兒女,永遠平安吉祥!

(事據《舊唐書.張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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