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10月20日】
在邪惡迫害大法的環境下,我被單位領導多次弄去洗腦,向上級六一零交差被勞教,感同身受邪黨的殘暴與醜惡。那叫我永遠難忘!
由於我的情況特殊,因迫害我的多是在人中跟我很有親緣關係的人,受同修「以德報怨」的啟發,在遇到常人中名利情對我的誘惑時,我還是堅持了師父教我們用「真善忍」做指導的原則,證實著大法的無私與博大。下面寫二個實例。
(一)我將第三層樓和第六層樓主互換
我一同樓梯的常人,她由於有病,經常上樓上的要哭似的。她有時在我的樓門口休息一會兒,用哭腔對我說:不知有沒有位好心人願與我換樓層?聽到她的哀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這間屋只我一人住,我應為人提供方便。於是,我說我給你換了算了,免的你上樓上的這麼吃力。我什麼都沒考慮,就給她換了樓層。結果,我搬上去後,往家裡一看,那六層不光樓層高,夏天樓頂特熱,房子的地板、窗簾、燈的開關等都是破損不堪。就連同修都跟我想不通,覺的我不應該自己作主讓房的,太虧了!更別說常人說我煉功變傻了。但,就因為我的主動,這個常人後來變成了一名修大法的學員,現在身體變的很好了,在她臉上,總是露著笑容了。
(二)毫不猶豫主動的退回多給我的錢
我被邪惡在黑窩迫害回家後,單位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一直不給我應得的待遇。我多次去找領導交涉,最後只答應給我一些小項目的錢。我不表態:我說,我該得的待遇,你們現在不給我,將來要償還時,一元錢要還我十元的。當事人沒做聲,他堅持他的決定。我想我先拿到一筆後,以後再與之交涉。我就去領了錢。我沒過細看領的項目,就放在包包裡走了。晚上下班回家一清,發現單子中所列分發項目,有一項近四百元的款項,我以前領過一次。我就迅速去找那幾位負責人,要求退款。我面帶笑容的對那位給我造表的領導說:麻煩你給我再核一遍,我這個項目多領了,我應該如實退回。他對我說:不麻煩,我們應該謝謝你。由於現在無官不貪的現象比比皆是,又由於是只限幾個領導知道,他們對我的情況一點也沒有張揚。我也不稀求什麼,只明白有神靈在天看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