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宋太宗親自糾錯案

陸文


【正見網2008年10月25日】

宋太宗雍熙元年,京城開封有個寡婦王劉氏,令她的婢女到府衙告狀,控告丈夫前妻的兒子王元吉,圖謀毒害自己,幾乎致死。開封府的知府劉保勛,委派掌管京城爭鬥及推鞠的右軍巡(官職名)去審理此案。

由於兒子王元吉的訴說,和繼母王劉氏的控詞,雙方完全不同,沒有審出真情實況。知府又將此案移交給左軍巡繼續審問。左軍巡心狠手毒,縱容獄卒嚴刑拷打,王元吉受不住酷刑,只得招認謀害繼母。

事隔不久,王劉氏病死。等到開封府要「慮囚」(記錄囚犯訊察服罪情況的檔書),審理犯人的檔案移交到司錄司(宋官署名。掌開封地區百官刑獄。)司錄參軍這個人,較為冷靜認真,大體上已經審出了王元吉遭受誣枉的情狀,可過了好幾個月,仍未完全審決。開封府只得將案情,報告給宋太宗皇帝。

鑒於原告王劉氏稱王元吉投毒,但卻查不出明顯的症狀與證據,皇帝命令免去王元吉的死罪,改判徒刑。

哪知,王元吉的妻子張氏,又到朝堂去撞擊「登聞鼓」,為丈夫鳴冤叫屈。宋太宗親自召問了張氏,詳細聽取了她對這一冤屈事件的訴說。太宗聽完以後,十分生氣,他馬上派遣太監,立即逮捕原來審理此案的官吏,又任命御史重新審問,最後終於將案情審理明白。

原來王劉氏的丈夫死後,她不能潔身自愛,與人發生姦情,但內心裡既慚愧,又悔恨,以至憂悸成病。她最怕這件醜事,被丈夫的前妻之子王元吉覺察,這才打定主意:先發制人,便有向官府控告王元吉謀害自己的事發生。案子審清以後,王元吉得到了平反釋放,知府劉保勛被扣罰俸祿三個月;原來審理過此案的左、右軍巡,分別受到撤職或降級的處分。醫生受王劉氏的賄賂,為王劉氏出具中毒偽證;王劉氏的兄弟與王劉氏同謀,欺瞞、隱匿王家財產;以及其他接受賄賂的審案官吏,均被判處流放海島。其餘的審案官吏,雖未受賄,可是昏聵失職,冤枉好人,也區別情節輕重,受到責罰。司錄司的主吏,能審出被告遭受誣枉的情況,賞給緡錢,另賜束帛。

當初,王元吉被捕送進監獄之時,左軍巡的下屬獄卒,肆意凌辱犯人,將犯人捆縛拷打,使用俗稱「鼠彈箏」的酷刑,其慘毒情景,駭人聽聞。太宗命令「以其惡法還治其人之身,叫他也領教領教其滋味」。於是,在眾獄吏、獄卒面前,將那個獄卒捆縛,如法炮製,打得他宛轉號叫,但求速死。待到刑畢,給他解開綁索的時候,他已哭叫無聲,僅存一絲氣息,兩隻手長時間不能動彈。

宋太宗看了,感觸萬端地對宰相和其他大臣說:「唉!在京城地面,竟然有這般嚴重、這般殘酷的冤獄存在;那外地四方,也就可想而知了!」

官吏們戰戰兢兢,冷汗直冒,一個個低頭不敢仰視。

正是:

司法凜嚴,人命關天,
玩忽職守,禍害無邊。
清平世界,豈可藏奸?
扶正除邪,刻不容緩!

(事據《宋史•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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