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1月31日】
尊敬的師父好!各位同修好!
三年前,我們全家搬到了柏林。安頓下來之後,我開始考慮如何給我的選區裡的兩個國會議員講真相。以前住在海德堡的時候,我還在上大學,沒有孩子,當時也沒有那麼多證實大法項目,所以有不少時間去登門拜訪議員。我們面見過海德堡的所有國會議員,有的還見過多次,經常聯繫。但是到了柏林以後,情況不一樣了。兒子當時只有一歲,先生因為工作關係經常不在家,孩子經常由我一個人帶,而且我作為翻譯開始工作。一年多以後,有了第二個孩子,時間就更少了。另外隨著正法的進程,和幾年前相比,增加了很多新的證實大法項目。同時一些已經開展的證實大法項目需要擴大規模,這都需投入更大的人力和時間,所以我沒有時間象以前那樣經常登門去找議員講真相了。
最後我選擇給我的選區的兩個議員寫信,每兩三個月寫一封,有時候發生的事情多,就幾個星期寫一封。一年以後,一個議員的助手主動給我打電話,說議員想和我約一個時間見面。我很驚訝,因為以前都是我找議員約會面時間,還從來沒有議員來找我約時間的。後來我們在他的辦公室裡談了一個小時的法輪功,他問了很多問題。
前幾個星期,另外一個議員的助手給我打電話,和我聊了半個多小時,因為我在上一封信裡告知議員有關德國之聲前中文部副主任親共言論的事情,所以議員讓他的助手仔細調查了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和德國議會裡對此事的反應,他的助手在電話裡詳細的向我描述了她的調查結果,並說有新的進展就會通知我。我們還談到了法輪功,因為談的投機,我們還談到了各自的工作,孩子等等。她說,以後我的信直接寫給她就好,她會轉給議員。
為甚麼以前寫信沒有效果
在一開始選擇用寫信這個方式聯繫議員的時候,我也是經過一番思考的。在這之前我是很不看好寫信的,認為沒有用處,我寫的信也確實很少得到政治家的回應,很多回應也不過是一些套話。其他學員也都說寫信沒用。以前我從來沒有想過為甚麼寫信沒用,但是這次因為實在沒有時間,所以不得不想別的辦法,我就想,是不是大家都說沒用就一定是沒用呢?按照法理說,我們做的一切事情都是有能量的,寫的信也都是有能量的,可是為甚麼沒有用呢?問題應該是出在我們自己身上,但是問題在哪裡呢?
我回想以前給議員寫過的信,覺的有好幾個環節都欠缺,比如沒有研究過對方對什麼感興趣,而是只是寫我想告訴他什麼。還有,沒有系統,想起來了,或者需要找議員幫忙了,就找些資料給他們,但是一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反而因為忙別的,而沒有想起來把信息也傳遞給議員,讓他們在現實中逐步深入了解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和中共邪黨的邪惡。說白了,還是自己救人的心不到位,沒有能夠持續給議員講真相。
這次我在寫信之前先上網察看兩個議員的生平簡介,看看有沒有切入點,比如一個議員積極反對迫害猶太人,那麼我就從這個問題入手,寫現在在中國正在發生一個在某種程度上比迫害猶太人更嚴重的群體滅絕罪行。之後選了幾個最近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說明現在迫害還在繼續,而且非常殘酷。
議員都很忙,將心比心,我自己很忙的時候,如果別人給我一篇很長的文章,我恐怕不會看,那麼我寫給議員的信就像寫一篇短小的新聞一樣,一封信裡只有一個主題。如果有兩件事情同時發生,我都想告訴議員,那麼我就先發一封包含一個主題的信,隔幾天再發一封信,講第二個主題。
在信的第一段裡就用簡潔的話語把這個主題的要點點出來。有時候為了寫一封很短的信,我要看很多篇明慧和大紀元的相關報導。捉摸這些文章的開頭對事件的描述是不是清楚,能不能吸引人看下去,然後想想哪些視角容易引起議員的興趣,最後寫出一封能夠把事情敘述清楚,但又不長的信。之後再選一兩篇文章作為附件。每封信都不長,附件也不多。
還有一個問題我也在反思我以前的做法:一個議員如果對法輪功感興趣,那麼他大概也對中國其它的人權迫害感興趣,那麼我是應該給他我想給他看的東西呢,還是應該給他他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剛開始給政治家講真相的時候我從來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只是把法輪功的迫害告訴他們。但是隨著我學會如何為別人著想,我逐漸懂的了,如果想讓別人關心你的問題,那麼你就得先關心別人關心的問題。而這個關心不是因為我想讓別人關心我,所以我作出關心別人的姿態。不是這樣的,對別人的關心應該是出自內心的,真誠的。所以我不止給議員寄有關法輪功的資料,有時候也寄德文大紀元上或者其它媒體上登載的有關其它中國現狀的文章,幫助他對中國多方面了解。從另一方面說,如果議員對整體中國的情況有更深的了解,那麼他對法輪功為甚麼被迫害這個問題就能有更深的認識。
另外我對議員的一些正的舉措所為做出支持肯定的反應。比如某議員曾經推動一個有關在咖啡館裡禁止吸菸的法令,但是沒有通過。我偶爾在報紙上看到這條消息,就想,讓我看到這個不是偶然的。於是我給他寫信,說雖然這個法令沒有通過,但是作為母親我感謝他推動這個法令,因為有好幾次我帶著孩子在咖啡館裡都遇到了吸菸的人,對孩子的身體不好。常人的正的一面需要我們去肯定的,我認為這也是我們的善的一面的表現。同時讓議員感覺到,法輪功學員也是社區的一員。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堅持。不能憑自己的時間和興趣寫信,而是要堅持不斷的用寫信講真相。我認為,講真相的全面性不是體現在一封把所有真相都講了的信中,而是體現在把所有信的內容放在一起,能夠讓人對法輪功有一個全面的認識。
我自己也有放鬆的時候,比如應該利用某些突發事件給議員講真相的時候,我卻因為忙別的事情而沒有想到要告訴議員,之後又會發生其它的事情,尤其是最近幾年,全世界範圍內發生的有關法輪功的重大事情越來越多。這種情況下,時效性已經過去的事情我就不再提了,而是把注意力放在最近發生的那件事情上。因為時效性已經過去了的事情,常人也覺的價值不大了。
每次寫信的時候,我都堅定自己的正念,只要用在大法中修出來的善心和耐心去寫這封信,它就能至少讓看到它的人明白至少一件事情的真相,不管這個人是議員、議員助手,還是議員辦公室裡的實習生。在對方很長時間沒有任何反應的時候,正是這個信念讓我堅持寫下去。
把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
在兩年前,一個海德堡學員告訴我,一位我們以前聯繫的海德堡議員還是不明白法輪功為甚麼被鎮壓,所以我寫了一封長信,從邪黨幾十年來一直在破壞文化的角度給他解釋了一下。第二天議員給我打電話,和我探討這個問題。他還說,這幾年法輪功學員都不去找他了。我是二零零三年離開海德堡的,在這之前,我們和這個議員見過三、四次面,有一次還是在他家裡。二零零三年之後我就沒有和海德堡的議員聯繫了,但是曾經建議海德堡的學員保持這個已經建立起來的良好關係。和議員打完電話,我就給海德堡的學員打電話,得知從我走了之後,海德堡的學員和議員的聯繫就遠沒有以前那麼多了,後來就只是給議員送些德文大紀元報紙,直接聯繫非常少了。我聽了很不高興,心想:「怎麼可以這樣呢?有人帶著做就做,沒人帶著就不做了?說到給政府成員講真相,都說重要,可是落實到行動上怎麼就看不出來它的重要呢?為此我還提醒過同修。現在自己離開這裡了,就管不了那麼多了。我埋怨同修,住在你們選區的議員,是你們應該承擔的救度責任,你們自己不想辦法救度他們就是你們的問題了。」
後來讀法時讀到《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裡面寫著:「特別是在我們大法弟子內部,我們對外講清真相的時候大家都覺的應該慈悲的對待眾生,我們大法弟子之間也不能不慈悲。你們是同門弟子,大家都在為宇宙正法在盡心盡力,所以互相之間要配合好,不要過份的用常人心來看待問題,互相之間帶著常人心產生一些不應該發生的矛盾與爭論。這些事情都應該有大法弟子寬容、善良、祥和的表現,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
我想,在海德堡議員的這件事情上,我給議員解釋的時候倒是挺耐心的,但是對學員缺少耐心。而且我沒有把別人的事當作我的事,而是去指責別人。這怎麼可以形成一個整體呢?
之後我在給我的選區的兩位議員寫信的時候,也同時給那位海德堡的議員寫信,他又有幾次給我打電話,和我討論我信中的內容。他雖然在幾次去中國的時候都和當地的中國官員提到法輪功被迫害的問題,但是對邪黨的本質認識不是很清楚,所以每次他都會有問題,我們都會談很長時間,我感到,他沒有間斷思考關於中國的問題,他也希望我們能夠給他更多的信息,他正在很慢很慢的被我的信和電話引導上另外一種思考中國問題的方式。
用更少的時間,做更多的事情
如果把我給議員寫信的時間加起來並不長,如果我對一件事情,比如活摘器官的事情和媒體報導很熟悉,我可能十五分鐘就能寫完一封簡訊,再花十五分鐘就能找出適合的文章。就算不熟悉的問題,一個小時之內,最長兩三個小時也能解決。
時間雖然不長,但是這三年裡,能堅持下來是最難的,好幾次我必須要戰勝對寫信效果的懷疑,要戰勝想退卻的心理,想偷懶的念頭,要提醒自己時刻為讀信人著想。還要放下急功近利的想法,因為這三個議員到目前都沒有公開站出來為法輪功說話,我悟到,在講真相的時候,不能以這個為標準,而是就是把講真相放在首位,他們不站出來,就說明講真相還沒有到位。即使站出來了,也得繼續講真相,使他們堅定對法輪功的正念。這幾年給議員寫信,加起來時間不多,但是我覺的,堅持寫信是對我的耐心和誠心的一個很大的考驗。
我也曾經有半年多的時間鬆懈了,沒有寫一封信。而且有很好的藉口:「我有兩個孩子,還有常人工作,別的大法工作太忙了,連睡覺的時間都很少。」但最後我還是打起精神,提醒自己,我住在這個選區不是偶然的,我能和那個海德堡的議員建立這樣良好的關係,也不是偶然的,那麼這些議員可能就是應該我救度的人。但是時間依然是個問題,我就想,我是職業做翻譯的,如果現在一個人請我做一個小時的翻譯,我就必須在某個時間放下其它工作,專心做一個小時翻譯,那麼為了掙錢我可以拿出一個小時,為甚麼為了救度那些議員我就不能拿出一個小時呢?於是,我自己規定出某一天的一個小時,專門給議員寫信,並記錄在日曆上,和那些做翻譯的約定時間放在一起。到了那個時候我就必須放下其它的事情去寫信。就是這樣,我才堅持把信寫下去。
師父講到:「當然啦,你們以一個當十個、當百個」(《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當時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心想,這個要求真高呀,以一當十都不夠,要以一當百呢。當新唐人電視台,神韻晚會等等非常需要人力支援的新項目出現,而我們同時還要擴展別的講真相的項目的時候,我更覺的,在現在這樣一個人人都越來越忙的時候,如何能用更少的時間做更多的事情,取得更好的效果,是對大法弟子的智慧的一個很大的考驗,也要求我們放下很多固有的觀念,放下各種各樣的人的情,各種執著,對法有更大的信任。
謝謝師父!
謝謝大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德國法會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