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摘器官黑幕

孫思賢


【正見網2009年05月24日】

中共建政以來,從一九六零年吳階平進行第一例腎移植開始,利用活體器官進行移植手術,滿足黨、政、軍界高級人員健康需要便成為慣例。文革中,鍾海源被活體取腎移植給高幹子弟飛行員只是其中一例。根據中共中央軍委在一九六二年的文件,省一級政府有權在所轄軍區的監管之下設立重刑犯罪分子的資源再回收機構,而且一直沿襲至今,根據該文件規定,死刑及罪大惡極的重刑犯罪份子可以根據國家及社會主義發展需要進行相應的革命化處理。

一九八四年十月九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衛生聯合下發了《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至今這一文件仍在執行。許多的地方公檢法部門對待該問題基本上要麼是直接移植然後火化,要麼擊傷進行形式死亡儀式後直接移植然後火化。

該文件規定:死刑罪犯執行後的屍體,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利用:一、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二、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三、經家屬同意的。該文還規定了嚴格保密及武裝警戒等事項:經執行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許衛生部門的手術車開到刑場摘取器官,但又不得有衛生部門標誌的車輛,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術未完成時,不得解除刑場警戒。

這一文件為死刑犯的器官買賣提供了相對「合法」的依據。基本模式如下:1、在家屬不知道刑期的情況下,在火化後通知家屬領取骨灰。2、欺騙或逼迫家屬在同意捐獻器官證明上簽字。3、在未取得上述兩項要件或即使取得的情況下,為達到保密要求,也會採取以下的方法:手術車開到刑場,武裝警戒,秘密採摘器官,屍體裝入屍袋,運到殯儀館,推進火化爐,通知家屬領骨灰及交納子彈費、火化費等各種費用。

中國器官移植主體來自活人

在全世界,器官移植中,來自死人(腦死亡者)的器官都遠遠超過活體的器官數目。而唯獨在中國,器官大多來自活人,而不來自死者,就是因為在中國沒有腦死亡的概念和法律,人呼吸心跳停止後才算死亡,這樣的器官往往已經失去了利用價值。

腦死亡是一個很重要的醫學概念,簡單的說,人的腦功能喪失,而心跳和呼吸還在,可以認證腦死亡。在世界各國,腦死亡者,呼吸心跳還在,才能保證心、肝、腎器官的供血,這樣的死人才是器官的主要來源。而中國沒有腦死亡的概念和法律依據,人只有心跳呼吸停止才算作死亡,而這樣的死者的器官已經往往不符合移植的要求。因為中國沒有腦死亡的法律,造成來自屍體的器官數量非常有限。腦死亡的概念沒有被大多數中國人接受,沒有法律依據。超過90%的中國人沒有在遺囑中同意把自己的器官用於移植,也沒有和家人談論過這個話題。中國人由於傳統觀念,死後想落個全屍,沒有捐贈器官的習慣。同是中國文化的台灣,每年有六千七百人等待腎移植,而腎移植的數目已經多年穩定在每年二百例左右,基本沒有活體腎移植。

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曾在馬尼拉世界肝臟移植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承認,中國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另一方面,中國衛生部坦言,除了百分之二的捐贈器官源外,他們對另外百分之九十八的器官來源無法控制。

商業化運作形成器官買賣網絡

摘取死刑犯器官的運作需要法、醫、刑三方合作,醫院有了出高價的病人時,派醫生以檢查身體的名義到監獄去抽死刑犯人的血樣。如找到配型合適的活體,醫院就做好安排,選定行刑和手術的日期。事先並不通知死者和家屬,死者臨刑前一般不知自己即將被處決,更不知體內器官會被挖走。通常在犯人在被執行槍決後,身著迷彩服的醫院醫生立即將屍體抬上流動的取器官車,車上設備為簡單的手術台和一些消毒設備,保證取下肝、腎等內臟器官,在快速取出內臟後屍體被抬出,救護車則以最快速度開回醫院,醫院裡等著換器官的病人已經在手術台上就緒,等待器官植入。而被取掉器官的屍體則被送到火葬場火化,等其家人來領骨灰。

九十年代中,隨著中國器官移植業的成熟和巨大的牟利需要,在巨大的商業利益驅動下,使中間商、醫院、法院、監獄、衛生局、檢察院、軍隊醫院、武警系統形成了一個整體的器官買賣網絡。中間商負責全面協調各方面情報和關係,醫院只需和中間商聯繫,向中間商付款。中間商分多個層次,大的中間商控制一個到幾個省的網絡,小的中間商控制一、二個地區。具體程序是:各地法院在已寫著或可能寫著為死刑犯的犯人中間,挑選可利用人的資料提供給中間商。中間商負責聯繫醫院派人到監獄採血進行各種配型檢驗。醫院將檢驗結果與資料庫內的受體信息比對,如有合適的,立即通知中間商密切關注死刑犯執行日期。如都不合適,即將檢驗信息返回,進行再銷售。如仍不能適用,則將檢驗信息返回中間商,由中間商向其它醫院提供。一旦發現適合的供體,醫院會立即通知受體住院,做移植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成為「肉體上消滅」政策的直接執行手段

在1999年迫害法輪功開始時,為配合江澤民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法輪功被中共媒體鋪天蓋地的謊言抹黑、妖魔化,學員遭到肆意綁架、關押和殘害。江氏下達的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更將迫害推向了歇斯底裡化。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精神病院和洗腦班裡,不願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遭到了令人髮指的精神摧殘和酷刑折磨、受到殘忍下流的性侵犯、被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殘害……。雖然中共至今還沒有公開對法輪功學員判處死刑,可據明慧網通過民間渠道的不完全統計,迄今已有三千二百六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得以證實。活體摘取器官就是對江澤民之「肉體上消滅」政策的直接執行手段。

從1999年開始,中國進入臨床移植第二次「高潮」,僅中華器官移植學會提供的數據,自2000年開始,每年腎移植的例數都在5000例以上。2004年,全國登記的腎移植例數為10220例;2005年,全國登記的腎移植例數為9699例。肝移植1998年僅20餘例,1999年超過100例,2000年為258例,隨後肝移植數量每年翻倍式增長,2001年為493例,2002年為849例,2003年為1528例。2004年為3516例,其中親屬供肝23例,2005年,全國登記的肝移植例數為4155例。在遼寧省瀋陽蘇家屯集中營事件於2006年3月9日被曝光後,中共衛生部才於3月27日發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隨後器官移植例數急劇下滑。

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中指出,在中國大陸,按來自官方公布的數據計算,自從迫害法輪功開始後的2000年至2005年,進行了60000個器官移植,其中41,500個器官移植,除來自法輪功學員之外無法解釋來源。

實際情況是,在中國進行的地下非公開的器官移植數量要比公開的要多幾倍,例如官方公開是一年是3萬例,那麼實際進行的數量應是11萬例,這也是中國器官移植價格劇降的根本原因,由於有巨大的活體來源,因此,許多的軍事背景的醫院在公開上報的同時,私下也大規模的進行獨立的器官移植,導致實際的數量遠遠高於官方統計。因此,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按最保守估計,因活摘器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超過一萬五千人,實際數目可能超過十萬人。

活摘器官從江澤民和中共中央下達的密令、文件送達各大軍區開始,軍隊成為中國活體割賣法輪功學員器官移植管理系統的核心和總負責機構。軍隊、衛生部、「六一零」、警察、看守所、監獄系統配合,將法輪功學員在全國範圍內抽血、註冊、電腦管理,作為統一的活人器官庫,統一關押、分配、調度、運輸、活摘、焚屍滅跡。

自迫害以來,中央到各級的「六一零」辦公室所掌握的全國的法輪功學員的資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全國的檔案庫,其中也就派生了一個副產品,被關押並抽血,已完成血型和白血球抗原配對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活體器官供體庫。軍事監管由中央軍委授權相關軍事人員或軍事機構執行,有關信息被作為軍事機密。軍事監管人員有權逮捕、關押、處決任何泄露消息的醫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員等。衛生部在軍隊的參與下,在中國設有幾個大型的活體器官庫,並將諸如湘雅三院之類在國內器官移植業居重要地位的醫院或機構設為全國器官調配中心,負責調配協調各地器官庫,形成全國性的人體器官調配網絡。

中共官方發起大規模產業化器官移植

中共官方通過行政、經濟、政策等手段在全國範圍內鼓勵移植,同時通過幾個主要中心用英文對全世界進行廣告,吸引外國人到中國換臟器,不但收入大大超過國內患者,而且病人術後回國,更能掩人耳目,同時緩解對全國醫療系統術後護理的壓力。曾經以五種語言面向全世界招攬病人的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網站宣稱同樣的精神:「……器官移植手術數量如此之多,這全歸功於政府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衛生部和民政部共同頒布了一項法律,以確保器官捐獻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障。這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獨一無二的。」

因中國醫療水平問題,器官移植術後併發症大大超出國際水平,以肝移植為例,因為術後護理不佳,預後很差,移植後生存半年以上者僅六例,生存最長時間為264天,因此,中國從1983-1990年全國肝移植完全停止,7年內全國沒有開展一例肝移植手術。接受肝或腎移植的病人健康程度都很差,術後後卻需要大量免疫抑制藥物來預防對外來器官的排斥反應,這樣使得病人成為一顆定時炸彈,不時就出現健康問題,甚至嚴重的突發事件,比如感染、大出血、高鉀血症、呼吸衰竭、心功能失常等等。手術本身的工作量比起術後的工作量是一比十左右。不可能有如此之多的醫療人員圍著病人轉,維持這些手術後的病人,這也是從2001年以來,大量外國人跑到中國換器官的原因,因為他們會回到本國進行術後護理,中國大陸的移植界只是賺錢而已,沒有更大的壓力,才能放開手腳進行大規模商業性對外移植。

在中國大陸,一個肝臟移植包括醫療費用售價十萬美元,腎臟每個六萬五千美元,心臟十五萬美元。僅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一年的收入就是一個億人民幣,而且器官為免費,不計成本,手術本身的費用和書後醫療護理不超過兩萬美元,利潤超過百分之三百。從共產主義創始人馬克思《資本論》中可以發現這樣的話,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有100%,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正是器官移植的暴利養肥了從軍隊高層到地方醫院主刀醫生到器官販子的層層參與者,並使每個環節以利益為中心捆成一根流水線,大規模的利用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移植謀利。全國的法輪功學員的資料,包括移植資料,都有一個統一的系統管理,比起各地零散的死刑犯而言,大大方便了在全國範圍內配型和器官的調配,也完全配合了大規模產業化器官移植的需要。

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成為器官供體庫

從一九九九年開始,隨著迫害法輪功的開始和逐步升級,法輪功學員成為活體器官的主要來源,在移植界,決定結果的好壞有幾個要素,1.組織配型,越接近完全匹配效果越好。2.斷血時間短,就是從器官離開供體到移植到受體上的相隔時間越短越好。3.器官來源於死者還是活人,來自死者的器官永遠沒有來自活體的器官效果好。4.供者健康狀況,年輕人的器官比老年人好,身體健康者比病人的器官效果好。

在中國的看守所和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普遍的抽血,而且數量很大,因為正常的抽血體檢,血常規、化學指標加上肝功只需要兩管血,6-10毫升。而移植需要的就多了,組織配型、肝炎病毒、巨細胞病毒、愛滋病、血常規、肝功能、凝血、配血、妊娠試驗等等項目一般需要八管血,40-50毫升。黑龍江省哈爾濱勞教局、四川女子監獄、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吉林省長春鐵北監獄、吉林省遼源市白泉勞教所、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廣東省廣州天河看守所、廣東省三水勞教所等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集體抽血已經在世界媒體上曝光。

中共將法輪功學員宣布為階級敵人,瀋陽蘇家屯醫院僅是全國36個類似集中營的一部份。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還是在監獄、勞改營、看守所較多,只有需要的時候才大規模調動。僅在吉林省九台地區的中國第五大法輪功集中關押地就有超過1.4萬人被集中關押,中國最大的法輪功關押地在吉林,只有代號是672-S,關押人數超過12萬,集中了很多的全國各地的法輪功,重刑犯,各種政治犯,地址不詳。此外,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庫還被設在中共戰備用的秘密軍事基地裡,這種秘密基地容量非常大,一般都設在數座山中的一座大山裡,這種幾乎被掏空的大山都是由工程兵施工,內部設施非常完備,應有盡有。全部由軍人把守。

法輪功學員經配型後,數據存放入資料庫,從有患者要求器官移植入院開始,通過軍隊或地方醫院專人或器官中介向該資料庫提出查詢,查詢結果由器官調配中心統一管理,發現配型合適的法輪功學員,則就近通過軍隊系統或當地監獄、勞教所用專人專車送往醫院,進行活摘器官。如因交通、保密性或其它原因無法送往醫院同時進行活摘手術,則按計劃時間取肝、腎,最大程度縮短冷缺血時間,之後運送到當地醫院進行移植手術。

在非直系親屬的人群中,器官不完全匹配率是百分之一左右,要找到一個不完全匹配的移植可用器官,一般需要三百至四百的人群作供體。就是說,器官不是標準化的燈泡和插座,一個活人的器官摘下來就可以給另一個人安上,而是要有幾十甚至幾百個器官才能選出一個可以用的去搞移植。因為器官供體必須與接受者相匹配,這樣,接受者的抗體才不會排斥供體的器官,不然腎臟安上去會造成免疫反應,腎臟無法在受者身體內存活,腎臟會死掉,需要再次換腎。然而,尋找合適的供體並非易事。為了減少免疫排斥反應,首先血型(ABO血型)必須相同;淋巴細胞毒性試驗必須<10%或陰性(細胞毒性試驗是指受者的血清與供者淋巴細胞之間的配合);淋巴細胞轉化率(淋巴細胞混合培養)要低於20%─30%(需要5~6日才有結果,實用價值有限);HLA組織配型(國際標準是直接測定供者與受者HLA-A、 HLA-B,HLA-C,HLA-DP,HLA-DQ,和HLA-DR等6個位點)是影響器官存活的主要因素。HLA位點具有眾多的等位基因,造成HLA 的極端多態性。在非直系血緣關係的人群中,幾乎不可能發現HLA完全相同者,因此,一般非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的匹配程度都屬於不完全匹配。

即便是不完全匹配的器官,最起碼在這六個點中要配上三個HLA-A、HLA-B和HLA-DR,而這三個點還每個存在兩個等位基因,有三個來自父親,另三個來自母親,如果要做移植,這六個點中必須有五個以上能夠匹配才可以,在非親屬人群中這個機率非常的低,這就造成了在美國找到一個可移植腎臟的時間需要長達2到3年,甚至更久。一旦確定了可被移植的器官,供體和受體之間還要作進一步更特異的配型試驗(Crossmatch),這又降低了器官移植的匹配可能。

在美國,有一個龐大的志願捐贈器官人群。美國的成年人幾乎人人都有駕駛執照,當一個人在申請駕駛執照填表時,就會讓這個人選擇,如果出現交通事故當場死亡的情況下,他/她是否願意捐獻器官,以及願意捐獻哪幾種器官等等,然後把答案輸入全國性的資料庫裡。百分之三十的美國人,約八千四百萬人,已簽了死後捐獻器官的文件。美國有高度發達和普及的醫學技術,幾乎對每一個人都保存血樣等方面的資料,這些都儲存在資料庫裡,隨時可以被調用。美國有八千四百萬的潛在供者,才保證了美國每年進行的肝移植跟中國數目相差不大。

全國人大代表敦促最高法院複議所有死刑案件時稱,大陸每年判處執行的死刑犯約有一萬人。受「人死也要全屍」的傳統習俗的影響,中國人一般不願意器官捐贈,同意出賣器官的死刑犯及家屬只是極少數,死刑犯本人或者家屬同意捐贈器官的比例不到5%,無人收殮的比例最多5%。這樣死刑犯真正可以提供器官捐贈的人數每年最多1000人左右。就算是這一萬名死刑犯人的器官統統被活摘用來移植,因為配型的關係,最多也只能保證200-1000例器官移植的成功。

中國如此大的移植數量和器官配型速度,僅靠捐獻和死刑犯提供甚至把黑幫綁架都算上也是遠遠滿足不了需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因為配型和排斥的關係,不是這一千人或者一萬人的器官摘下來就能用,2000年至2005年這6年間進行的41500個器官移植,背後需要四十萬甚至四百萬的潛在供體才能保證這些器官和接受者匹配。這個潛在供體庫就是全國各地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學原因

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就在於器官的質量和冷缺血時間,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從根本上解決了這兩個難題。此外,法輪功學員可以在全國統一調度,進行統一配型,活體運輸,不受地區和時間限制,與死刑犯不同,法輪功學員身體健康程度高,可以把活人運輸到醫院之後進行移植,之後焚屍滅跡,最方便使用,器官質量最好,最容易存活,手術效果最好。

活體移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標準流程是在同一家醫院的手術室裡摘除器官,馬上在隔壁的手術室進行移植,在做手術的同時是兩邊同時進行,一邊把受者的盆腔打開,在腹膜後準備腎臟植入的區域,游離出膀胱和動脈準備吻合,另一台是摘除腎臟,腎臟摘下來馬上跑過來進行清洗血液,清理血管和輸尿管,之後進行移植,冷缺血時間接近於10-30分鐘,容易存活。

把一個法輪功學員以換地方關押為藉口送到就近醫院活摘器官,比起把一個等待處決的死刑犯器官經過長途運輸到醫院做手術,其效果好得多,器官質量也好得多,操作方便的多,引起的後效果也少得多。此外,因為要吸引海外病人前來中國換器官中國的器官服務中心對外標榜,等待一個供體只需一星期,這意味著要按照移植的要求來決定行刑的時間,不但涉及環節眾多,而且難以掩人耳目,而把活人轉移到醫院,不會引起人們的懷疑,由軍隊牽頭全國秘密運輸,更大大減少了泄密的風險。

死刑犯從槍決後開始,如果有現場的醫療團隊馬上開始取器官,也要經過消毒,備皮,器官處理,運輸等等,會大大拖長斷血時間。而且被槍決的人已經成為真正意義的死人,從把屍體弄上手術台固定好,消毒完畢,鋪好單子,固定和準備好器械到開始取器官,這需要起碼10-30分鐘的時間,這樣的器官已經早已不是來自於活體,會大大降低器官的質量,而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犯人送到等待移植器官的醫院的手術台上進行死刑,這是對移植醫生最有利的情況,但是死刑犯無法執行異地槍決,而且中國的死刑犯往往患有性病、肝炎等傳染病,許多人在殺人前還是吸毒者,這些都會大大降低器官的質量。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配型的關係,在甲地的器官未必可以移植到甲地的患者身上,往往還需要經過運輸,這又大大的拖長了斷血時間,而且死刑犯無法執行異地槍決,難以調度,無法全國統一管理,無法滿足專業化和市場化的需求。

以山東濟南市千佛山醫院為例,院方全力組織用「流水」作業方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與省監獄和省女子監獄等監獄、勞教所共同勾結,形成了具有從活體器官庫的建立、活體摘取器官、移植,到器官移植市場中介及利益分贓等完整環節的「一條龍殺人產業」。

中共軍隊成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主力

在中國一百五十多家部隊醫院中,絕大部份都開展了器官移植。軍隊醫院在地下進行獨立器官移植,中國成為國際活體器官交易的中心,在2000年以後一直占世界活體器官移植總數的85%以上,該數據是軍委上報資料的一部份,數人因此升為將軍。軍隊、武警和公安醫院因其「得天獨厚」的「資源」,在活體割賣法輪功學員器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這些技術和裝備精良的部隊醫院不僅大肆割賣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承擔給中國的「領導人」和外國要人做器官移植的「重任」,還為中共培訓白衣「殺手」。移植手術,尤其是腎移植的手術,對於外科醫生來說,難度不高,最難的外科手術是腦外科,腎移植只需要接好腎動脈、腎靜脈和輸尿管,並不需要進入腹腔打開腹膜,也就是說,摘除和移植腎臟難度並不高,一到兩年就可以練出一個熟手。

活摘器官的主力是軍隊,由軍隊出面培養各大軍區年輕的專業移植醫生隊伍,接受軍隊紀律管理,方便保密,方便管理,這支隊伍周遊在各大軍區的當地軍隊和地方醫院進行手術。地方醫院在利益的刺激下,作為商業性的窗口,由本院醫生為主,如果手術量大,則啟用軍隊系統的外援醫生進行批量手術,大量接待地方和各國病人進行移植,以正常醫療的形式披上移植的合法化外衣,緩解對部隊系統的壓力,否則只有軍隊系統醫院進行移植手術將引起各界的注意。患者入院後,經過全國統一的電腦聯網搜索配型,在一週內找到供體,將供體按批次發送到相關醫院進行活體摘除器官,之後毀屍滅跡。

在中國大陸的媒體報導上,多以某地方醫院移植中心一天作多台肝腎移植作為對其水平的肯定,如中國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同一天完成一台肝移植、6台腎移植和8台角膜移植作為該院網站上的重點文章,但文中卻談到一個細節,「6台腎移植手術由謝晉良副教授、李建中教授、鄧金良教授、陳湘副教授等專家主刀。」

一台活體腎移植需要同時摘除活體供者的腎臟,同時打開受者的盆腔、暴露膀胱和動脈等待外來腎臟移植。摘除腎臟需2-3小時,移植腎臟需4-6小時,需要兩個手術室,兩個團隊同時進行。以每台手術需要一個主刀的最低限度計算,(實際操作為保險起見,往往兩個主治級別的醫生同時上一台手術)這四人每人平均需要做三台手術,除掉手術中間的準備期,等於一天不眠不休連軸轉。這在外科界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主刀者體力會耗盡,同時出錯可能性大大增加,主刀大夫本人也不會如此選擇費力不討好的手術方式。同時,活體器官移植不趕時間,不需要選定特定時間手術,完全可以等待。而這樣的事情不止出現在一個中心,其原因就是中共軍方的專業移植團隊按軍區管轄範圍在當地地方醫院間往來穿梭,而法輪功學員作為供體往往和軍醫隨專用軍車同時到達醫院進行手術,而當地的地方醫生不過是用來障眼的幌子而已,不是移植器官的主力。

大量年輕軍醫被專門訓練活摘器官

在中共軍隊系統中,許多軍醫出身低微,為了前途就必須在部隊裡向上爬,而外科醫生想提職稱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部隊系統中,年輕醫生很多,高級職位很少,想出頭不是通過關係、讀學位、送禮,就只能走險。器官移植手術不複雜,而且軍隊往往以豐厚的收入和迅速提級為誘餌,吸引青年軍醫從事移植,這樣的人重利益而不擇手段,更容易服從和管理。移植醫生要面對血腥的現場、腎臟的異樣氣味,為保證移植成功而必須爭分奪秒來減少腎臟和肝臟的斷血時間,而且要昧著良心從手術台上呼吸心跳甚至呻吟聲還在的活人身上摘取器官,術後還要時刻留意病人狀況,這些壓力足以把人變得冷酷和精神異常。此外,而進入移植界的醫生大多數是因為移植界的經濟利益和個人名聲,這樣的醫生很難良心發現,去主動舉證。

《中華醫藥雜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第三卷第十一期,刊登了廣州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腎移植科的兩位醫生題為《在腎移植臨床工作中指導研究生實習的體會》的文章。文中寫道:「隨著我科室腎移植的不斷增加,近年吸引了全國、全軍許多年輕醫師來我校就讀腎移植專業的碩士和博士。這些研究生學完理論課後,要到我科室實習六至八個月。這些研究生由最初對腎移植的陌生到實習結束時成為一個較熟練的腎移植專科醫生,大部份畢業分配到各單位後都成為腎移植技術骨幹力量。」

中共的軍醫大學和醫科大學培養出的大量學生已是各地醫院的器官移植骨幹,這些醫大及其附屬醫院還幫助和指導各地醫療機構開展器官移植,因此被稱為器官移植的「黃埔軍校」。

不存在的污點證人

為了快速訓練出一批有移植經驗的醫生以進行大量的器官移植,見習醫生便是最好的替代品,代替手術台上遞刀子的器械護士,以便更精簡手術流程。因此,能夠提供公開證據的只剩下醫生。這如同讓殺人兇手自己作證證明自己殺人的過程,任何醫生一旦公開承認自己做過這種手術,就將成為中共的替罪羊,面對審判,失去一切前途。

在移植界,高壓力、高風險,手術時間不固定,一旦做過手術,病人只要出現問題都必須隨訪,因此即便在美國,有最完善的醫療制度保護下,許多外科醫生還是不願接受移植科的專科訓練,移植科成為外國醫生最容易進入的外科專科之一,即便沒有經過美國住院醫生訓練也可以做美國的移植外科醫生,而這些外國醫生幾乎不可能在其它外科專科找到工作。

在中國大陸,除軍隊以外,大量的年輕醫生進入地方醫院外科後難以出人頭地,願意加入移植界的往往是為了向上爬而不擇手段之徒,因為參與活摘器官是掙大錢和迅速提職稱的機會,加上上面的紀律,這樣的醫生更不可能因為道德的原因而成為證人。

在此期間,中國內地肝臟移植方面的臨床實踐和研究成果,始終無法出現在國際頂級醫學期刊上。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論文作者無法說明供體的來源。國際器官學會曾經發過一個3頁的文件,公開拒絕中國內地學者向大會提交有關器官移植的論文和報告,就是因為大陸的臨床報告作者不能說明供體的來源。在中共的系統內部,法輪功及其他被關押人員在關押期間使用是真實的名稱,但是在進行器官移植時使用的是偽造的假名字,也就是一個虛構的人出現,但是這個人的資料是完整的,而且是在器官移植的自願書上簽字的(當然是代簽的)。「這類資料的保存期限是十八個月,然後必須銷毀。該資料的保存機關為省級軍區,查閱資料須經中央駐地方專員批准。」這樣的自願書顯然不能曝光,更不可能拿到國際上去作為學術刊物的背景資料發表並存檔入庫。

目前,在國際社會的強大輿論壓力下,全球十八國政要要求聯合國採取行動,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發布調查報告,要求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情況進行調查,並要求對進行迫害責任人繩之以法。中共活摘器官轉入地下,並大規模銷毀人證、物證,但活摘器官仍在進行之中。

結語

喬高和麥塔斯的報告中對中共活摘器官事件的結論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各種事實都從各個環節冷酷的說明了這件事情的真實和規模的龐大。在西方文化中,魔鬼是一切邪惡的化身,是人和神永遠的敵對者。什麼是魔?識字的人都可以查到字典,魔的字面意思是迷害人的鬼。

中共對活摘器官事件的應對方式,只是不停地聲稱對其的指控是造謠,絲毫沒有任何惻隱之心,從來沒有任何表示要徹底查清是不是有這樣的事件發生過。中共衛生部的發言人毛群安一直高喊活摘器官事件缺乏證據,百般試圖把報告抹黑,而從來沒有談到中國醫療行業有沒有任何方法來保護或者杜絕這種暴行的出現,這樣的思維方式難道是人嗎?說是魔不對嗎?

而許多中國人第一反應就是「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這麼大的事我們怎麼不知道,又是造謠」。不去關注是不是真的有自己的同胞遭受這樣的暴行,不去想辦法幫助身邊的受難者,而是上來就否定,甚至攻擊提供真相的人,這樣的思維方式與中共的發言人如出一轍,不是入了中共的心魔又是什麼?

樂於殺人,而且以殺人牟利,中共這個大魔不但從肉體上吞噬毀壞生命,還從精神上控制和迷惑人的心靈而使人魔變。作為正常的人,沒有人會在家裡擺放魔鬼的塑像而覺得處之泰然,而當今的部份中國人卻泰然與中共同居在一片土地上,接受魔頭的管理統治而習以為常甚至樂於成為其中的一份子,在中共這個大魔屠殺自己的同胞時不但聽之任之,而且對魔的行為和思維百般維護,這才是歷史上最可悲而悽慘的一幕。這是歷史翻到這一頁中的最大悲哀。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中共對法輪大法修煉者所犯罪行中最深重的部份,滔天大罪引發人神共怒,天滅中共這個大魔已經成為各界的共識和歷史的必然。在歷史即將翻過這一頁時,已經有五千多萬中國人選擇了加入退出中共,解體中共,停止迫害的大潮之中。清醒吧!可貴的中國人,了解真相,不要與魔為伍,脫離中共,解體中共,這就是最大的善舉和對自己最好的選擇。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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