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8月10日】
今天終於把《轉法輪》第九講最後那一部分抄完,在抄的過程中,我瞬間悟到,原來讀法、背法和抄法都只不過是選擇一種學法的方式而已,只要能達到目地,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行。
昨天還因為這個學法的方式問題和同修發生了爭論,想來都是這個對學法形式的執著心拖的太久了,一直沒有認識到。其實在學法的方式上無論執著什麼都是執著,從中也包含著一種有求之心,和那種長期形成的「認為自己的對」的觀念在裡面,說白了還是這個「私」的表現。為什麼執著?無非就是想在法中求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求感覺、求靜、求功能、求定、求悟道……這恰恰是障礙自己得法的真正原因。
看來要比之前更精進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