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筆記:「路不拾遺」與神的狀態

天真


【正見網2009年08月24日】

不久前與同修交流切磋,兩位女同修提到了別的同修的一篇交流文章,因為記不清題目,所以我也不便查找閱讀。從她們的簡單複述中得知文章的觀點大致為:大法弟子不應該撿別人遺失的錢,因為這是為私,神是不會撿錢的。兩位同修很是不能認同這個觀點,而且非常明確的指出:倒不是說我們的認識有多高,但是我們覺的,作為大法弟子,撿了錢不一定就是為私。

這兩位同修都撿過錢。一位是在護城河邊撿到的,幾張紙幣被風吹著衝著她飄一路過來,再不拾就徑直刮進河裡沖走了。等了二十幾分鐘不見人來找,也沒多想,直接把錢給了資料點。另外那位同修撿到錢之後,沒法找失主,心想:這錢是為法而來的。於是拿去買了做真相資料用的耗材。

錢到底該不該撿?看起來並不複雜的一個問題,同修的認識卻會截然相反。好像還是有必要從法理上探討一下,因為這個問題其實牽扯到更寬泛的東西。這裡不妨把我們形成的看法拿出來和更多同修交流一下。

看到別人遺失的錢撿起來未必就是為私,這要看拾遺者當時的心態及其將此錢置於何種去向和用途。

路不拾遺在古代中國是有的,就是現在有的西方國家的一些地方也有點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味道。要都是這樣那不最好嗎?丟了東西改天還可以去找回來。從大處看,那說明一個社會還沒有敗落到過於低下的成度。而目前中國大陸這個被中共邪黨禍害的「爛透了」的社會距離那種比較正常的狀態早已相差十萬八千裡!許多常人為了金錢不擇手段,遑論路不拾遺。常人要是把錢撿走花掉或許就是在造業,因為那錢可能不該他占有,當然也有可能是失主在不明白的情況下以這種方式還了前世對撿錢人欠下的債;你要是把撿到的錢交給警察或者其他常人請他們等失主,他們極有可能把錢私吞,更是造業。

就現在的社會狀態來看,人能夠做到路不拾遺已經是很不容易了,不過那也只是為了克制人自己的貪慾,潔身自好,沒有超出人的境界。相比之下,無論是找到還是找不到失主,我們所為都是超常的,都是常人做不到的。如果找到了失主,不但會將錢物「完璧歸趙」,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抓緊時機面對面講真相救人;即使找不到失主,那我們把錢用在做真相資料上,還是在做救人的事。單就人這兒的理而言,撿了錢完全用來為別人做好事,那已經是善舉,比那種只為自身著想的路不拾遺更可貴。而我們用它來做救度眾生的事情,不但沒有違背人類社會的狀態,而且是人所不可能做到的,是大善之舉。失主的錢被如此善用,他會因此而獲得福份,而且那個錢幣物質本身也會有好的去處。

好像是有點過於就事論事了。其實這個事情涉及到我們作為大法弟子如何既不破壞常人社會的理同時又正確認識神的狀態的問題。我們是修煉人,是很特殊的生命,不同於常人也有別於神佛。常人不具有神性,如果不先成為修煉人那就不會成神;神佛則不會在人這兒修煉並且救度眾生。我們卻既要最大限度的符合人的狀態,又要以大法的標準修煉昇華,走著成神之路;既要放棄一切執著,修心斷欲,卻又做著救度眾生的具體而有為的事情。所以我們既不能將自己混同於常人,也不可能表現出和神一樣的狀態;不能打破人類空間的迷,但同時又要以正念來對待一切。

有同修認為神見到錢不會去撿,因為神是清淨無為的,沒有人的私慾,不會要不該自己得的東西。不過我倒覺的這種認識好像還不夠完全,因為神的狀態不只這些。正神是慈悲、無私並且具足大智慧的,而神的無私不只是體現在不為自己索取這一點上,更重要的是,神,尤其是各個世界的主和王,都是為惦們體系內的眾生而著想和操心的,在這種狀態下,神總是會為眾生的利益而把一件事情安排到最好。我們現在就是為眾生著想的生命,那也就要在這個高度而不是限於自身提高的角度做事和看問題。

其實,如果把救度眾生放在第一位,那也不用特意去想神會怎麼做,我們會從法中得到應有的智慧,對任何事情都會形成正見,從而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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