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10月14日】
「競爭」是人類社會中很常見的名詞,甚至是人人的口頭禪,而「優勝劣敗」也被當成競爭行為的結果,在這種似乎並不離譜的理解中,其實仍然存在著一些謬誤,尤其對市場內商業行為的競爭更有著極端錯誤的理解,此由「商場如戰場」已是人們琅琅上口已可見知其一斑。甚至於,不但將同業間的競爭比喻「商戰」,進而把買賣雙方的關係看作戰爭非得你死我活或我死你活不可。
「商場如戰場」錯得離譜
為何把同業間競爭的商場看作戰場這一謬見得以流行,很可能與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 l809-1882)進化論的「物競天擇」有關聯。不過,達爾文所謂「物競天擇」的「優勝劣敗」,充其量只能是生物學上的爭鬥。指的是一般動物為著爭取賴以生存的食物和環境而作的「生死鬥爭」。但是,人類自由市場同業間的競爭,是「社會競爭」,是人們在社會合作的制度下,為爭取最有利的地位而作的自我努力。
這種競爭,表現於每個行業、每個廠商彼此都努力於提供價更廉、質更美的貨物或勞務,來勝過對方,爭取顧客,這與生物學上的爭鬥實在天差地別、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商業競爭是讓每個人都能發揮自己最有利的長處,讓擁有的有限資源作最有效率發揮,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寫照,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大家都能活,並且都能活得更為美好的情況,是有智慧的人類發揮分工合作的方式。在競爭中是有「優勝劣敗」,但敗者只是在某一產品、某一比賽項目中失敗,而在社會中充塞著無數機會,任何一個有心人總可很快尋得自己較強的項目,並非被競爭對手將形體都消滅掉。而且,在產品市場中,有著無數不同等級的分類,至少可在不同價格下同類但不同品級產品都有立足生存的餘地。
誠實是商業道德
戰爭是我們人性中殘存的獸性表現。在戰爭中,至高無上的目的是在毀滅敵人,因而任何手段都可採取。「兵不厭詐」歷來是戰略的箴言。商業,是我們人性中理知運作的產物。把商業比作戰爭,不僅是比類不倫,而且嚴重地破壞商業道德。「誠實是最好的政策」這句西方的格言,特別適用於商業。如果「兵不厭詐」的戰略箴言也可以引用到商場,那還有什麼商業道德可言?如今人類社會盛行的假冒商標,顯然是違反商業道德的。可是,如果你把商場看作戰場,那將有何話說呢?或許就是錯誤觀念誤導下,才有今天這種令人遺憾,卻被視為正常的現實吧!
近十多年來國際貿易的趨勢,雖有走向自由貿易「假象」,實則仍有濃厚重商主義的味道。各國都在愚昧地偏向不同面貌的保護政策,關稅壁壘、配額限定雖已減退,但貨幣貶值、反傾銷、補償性貿易等等管制政策,更細緻地干預市場……等等,都是或攻或守的戰略運用,也即「商戰」這個謬見在背後隱隱地作祟。說得更極端些,當前經濟學的主流「賽局理論」(game theory),其教導「爾虞我詐」、無所不用其極以求得勝的方式,或許就是競爭的本意被繼續扭曲的一大禍源呢!
「商場即戰場」此謬見的開始流行,是清末民初來自海外的一陣新思潮所帶進來的。當時,「商戰」這個新鮮名詞,經常出自時髦人物口中或筆下,但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找不出這個名詞的根源。
自由貿易促進人類福祉
在西方經濟思想裡,經濟學的始祖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 1729-1790),其經典之作《原富》就是強調國際貿易有利於相關國,經李嘉圖(David Ricardo, 1772-1823)「比較利益原理」的解析,也大致成為定論。可是,即使在經濟學界,都有質疑自由貿易的聲音了,經濟學界以外的社會輿論,流行著商場如戰場的謬說毋寧極其自然。
社會輿論,有時不察其真偽,而像王符在《潛夫論》中所描述的「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尤其那吠形之犬若是一龐然大物而居高位的時候,更會引發群犬和聲,狺狺遍野而持久不絕。走筆至此,不禁想起福祿特爾(Volstire, 1694-1778)和拿破崙三世(Napoleon III, 1808-1873)這兩位世界史上的大人物。
福祿特爾在他的《哲學詞典》「祖國」這一條目下寫著,「要做一個好國民,就要希望本國以貿易致富,以武力致強。很明顯的,一個國家如果不犧牲別國,就不能致富;如果不加害於別國,就不能稱強。」福祿特爾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是因為揭發了一些古老的迷信和謬見而享盛名,可是他本人卻不自覺地陷入了一個最可悲的謬見──把國際貿易與對外戰爭相提並論,認為都是要犧牲別國,加害別國!
名人的謬見危害眾生
拿破崙三世這位皇帝,更是粗暴。他說:「一國輸出的貨物數量,與一國為榮譽和尊嚴而對敵國所能發射的炮彈數量成正比。」亦即,為著本國的榮譽尊嚴,對外發射的炮彈愈多,則輸出的貨物也就愈多。
福祿特爾和拿破崙三世這兩位赫赫有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發出的聲音是宏亮的;學院內經濟學教義,不能夠壓抑它。歐洲大陸的情形如此,英國也不遑多讓。儘管亞當.史密斯和李嘉圖都是英國傑出的經濟學家,而英國貴族們典型的見解,卻未受到他們的影響而仍抱持著對商業的謬見。
不幸,在中國,當嚴復把亞當.史密斯的《原富》譯成中文的時候,在另外一方面,也有人把那個不容於經濟學知識的「商戰」觀念譯介進來。於是,海外的吠形吠影之聲,也就聞於中國中土,於今不絕。
在自由市場裡,商業交易總是有利於買賣雙方的,雙方都是覺得「值得的」,否則不會成交。這裡所謂「值得的」,是說買方在拿出一筆錢買到一份貨物的時候,他總會覺得:他所舍的東西其值小,所取的東西其值大。相對的,賣方在拿出一份貨物賣得一筆錢的時候,他也是覺得所舍者值小,所取者值大。如有一方覺得「不值得」,買賣就做不成。可知買賣或交易,不是等值的,更不是一方的利得來自對方的損失,而是雙方都有所得。
買賣雙方皆是贏家
這個事實,照理講,我們每個人應該可從自我反省中體會到。可是在日常生活中,畢竟有些人不會經常反省而有所蔽。人,在有所蔽的時候,再淺顯的道理,他也不懂。比方說,當他生病看醫生買藥吃的時候,他就想不通他所花的醫藥費不是醫生和藥房要他花的,而是他自己的病痛要他花的。醫生和藥房賺得的錢,不是因為他的病痛,而是因為給他解除病痛。再比方說,有所蔽的人如果是賣方,當他在某種情形下不得不賠本賣出的時候,他也想不通要他賠本的不是當時的買者,而是他自己的經營失算。買者並沒有給他賠本的痛苦,而是減輕他賠本的痛苦,如果沒有這個買者,他的賠本會更多。
這兩個比方應該已可以說明在自由市場裡,商業是有利於雙方的基本原理了。至於「一方的利得是另一方的損失」這個說法,適用於盜竊、劫掠和戰爭。盜劫得到的贓物,是失主的損失;戰爭的勝利,是敵國的敗降。盜劫和戰爭這些罪惡行為,與商業不僅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而且是像黑暗與光明那麼相反的兩回事。
競爭不是「零和」遊戲
寫到這裡,腦中浮出1998年美國職棒全壘打競賽的畫面,那是馬奎爾和索沙兩人活生生地詮釋「競爭」真義的事實。當馬奎爾率先打破馬裡斯障礙且刷新全壘打紀錄時,在致謝詞中特別感謝其對手索沙,原因是由於索沙的參與競爭,讓馬奎爾不敢有一絲一毫的鬆懈,就在彼此砥礪的過程中,潛藏在體內的能力被逼了出來,最後才能突破自己的極限。如果索沙沒有盡己全力,甚至於放水、欺騙,「競爭」就根本不存在,那麼馬奎爾也將失去破紀錄的一大動力,而連帶地棒球比賽也就失去精彩度。他倆的全壘打競爭,也讓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市場得以振衰起蔽呢!
經查「競爭」這個字的字源,在拉丁文是strive with,而非strive against,意即一起奮鬥,而非殲滅對手。儘管兩造競爭的優勝者僅一方,但競爭絕非是「零和」遊戲,也非無所不用其極的惡劣鬥爭,而是參與競爭遊戲者共同完成更高層次的東西。運動競賽如此,商業競爭如此,就是一般生活中的各種人際之間關係也都是如此。可是,在當今充滿刀光劍影的人類社會,理解競爭真義者究竟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