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獻花」與「合法失蹤」

清泉


【正見網2010年01月17日】

從網絡上竄紅的網絡用語可以看出中國網民的智慧。那充滿智慧的網絡用語一經竄紅網絡,幾乎註定都能成為現實中國的真實寫照。這可不是一句簡單的辛辣諷刺或賣弄,網民在藉此表露心聲的同時也在為自己及自己的同胞開創著自由的空間。

谷歌針對中國政府的刁難和網絡攻擊,做好了退出中國的準備。消息一經傳出,引來諸多網民關注。對於谷歌中國區業務可能面臨關閉,不少得知消息的網友自發來到谷歌在北京清華園的中國辦事處,獻上鮮花表達留念與惋惜之情。可是不久就遭到科技園內保安的驅逐,稱網民獻花的行為「未經批准」,是「非法獻花」。

網友們不是慨嘆中國保安的法律意識有多強,而是看到了保安背後的身影,所以,只半天功夫,「非法獻花」一詞便竄紅整個網絡,成為各大論壇貼吧的熱點。有網友對此評論稱,清華科技園保安口中的「非法獻花」,讓中國網際網路從此又創造了一個繼往開來的新詞,將「非法」和「獻花」兩個字組合在一 起,可見我們生活在一個價值觀被怎樣扭曲的時代。

網友的評論一語中的。那麼,「合法獻花」表現的就不是價值觀被扭曲的社會現實嗎?當然,獻給谷歌的花是不能被稱為合法的,那我們經常在電視和生活中見到的由中共組織的讓靚女或小學生向中共官員或中共的英雄勞模獻花是不是真的「合法」呢?那是無須說明的,君不見中共媒體是如何把這些人同中共的偉光正聯繫在一起的嗎?其實,看一看那些被判刑或仍在高位上的貪官們,哪一個沒接受過「合法」的獻花呢?

然而,我們分明看到,發自於民眾內心的獻花大都是被中共視為「非法」的,而那些並非出自於自己的內心,只是來自於中共指令的獻花卻都被冠冕堂皇的標榜出來。這是不是一個顛倒的社會?

當「合法」被當成「非法」的時候,「非法」也就自然變成了「合法」,是謂「真做假時假亦真」。給大家說一個中共「合法」的事,也是這兩天海外網絡上的新事,看看中共是怎樣把「非法」說成「合法」的。

中國十佳律師、著名維權人士高智晟,被中共當局於2009年2月4日於陝北老家帶走。他的哥哥高智義1月14日接受美聯社電話採訪時說,他最近到北京去找把高智晟帶走的警察,警察告訴他,高智晟9月25日「迷了路,走丟了。」

可笑嗎?被那麼多的警察綁架走的人竟然會「迷了路」?好像高智晟被綁架後還很有行動自由似的。中共當局無緣無故的綁架高智晟本身就是非法的,如今更是將流氓耍到底了,好像一句「走丟了」,就把自己的責任推脫乾淨了。那麼我們要問:高智晟的「走丟」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

高智晟的「被走丟」顯然是非法的,可是中共會說自己是非法的嗎?中共對高智晟的所有迫害哪一樣是合法的呢?可是中共絕對不會說自己是非法的,相反,它每次還都會為自己羅織出「合法」的說辭。就包括這個警察對高智晟哥哥的答覆,中共能說自己是非法的嗎?既然「走丟了」,那就是「合法走丟」。

說起非法、合法的問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法輪大法明慧網上的迫害案例,哪一樁不是非法的呢?可是卻都被中共用所謂「合法」的手段遮掩住了。

據明慧網報導,北京市房山區大石窩鎮的劉文在去年9月19日被綁架後,家人至今不知在哪裡;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的向文蘭、劉成在去年9月22日被綁架後,也是音信全無;武漢市武昌區幼兒園教師魏興芝去年9月23日被綁架,家人多次詢問仍不知下落。按照中國的法律來說,公安抓人是要通知被抓者的家人關押的地點的,可是中共的警察們就是不告訴人家家人。它們把不告訴當成「合法」的,把告訴看成了「非法」。

這幾個是被中共非法綁架後,中共讓他們「合法」的消失的,還有被非法判刑後,中共讓他們「合法」失蹤的呢。

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校長助理從日旭,2005年從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畢業後,曾作為支援西部建設的志願者到青海省門源縣工作一年,因為工作出色而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去年6月,從日旭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判刑三年。法院判決之後已經七個月了,他的家人也沒收到任何通知告知從日旭被關押的地點。

網民們自願的向谷歌表達一下心意被當成是「非法」的;高智晟的哥哥去找弟弟,警察一句「迷了路,走丟了」,就把人給打發了;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後連下落都不告訴人家的家人,這些能是一個合法的政府所為嗎?

那您說,中共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文明新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