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1年01月11日】
二 能量與時空
本世紀初,當人們認識到物質是由微觀粒子所構成時,就已經著手研究微觀粒子的運動方式了。玻爾最先提出了軌道理論,也就是電子圍繞原子核不斷運轉這樣一種原子結構模型。可如果人們把經典力學和經典電動力學應用到這一模型時,就會發現這樣一種矛盾:按照經典理論,電子以極高的速度,極小的半徑運轉時,會輻射出強烈的電磁波,電子會在一瞬間喪失其能量而掉到原子核上去。可事實上原子又是一種極其穩定的結構,所以人們意識到經典理論已無法解釋微觀粒子了。為甚麼基於我們空間的傳統理論不能解釋微觀粒子呢?因為這已經涉及到另外空間的問題了。
那麼什麼是另外空間呢?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中寫到:「物質在微粒下有分子、原子、質子,最後往下追查下去,如果每一層你能夠看到這一層的面,而不是一個點,看到分子一層的面、質子一層的面、原子核一層的面,你就看到了不同空間中存在的形式。」
物質都是由微觀粒子構成的。極微觀下的粒子,把它們用一種能量體系結合起來,就構成了更大一層粒子;用另一種能量體系把這一層粒子結合起來,就形成了更宏觀的一層粒子……。我們知道分子具備很大的能量,原子能就更大。越微觀的粒子能量越大。人們對原子的了解是很淺薄的,甚至對分子也沒有完全認識。人就生活在分子與分子之間的結合能這樣一種能量體系中。人是站在我們這一物質空間來研究分子,原子和宇宙。所以人對原子,分子的認識是它們層次中的能量在我們這一層次中的反映,而不是真實的情況。
能量和感官究竟是一種什麼關係呢?當感官世界與某種能量體系相互對應,處在同一個層次當中時,感官就具備了感觸性。平等層次的感官系統與能量體系是相互溝通,相互制約的。所以人就可以感觸到能量在這一層次中的體現形式。
如果感官與能量不在同一層次時,它們之間就不存在制約性了。人也就不可能體察到那一層次的真實情況了。比如分子、原子、以至更大的能量空間是人所不能看到、感受到的了。有人可能會說,人眼雖然看不到分子、原子,原子核,可科學家藉助儀器確實觀察到了分子、原子、原子核的運動方式呀。其實,儀器所能觀測到的並不是那一能量體系的真實體現,而是那一空間的物質在我們這一時空的投射或反映。因為儀器本身也是人製造的,也就是說,是人用人所掌握的能量,用我們這一時空的物質製造出來的,儀器本身與更高能量體系是不可能完全溝通上的。
為了研究微觀粒子,科學家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了量子力學。而量子力學的理論推導又與後來的實驗精確地吻合。這不是和我們剛才的說法相矛盾了嗎?這不說明人類可以通過實證科學完全了解另外空間嗎?其實並不矛盾。那麼,人們的理論到底是什麼呢?它就是用數學公式把不同的物質空間溝通起來,找到不同能量之間的共同語言或比例關係。也就是在不同時空之間架的一座橋樑,可橋樑那邊的真實情況是不知道的。況且,不同時空之間不能溝通的那一部份,我們是無從下手去研究的。人們立足於我們這一物質空間,用這一時空的物理量,用我們人類掌握的時間、距離、動量、能量等概念來描述另外時空,必然把所有知識都局限在一個層次上。進一步講,實證科學的立足點就是人類生存的這一時空,那麼實證科學就越來越牢固地把人封閉在這一層次上。人類通過實證科學是不可能完全了解另外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