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4月10日】
【白話試譯】
金谿縣人方仲永,祖上世代耕田為業。仲永出世後直到五歲,都未曾見過書紙筆墨,有一回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見了覺得很驚異,便就近借了一套給他。他立刻寫了四句詩,並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奉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發生後,一鄉的秀才們都來傳觀。從此,隨便指什麼東西要他作詩,馬上一揮而就,詩中那文采和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裡的人聽說,也很驚奇,對他父親也令眼相看、稍微以禮相待,或是給點金錢資助他。這樣一來,父親認為有利可圖,便天天領著仲永到處拜見縣裡的人,可卻不肯叫他上學。
我很早就聽見這件事情。明道年間,跟先父回家,在舅父家裡見到了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作詩,作得卻沒有像過去所傳聞的那樣好。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到舅父家裡問起他時,據說“已經什麼也不懂,和平常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聰明穎悟,乃是得自先天稟賦的好資質。那得自先天的部分,勝過普通有才能的人多多;結果仍然成為平常人,這是因為沒有受教育啟蒙的緣故。他那得自先天的部分,是如此的優厚,可卻因沒接受教育,開發不了智慧,所以最終仍然不免淪為平常人;由此可見,得不著先天好資質的,固然是平常人;又再不受教、不上學,豈不連平常人都不如了嗎?那最後就是一個一無建樹的平庸之輩哪!”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以務農為業)。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讀書的用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團結)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待以賓客禮)其父;或以錢幣乞(給、與)之。父利其然也,日扳(領著)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宋仁宗第二個年號)中,從先人(指王安石之父)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適合)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矇昧無知的樣子)眾人(平常人)矣!”
王子(作者自稱)曰:“仲永之通悟(聰明穎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指後天的教育)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作為平常人就算了嗎)”
【心得體會】
“傷”是可惜的意思;仲永,人名,姓方;有天才,卻未能受教育。本文即為作者惜方仲永失學而作,選自《臨川文集》。這篇散文是慶曆三年,王安石從揚州回臨川時寫的,通過“小時了了”的神童方仲永,因父親不當的做法與教導,以致最後成了“大未必佳”的泛泛之輩的事件。說明人的天賦資質並非固定不變,與後天接受的教育、學習的知識息息相關,欠缺資質、不重學習,依然是個平常人。
其實,人都有特賦異秉、都具先天本質,那是打一出生,老天就賦予的啦,只是顯性與隱性的差別而已。否則仲永咋的在五歲有次啼哭時,即能抓起臨時借來的筆墨寫出四句詩來?而且詩的內容頗有涵義咧!因為他得到的天賦是顯性哪,所以他雖然“未嘗識書具”,可往後卻能“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但是一生“務農”的父親,見錢眼開,覺得動動腦、磨磨墨、鋪鋪紙、搖搖筆,不用啥力氣,就能寫出詩來,財源也就滾滾而至,比四季耕耘、看天吃飯省事多了,太好啦,得來全不費功夫!於是,“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這就是“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天下父母心”。文中的“利”字份量很重,凸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不使學”也是仲永由天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更是此篇文章的主旨──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
題目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仔細品味,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敘事簡潔明快,既能以理服人,又兼以情感人,使人們從字裡行間體會到作者勸人們立志於學的拳拳之心。故此文頗為後世稱頌,並廣為流傳。
很多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就是那先天稟賦,是老天給的、是上蒼賜與的,是潔白無瑕的!沾不得一絲塵俗污垢,染不得一點大千齷齪,尤其是名利情的玷污。可自以為聰明的父母,總是以自己的認知,或積非成是的群眾看法,一頭熱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硬幹,結果事與願違的將他的秉性天賦,泯滅掉了!
其實,我認為仲永,也就只有那麼十幾年的福分,(從五歲至二十歲)在父親不明智的作為下,步入人間大染缸、追逐名利大洪流,於是天賦異秉在厚重業力的覆蓋下,一點點的散失、一滴滴的隱去,最後就被老天爺收走了,這“受之天也”的“通悟”成了隱性不彰啦,所以他也就成了紅塵大千裡的芸芸眾生之一呢!
【作者】王安石(西元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江西)人。進士,神宗擢為宰相,立意改革施政,實行新法,以求富國強兵。只因求效太急,用人不當,以致名臣反對,天下騷然,終歸失敗。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詩文皆卓爾不群,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著有《臨川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