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何縣令拉縴

陸真 整理


【正見網2011年06月25日】

縣令何易於,晚唐人,出仕為益昌(今四川廣元南)縣令之後,一貫勤政愛民,清廉正直,深得當地百姓的愛戴。但是在官員三載一考績時,由於他從不邀功,又不善巴結迎逢,因而只得了個九品中的「中上」。有中書舍人孫樵,出差時,路過益昌,對何易於的所作所為,備加稱讚。為此,孫樵寫了一篇《書何易於》的文章,藉以鼓勵從政者,要以何縣令為榜樣,堅守正道。

今據原文譯述如下:

何易於為益昌縣令時,利州(今四川廣元)刺史崔朴,帶著隨從及賓客們,泛舟春遊。他們順著嘉陵江東下,約經四十裡的路程之後,到達了益昌。當時百姓們正忙於春耕,難於找到拉縴的民夫。於是,何易於撩起衣服,將笏板,插在腰帶上,弓著身子,為遊船拉縴。

刺史見到何易於後,驚問道:「你身為縣令,為什麼要這樣做?」何易於回答道:「方春,百姓不耕即蠶,隙不可奪。易於為屬令,當其無事,可以充役。」意思是說:「當此春天季節,老百姓正忙於種地養蠶,一點時間都不可以侵占,我身為縣令,正好有時間,可以替他們充當役使。」

刺史與隨從們,聽了這些話,滿面漲得緋紅,連忙跳下船,騎上馬趕快離開了。

益昌百姓們,依山種植茶樹,得到的微利,歸自己所有。這時,朝廷有詔書下來,要地方官不得隱瞞實際情況,加強稅收管理。何易於接讀詔令後說:「益昌百姓生活窮困,不征茶稅,日子已不好過,更何況要加征賦稅,以致損害他們的利益呢?」於是,何易於要吏員將這項加征茶稅的內容劃掉。吏員說:「要是這樣做,我會殺頭的。您難道不怕因此而被流放嗎?」何易於正色的表示道:「吾寧愛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爾曹。」意思是:「我自己身為一縣之長,怎能為了自保身家性命,而加害於百姓嗎?我也不想因此而使你們受到牽連……」

後來,觀察使知道了這些情況,對何易於挺身為民的品德,很是欽佩。終於就此作罷,不再上報朝廷。

縣裡的貧苦百姓死後,有的無錢埋葬。何易於總是掏出自己的俸錢,幫助料理後事。對於來交納稅收的白髮老人,何易於經常給予飯食,虛心徵求他們對縣衙官吏的看法和意見,以便改進自己的工作,把全縣的政事辦得更好些。對於來打官司的人,何易於也親自過問,當場分清是非曲直,依法馬上辦案,不隨便交付下級吏員去處理。

何易於為益昌縣令三年,百姓安居樂業,因此,監獄裡沒有了罪犯。他改任綿州(今四川綿陽)羅江令後,政績和在益昌時一樣。當時,裴公(即裴度,後位至宰相)出鎮綿州,見這位羅江縣令清廉簡約,隨從不過三人,也曾對他進行過表揚。

上文作者孫樵,接著寫道:會昌五年(845)時,我(孫樵)出差路過益昌,有能夠說出何易於治理地方情況的老百姓問我:「天子詔令考察官吏,而何縣令才得中上,這是為什麼?」我(孫樵)詰問道:「何縣令催繳賦稅情況怎樣?」那人說:「請上級放寬期限。」孫樵又問:「他監督百姓們服勞役情況怎樣?」那人說:「財政部門所撥的經費不夠,他拿出自己的俸錢,去補貼貧民。」孫樵又問:「何縣令贈送權貴們的禮品,有多少?」那人回答道:「他秉公辦事,一無所給。」孫樵又問:「他擒盜賊的情況怎樣?」那人說:「我們縣裡,家家都安樂業,沒有盜賊。」我(孫樵)問明這些事後說:「我在長安時,聽說給事中考察官吏的標準,一是能否加快催繳賦稅;二是能否加快徵發徭役;三是能否受到上一級喜歡;四是能否緝拿更多賊盜?上司考核縣令時,都按照這些標準。請你(對方提問者)想想:何縣令能得到上司的好評價嗎?」那個人聽後,笑著,搖搖頭,走開了。

孫樵接著寫道:當大官的人,都知道訪求賢才是緊迫事務。然而,一旦補選官吏時,卻說沒有合格人選協助自己治理政事。於是,在承受皇帝詔令,推舉人才時,便無法完成詔命。結果,有了像何易於這樣的賢才,又有誰知道和去推薦他呢?在我之後,繼續來記述何易於事跡的,應該是史官。何易於生前沒有受到朝廷的嘉獎,而在以後,必然會美名流傳,這是史官的責任……

以上是孫樵所寫《書何易於》一文的基本內容。

孫樵,字可之,又字隱之,關東(函谷關以東)人,唐宣宗九年(855年)考中進士,官至職方郎中,撰有《孫樵集》。何易於的事跡,由孫樵作書後,得以留存。後來,北宋歐陽修在編撰《新唐書》時,果然給何易於立了傳。

正是:

青史有眼留真跡,
唐代賢官何易於;
拉縴理政皆盡力,
心中專存為群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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