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8月23日】
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堅持向民眾講真相,這本來是行使正當的公民權利,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可是很多法輪功學員卻被中共非法勞教、判刑。在勞教所、監獄等黑暗的場所,中共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地環、地錨就是其中兩種殘忍的刑具。
地環這種刑具,是在地上固定一個鐵環。可是一旦警察心生歹毒,將其它刑具與地環結合著使用,或變著花樣使用地環時,那麼受刑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痛苦可就不是語言所能形容的了。
一般情況下,惡警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這種酷刑時,通常是把雙手銬上後,再銬在地環上的。
大連市法輪功學員丁振芳女士,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綁架至大連看守所。其間,看守所王姓所長先後兩次把她銬在地環上,第一次十天,第二次四十多天。地環打得很緊,使她頭抬不起來,腰直不起來,手腳幾乎銬在一起。
這是一種最簡單的銬地環的方式。比較常見的還有,就是把法輪功學員鎖在地環上的同時,再施加其它酷刑。
黑龍江省鶴崗市東山區法輪功學員周兆祥,二零零五年初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惡人將他銬在地環上實施酷刑。一群犯人圍著打他,他被銬在地環上長達兩個月,手被銬住,雙腿再被一米二的鐵棍支開,一隻手銬腳上,站不起來,躺不下,長時間這種姿勢,周兆祥所承受的痛苦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還有一種鎖地環的殘酷方式,那就是將人背銬著鎖在地環上。
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法輪功修煉者潘本余,被綁架到北安監獄時,因他堅持不懈地控訴害死法輪功學員的惡警,監獄一心想將他弄死,殺人滅口。惡警將他關在小號迫害七十多天。在小號內他被戴上背銬穿地環,被犯人打的頭破血流,被迫害得尿血、吐血。因為雙手是被拉背銬鎖在地環上的,造成胳膊不過血,手腕、胳膊上的肌肉都爛了,膀子骨縫裡長出了肉芽,疼痛難忍。最後給潘本余將械具卸下時,他雙臂仍是被鎖的姿勢,已經不會動了。血壓高壓六十,低壓三十,整日昏迷,隨時可能死去……
惡警如果稍將地環改動,受刑人的身體就要被迫保持其它的姿勢。
江蘇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女教師張瑞華,二零零六年她被劫持到江都看守所。看守所所長李興旺、管教蘇曉梅將她關押在禁閉室內,並將她強行按坐在沖水馬桶上,兩手兩腳均鎖在馬桶邊的地環上,前胸幾乎貼著腿,彎著腰不能直起。兩手腫的象饅頭,腰背、前胸疼痛難忍,腿腳發麻。這樣折磨了她七十八小時。
從揭露出來的有限的文字中,我們不難看出,惡警這樣做時,很可能是將她下身的衣物也脫掉的,不然的話,怎麼會將這種酷刑和馬桶連在一起?顯然,連續折磨她幾天幾夜,這樣一固定,就不用考慮人排泄的問題了。這種酷刑對人的污辱可想而知。
地環這種酷刑,在其它地方也被稱為「地釘」。如果將地環的方式另加變換,再加上一些其它的刑具,那就又變成了另一種酷刑。天津濱海監獄,也就是以前的港北監獄,有種極其殘忍的酷刑叫「地錨」,就是由此變種而來。
原天津市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工經處造價工程師周向陽,在天津港北監獄就遭受過這種酷刑。這種地錨的酷刑是和「獨居」結合在一起使用的,所以又叫「獨居地錨」。
所謂「獨居」是在禁閉室的大房間裡隔出好多小房間,一長排。每個「獨居」長三米,寬一米,高約一米六,沒有窗戶,只有門,陰暗潮濕,密不透光。屋頂掛一燈二十四個小時亮著,地上一側二米長的地方鋪著高約二、三十厘米的木板,另一側是水泥地。被用刑的法輪功學員仰躺在木板上面,兩個胳膊成「V」字形向外張開, 因「獨居」寬只一米,手臂不能伸直,手反銬在地環上,膝蓋以下小腿部位和腳懸在水泥地上,墜著腳鐐,腳鐐是鎖在地上的,手和腳沒有活動的余度。每天這樣被「錨」二十四小時,腰、胳膊疼的難以忍受,著地點的腳後跟都要被硌爛,這種痛苦遠遠超過高壓電棍電擊造成的傷害。「獨居」裡一般有三個刑事犯作包夾,不停的折磨被「錨」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獄警在「獨居」外面聽著,如果裡面沒動靜,就對包夾犯人說:「還想不想幹了?想不想減刑了?不想干就出去。」哪個刑事犯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如果不能讓獄警滿意,就會受到調換或扣罰分數的處理,所以犯人在這樣的壓力與減刑的誘惑下,不停的想方設法折磨法輪功學員。
周向陽曾經向家人講述過被關押在港北監獄遭受「獨居地錨」的迫害情況:
在獨居裡,我被錨在地上,三個犯人看著我,一個坐在我頭上的地方,用力踩著我的手,我的頭在他們胯下兩腿之間,本身就帶有侮辱性質;另外一、兩個刑事犯坐在 我腳下的地方,不停的給我念誣衊法輪大法的文章,不時的打罵、侮辱。甚至有的犯人威脅說要弄死我,使勁壓我的腿,因為小腿一半是懸空的,劇痛難忍。獄警宋 學森在獨居外面聽著,誘惑逼迫包夾不停的想方設法折磨我。使我的承受能力幾乎到了極限。從「地錨」上下來的時候,腰一直沒有直起來,彎了好幾個月。」
在這個監獄還有一種「地錨」酷刑更惡毒。這種酷刑是用鐵板製成管桶,將被迫害人的兩條腿至臀部象樁子一樣直立固定在地上,兩腿不能彎曲,再用手銬將人的兩隻 手銬在地上,被迫害人被迫弓腰在地上,腿一點都動不了。這種酷刑對人折磨的極限是兩小時,而天津市河北區個體業主法輪功學員李希望竟被惡警「錨」了十多小 時,到半夜零點,他才被發現已經死亡。李希望被迫害致死的時間就在今年的七月二十九日。
中共的酷刑有多少種呢?該有多殘酷呢?我們從一個地環上及其演變出來的酷刑來看,酷刑的多少與每一種酷刑的狠毒,都是與中共的毒性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中共的酷刑就是中共惡毒本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