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人入淫 罪業深重

宇真


【正見網2012年01月29日】

中華民族向來重視人倫道德,歷來就有「萬惡淫為首」的定論古訓。如果誰膽敢做了色淫錯事,此人就是敗壞了人倫道德,是大逆不道的醜惡行徑,也犯了逆天叛道的大罪。天理昭彰、善惡必報,神佛對敗壞人倫的人也懲治最嚴。因為他是萬惡之首嘛,嚴厲的懲治也是天理使然。

正因為淫為萬惡之首,所以導人入淫者也自然罪業深重。毋庸諱言,作奸犯淫者是在害己,當然也會間接損害到他人;而導人入淫者則在害人,害了人後天理輪報時必然遭報,從這個意義上講是他自己害了自己。這也正應了「以害人的目的開始,以害己的結果告終」的古語。

導人入淫有多種形式,大體說來有淫穢語言引誘,黃色書刊污染,黃色光碟錄像誘導,物質金錢誘惑,色相勾引,環境提供等等。概括說不外乎精神污染誘導和物質實質作用這兩大類。但不管哪種形式類型,只要其起到了導人入淫的作用,就造下了導人入淫得罪業。

撰寫《水滸傳》的施耐庵,在這部名著中用了大量的筆墨描寫、渲染色情、淫慾的細節過程,雖然揭示了善惡有報的因果循環天理報應,但也因此犯下了導人入淫的罪業。後世子孫連續三代都是啞巴,報應不可以說是不果,這只是無數精神污染誘導報應事例中的一個普通實例。但這還只是反映在這個空間的附帶報應,而施耐庵本人在陰司受到的懲罰報應會更深更重。由此我們不能不想到當代社會存在的現實:製作、傳播黃色錄像、黃色光碟、黃色圖書的人,導人入淫的效果和作用可以說是怵目驚心,所犯下的罪業又會何等之大?可如何償還?

再拿《水滸傳》中的王婆為例,她只是一個開茶館的老太婆。就因為她貪圖西門慶的物質利益,為西門慶、潘金蓮穿針引線,促成這對婚外男女勾搭成奸,並把茶館當作他們偷情淫慾的場所,進而再藉此收取好處費。結果怎樣呢?最後引發了西門慶、潘金蓮設計害死潘金蓮的丈夫武大郎。論果推因,王婆在客觀上確實起了導人入淫的作用,所以報應也接踵而來。王婆被官府判了一個千刀萬剮凌遲處死的極刑,報應真是一毫不爽?但這還僅僅是人們看得見的報應,被打入地獄後的懲罰可能會更嚴厲、更慘烈。由此我們不禁聯想到當代社會上那些利用舞廳、旅館為婚外男女提供便利環境,自己從中獲利的行為,會敗壞多少人的倫理道德?會導致多少家庭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這無邊罪業該如何償還?僅僅這樣一想就會讓人不寒而慄?

誠望世人千萬要牢牢記取,切莫為一時的物質利益導人入淫,起放縱他人魔性、推波助流敗壞人倫道德的作用,那樣勢必會先害人,後害己,當報應來臨時會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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