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尊重神鬼願 嚴懲貪官從速辦 (外二篇)

辛棄名


【正見網2012年03月16日】

一、 生死之交,感人至深

漢朝時的範式,字巨卿,是山陽郡金鄉縣人。他與汝南郡張劭(字元伯)結為好朋友,兩人一起,在太學裡讀書。後來,張元伯要回家鄉,範式對張元伯說:“過兩年,我也應當回鄉了,到那時,我將要去拜望你父母大人,見一見你的孩子。”於是,兩人共同約定了日期。

後來,約定的日期,即將到了,張元伯就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請母親準備美食佳肴,等候範式到來。

母親說:“離別已經兩年了,又是千裡之外的口頭約定,你怎麼這樣確信呢?”張元伯說:“範式是個誠信君子,一定不會失約。”母親說:“如果是這樣,那我就為你行準備酒菜。”到了約定的日期,範式果真來了。他們進入堂屋,互相拜見,敞懷飲宴,盡歡而別。

後來,張元伯得了重病,臥床不起,同郡好友劉君章、殷子征,早晚都去看望他。張元伯臨終的時候,嘆息說:“遺憾的是,沒有見到我生死之交的朋友。”殷子征說:“我與劉君章,對你盡心盡意,這還算不上是生死之交的朋友,那麼,你還想見誰呢?”

張元伯說:“你們兩位,是我的生前好朋友;山陽人範式,才是我所說的生死之交的朋友。”不久,張元伯就去世了。

有一個晚上,範式忽然夢見張元伯,戴著黑色的禮帽,乘著馬車來了,他拖著鞋子,邊走邊喊道:“範式,我已在某日死了,最近就要安葬,永遠回到陰間去了。雖然你並沒有忘記我,但是你怎麼有可能趕來送我呢?”範式從睡夢中猛然驚醒,悲嘆痛哭,他立即穿上弔祭朋友的喪服,計數著張元伯安葬的日期,駕車奔馳,前往參加葬禮。

範式還沒有趕到時,張元伯的靈柩已經出發了。靈柩被抬到了墓穴,將要下葬,然而靈柩怎麼樣也進入不了墓穴。張元伯的母親,撫著靈柩說:“張元伯,你難道還有什麼要等待嗎?”於是,就叫人放下靈柩,暫時停止了下葬。

過了一會兒,就看見弔喪的白色車馬,號啕痛哭地奔馳而來。張元伯的母親,遠望著車馬說:“這一定是範式。”範式來到後,叩拜弔唁說:“元伯:我來看你了,你就放心的走吧!死生各有不同的路。從此永別了!”參加葬禮的有上千人,都為他們流淚。

接著,範式挽著靈柩的紼繩,在前面引導,靈柩於是才順利的放入墓穴中。

安葬完畢後,範式就留在墓地,給張元伯修整墳墓,種植樹木。過了好些日子,然後才離去。

二、天感巨誠,死而復生

晉惠帝的時候,河間郡有兩個青年男女,私自相愛,相互許諾,誓願結為夫妻。不久,小伙子當兵去了,多年沒有回來。姑娘的家裡,想把她另外嫁出去。姑娘不願意去,父母就逼迫她,她沒有辦法,只好出嫁了。不久,姑娘就病死了。

那小伙子防守邊疆回來,詢問姑娘在什麼地方。他家裡的人,如實地說出了姑娘的遭遇。於是,小伙子來到她的墓地,為姑娘痛哭了一場。然後,他感情上實在忍受不住了,他就情不自禁的發掘墳墓,打開棺材,準備再看她一眼。這時,奇蹟發生了!姑娘當即活了過來,於是小伙子就把她背回了家。調養了幾天,姑娘就恢復了健康,和從前一樣了。

後來,姑娘的丈夫聽說了此事,就去要她。那個小伙子不給,說:“你的妻子已經死了。世界上,誰聽說過:死人還能再活過來?這是天老爺賞賜給我的妻子,她不是你的妻子。”

於是,雙方就打起官司來。郡縣都不能裁決,只好把案情上報到廷尉,由廷尉來審理定案。秘書郎王導,為此上奏朝廷說:“那位士兵,用最大的真心誠意,感動了天地,所以,才能使她死而復生。這不是平常的事情,不能按照平常的禮法,來判決此案。我請求:把那位姑娘,判給那個挖開墳墓的小伙子(士兵)。”

朝廷同意了王導的建議。

三、朝廷尊重神鬼願,嚴懲貪官從速辦!

漢朝的時候,九江人何敞,擔任刺史。有一年,他到蒼梧郡高要縣,視察吏治情況,夜晚住在鵠奔亭。快到半夜的時候,忽然有一位婦女從樓下出來,向何敞高聲申訴說:“我姓蘇,名娥,字始珠,本來住在廣信縣,是修裡縣人。我從小就失去了父母,又沒有兄弟,嫁給了同縣姓施的人。我命苦,丈夫又早死了,家裡只有一百二十匹雜色絲綢和一個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貧困,瘦弱不堪,無法維持生活,想到鄰縣出售絲綢。我出了一萬二千租金,向同縣男子王伯,租了一輛牛車。婢女致富,執韁趕車,拉著我和我的絲綢,在前年四月十日,來到這個驛亭旁邊。當時天色已近傍晚,路上沒有行人,我們不敢再往前趕路,就停了下來。這時,致富的肚子,突然痛了起來,我就到亭長(當地的地方官,相當於中共國的鄉長)家,要了點開水和火種,亭長龔壽,拿著兵器,來到牛車旁邊。他問我:‘夫人:你從什麼地方來?車上裝的什麼東西?你丈夫在哪裡?為什麼一個人出門在外?’我回答說:‘不敢煩勞你詢問這些事。’龔壽伸手就抓住我的臂膀說:‘男人喜歡漂亮的姑娘,我想和你快樂快樂。’當時,我很害怕,拒絕了他的要求。龔壽立即拔出刀來,刺進我的脅下,一刀就把我殺死了。接著又殺了致富。龔壽挖開這座亭樓(即鵠奔亭)的地面,把我們合埋在一起,我在下面,婢女致富壓在我的上面。就這樣,龔壽搶走了我的全部財物。他還殺牛燒車,把車鈕和牛骨,藏在驛亭東邊的枯井裡。我含冤而死,無邊的痛苦,深深地感動了上天。我現在來到聖明的使君、您的面前,傾訴我的冤讎。”

何敞刺史說:“現在,我想挖出你的屍體,但是,你的屍體有什麼標記呢?”蘇娥說:“我全身穿著白色的衣裳,腳上穿著青絲鞋,都還沒有腐爛。希望使君向我的家鄉查訪,把我的遺骨,與我死去的丈夫合葬。”

何敞派人發掘屍體,情況果然是這樣。他就奔馳回府,派出衙役逮捕龔壽。經過審訊,龔壽供認不諱。何敞又將這個案子,下發到廣信縣查證,與蘇娥說的也完全相同。此後,龔壽的父母兄弟,都被逮捕入獄。

何敞把龔壽的案情,上奏朝廷,在奏章裡寫道:“按照法律,殺人之罪,不至於誅殺全家。然而,龔壽作為地方基層官吏,罪大惡極,又隱藏多年,王法自然不會寬大這種罪犯。特別是蘇娥這個冤案,連上天也表同情,這事是千年來未曾有過的。我請求處決龔壽全家,以此來表明鬼神的靈驗,我們要大力幫助陰司,一起懲辦惡人!”

朝廷批覆同意,命令何敞:迅即執行!

(以上均據《搜神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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