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4月20日】
在一次租房時,看中了一套合適的房子後,便當即當著房屋中介給房東交了定金。等房屋中介走後,房東對我說:“其實你已經知道我的住所,剛才你完全可以假裝不滿意我這套房子,等房屋中介走後你再來找我就是了,前面的房客就是這麼做的。”我笑了笑說:“剛才房屋中介的那位小伙子這幾天已經陪我看了好幾處房子了,樓上樓下的跑也是蠻辛苦的,我於心不忍啊。”
其實,在大城市中打工,經濟上的壓力也是不小的,尤其這幾年的房價高漲,使得人們不能安居樂業。買不起房就得租房,通過房屋中介租房比較省時間,但要付一筆不小的中介費(按該城市的規定,房東和房客各付給房屋中介房子月租的35%,實際上一般是房客全付,房東象徵性的付一點或者不付)。這種情況下,往往就會出現象上面房東說的這種情況的出現。 現在社會,各個行業往往不講誠信,利益至上。在這種社會環境中生活,難免會養成各種為私為利的觀念。其實,這樣的壞念頭,也不止一次浮現在我的頭腦中,讓我去爭取既得利益而放棄自己的主見。但作為修煉“真、善、忍”的大法修煉者,絕對不應該被利益之心所左右而幹壞事的,因為明白了得與失的法理,該自己付出的就得坦然放下。 當然,這個利益之心有時自己覺察不到,其實靜下心來想想,很多事情都是因它而起,我們都應該去掉它,而不要被其所纏、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