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反思錄(四)美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1年04月01日】

四.美

我常常思索美的本質,為甚麼有的東西會給人美的體驗,有的卻不能?

從小學畫,久久不能入其門,因不知到底要用畫表達什麼,學西畫,老師教你如何把物體畫得逼真;學國畫,從花鳥魚蟲的表達開始。我不解:畫若只為象原物,有照相機即可,何苦用筆呢?而國畫的筆法全然固定,大家畫得都差不多,到底要表達什麼?到底什麼才是好畫?

進了大學,更有不解:現代派藝術讓人捉不著頭腦,好像所有的衡量標準都被打破了,美和丑的界限都沒有了,隨心所欲,擺一堆垃圾都行,還有的儘是些醜陋的形像,反正一切都是藝術,看不懂?是你沒思想,太老土。我沒思想嗎?從小喜歡刨根問底,想得可不比別人少;老土嗎?學了十幾年畫了,雖自己不長進,但世面還是見過的,各種「大師」手筆也見得多了:有好的,能打動人的;也有不少是不能認可的,至少我不能接受。如果這些隨心所欲的垃圾也能稱之為藝術,我只能承認自己真的不知道什麼才是藝術了。

但「藝術」應該是神給人開創用以繁榮人的生存環境的一種,在古老的過去,人好像也並沒有明確的「藝術」的概念,但有音樂,有繪畫,有雕塑,等等,對美也有一個普遍的認識,所以中國的古文化,雖然幾經朝代變遷,本質未動,整體的美感是統一的,其實西方也一樣,唯獨近代發生大的變化。

「美」到底有沒有一個能統一衡定的標準呢?還是每個人可以隨意而定呢?

我不敢妄加定論,談談個人看法:

從具體來說,「美」的個人體會不盡相同,比如,有人喜紫色,有人喜黃色;但整體來說,「美」還是有其標準的,這標準是什麼呢?

李老師說:「大法創造了宇宙中的一切生命,大法開創了宇宙不同層次生命的生存環境與標準,也給不同層次的生命創造了不同的智慧,包括人類的文化,」(經文《隨意所用》)

即然法開創一切,不同層次的一切都應該是有標準的,包括人類的一切,自然也就包括人所認為的「藝術」或對「美」的認知。

法開創人類這層空間的生命和生存環境時,有其對生命特性的要求,如:人的本質,品性,等等;也應該有其外形上的要求,如:人的外形,山河大地等等;那麼在傳給人文化時,也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建築的形態,人的髮型,服飾,包括人生活形態中的各種形式,如:音樂,文樣(圖案),裝飾品,等等。因為人的外形,山河大地等的形態是神造好的,並不需要人理解或知道;而在文化形式上的要求則必須傳給人,如:傳下建築的式樣,音樂的樂理等,這一部份被人繼承下來就成了現在人所說的「藝術」;而神給人開創的必然是符合法的,對人而言,就是最「美」的;而高於人類層次的,如:天人的形像或天國的形像則更是無比美好了。那麼相對而言,不符合神的要求(也就是不符合法的要求)的,往往就不能打動人,也不能給人以美感。

所以現在的「藝術」是一種失去了控制的東西,幾乎完全失落了它原本的根源,人們常常讚嘆古人的傑作,驚訝於莫高窟的壁畫;宏偉的古代建築;明式的家具;清代的細瓷。為甚麼驕傲的現代人卻做不出一件半件傳世之作呢?現在的藝術家不是仍然要到古老的文明中去尋找靈感嗎?那古人的靈感又源於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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