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7日 星期六

  • 正见文摘 第057期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案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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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见文摘 第057期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案专辑

  • 我看法轮功学员胜诉中国副总领事诽谤案的多重效应

  •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广泛通告法庭对违法中国领事的判决

  • 判中国副总领事诽谤 加拿大对仇恨宣传说不

  • 契普卡:我为什么不能默认诽谤

  •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案将于2月3日开庭审判

  • 我看法轮功学员胜诉中国副总领事诽谤案的多重效应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做出判决,多伦多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先生胜诉。这是99年7月以来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中国驻外官员的法律诉讼,也是第一件中国驻外官员因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定“非法”的案例,因此很有意义。

    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庭注重事实,这个案件的性质加拿大法庭说得很清楚:被告潘新春公然宣称法轮功学员是“×教成员”,这是完全不符合自己领事官员身份的事,同时也触犯了加拿大法律,构成诽谤罪。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庭的这项判决,对所有的中国驻外官员都是一次严重警告,也为所有加拿大官员抵制中国驻外官员干涉加国内政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桩看似普通的民事诉讼案在海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加拿大、美国、香港、台湾等多家媒体并进行了报导。

    冲击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谎言基础

    这个案子的判决延伸出另外一层深义。既然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被指控的“诽谤罪”成立,而潘在加拿大诽谤法轮功的内容都是江氏集团在国内诬蔑法轮功的翻版,这不正是隐含江氏集团同样犯了诽谤法轮功的罪吗?

    江XX在1999年7月镇压之始就公然违反中国宪法,推翻政府决定强令镇压法轮功, 同年10月,又用权力迫使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模糊的法律,作为镇压的“法律依据”,同时利用国家媒体大肆造谣、诽谤和诬蔑法轮功,宣传仇恨,毒害不明真相的民众。

    几年来,江氏集团制造了许多谣言。例如“1400例”、“豪宅”、“杀人”、“反政府”、“反华”等等谎言。影响恶劣的“天安门自焚案”,就是江氏栽赃法轮功的最大谎言,以此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产生仇恨,并且使迫害升级。经过对中央电视台录像进行慢镜头分析发现,里面破绽百出,自焚者之一刘春玲被人从脑后面当场打死,几名自焚者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

    江XX镇压法轮功是以诽谤、造谣和诬陷作为基础,其迫害法轮功的借口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的。

    潘新春诽谤案的指控成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帮助人们认清江氏诬陷诽谤、谎言欺骗、仇恨宣传的本质起到好的作用,冲击江氏的谎言基础。

    对追随江氏外交官的严正警告

    在海外,江氏一直盗用政府名义,强迫包括潘新春在内的所有中国驻外官员四处散发黑材料和散布谎言,诬陷、诋毁、迫害法轮功,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对法轮功产生仇恨,干扰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合法活动,这些不属于《维也纳公约》所规定的外交人员职权范围的犯罪行为,被当成所谓的“外交大事”。这个案件的判决,显然对江氏集团及其使领馆中甘愿追随者亮起了红灯,这些违法的所作所为是要承担责任的。

    针对领馆有关官员纠缠豁免的事,分析人士指出,加拿大法庭的裁决实际上已经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潘新春触犯了加拿大法律,做出超出外交人员职责范围的事,不能享有外交使节豁免权。这反映出有关官员既不了解法律,也不知尊重《维也纳公约》及所在国法律,有恃无恐甘为江XX个人在海外干着违法和丢中国脸的丑事。就象一个无赖无故打人,证据确凿,之后要被送上法庭。无赖不服,反而在下面托人干涉司法,还宣称:“我不需要对薄公堂,因为我是县长老婆娘家三叔的干儿子。”这就是这些人扭曲心态的真实写照。

    未来的连锁效应

    潘新春诽谤案并非法轮功胜诉的第一个案例。早在一年多以前,纽约的曼哈顿地区联邦法院就缺席判决第一个被法轮功起诉的中共官员赵志飞“非法致死、酷刑和反人类罪”罪名成立。半年以后,旧金山法官以类似罪名判处前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有罪。但是人们注意到,潘新春诽谤案所受到的关注和所产生的震动却前所未有。

    观察家指出,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被判诽谤罪,可能在国际上引起连锁反应,相信这绝不会是法轮功胜诉的最后一个案例。

    法轮功控告中共官员犯有诽谤或酷刑的案例如今已经有二十多起,除了江XX、李岚清、曾庆红、罗干、吴官正等政治局常委级别的中共官员之外,现任中国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文化部长孙家正、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等,也都在法轮功的起诉之列。其中被起诉次数最多的就是前中共总书记江XX,一共有六个国家和地区以对法轮功团体的“群体灭绝罪”对其提出控告。

    加拿大法庭对潘新春诽谤案的判决,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被告自然不是好消息。

    一位美国法轮功学员评论说:“历史是公正的,任何人迫害法轮功都要承担责任。执行命令也是助纣为虐,同样要为其犯罪行为负责。”(明慧记者林展翔撰稿)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广泛通告法庭对违法中国领事的判决

    2月5日,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国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加拿大媒体广泛通告安达略省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领事潘新春诽谤案的判决。

    原告乔-契布卡(Joeal Chipkar)在新闻发布会上列举了四年半以来,中国驻加使领馆,在江XX小集团的驱使下,利用多种手段诬蔑法轮功、散布谎言与仇恨,将迫害延伸到海外的种种行径。契布卡同时呼吁加拿大政府官员、外交部、媒体、社会共同制止仇恨宣传,并呼吁广泛监督,及时向当地警方主管仇恨犯罪部门报案。加拿大参议员瑞奈尔-安珠查克(Senator Raynell Andreychuk)、众议员伊万-沙宝诺(MP Yvon Charbonneau)赶到新闻发布会现场支持。同时,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就此案判决结果致信法轮功学员表示鼓励。

    诽谤者无外交豁免权

    法轮功发言人露茜-周在声明中说:用文字、图片的形式如此煽动仇恨是违反加拿大刑法的。另外,根据《联合国领事关系和可选择协议国际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 and Optional Protocols)规定,尊重接受国的法律、法规是所有享有此类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人员的责任(条款55(1));“领事前提不能应用于任何与领事职能不相匹配的操作”(条款55(2));领事馆官员“要通过合法渠道”(条款5(c))以及“在国际法允许的权限内”(条款5(a))处理事务,而煽动仇恨本身并不属领馆官员的公务或合法的责任范畴之内。

    在发布会上,契布卡列举了过去四年半中,“中国外交官员超越其外交职能”,散布仇恨宣传的行径。其中包括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在加拿大官员和加拿大公立图书馆散发,以及写信要求加拿大官员不支持和保护加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中领馆官员还支持煽动仇恨集会,并继续在他们的公众网站和多伦多签证处张贴诽谤法轮功的血腥图片,而此签证处每周都有数百名加拿大公民到访。

    随后,契布卡先生当场向媒体展示了一份中国领事馆年初发给多伦多市议员的诋毁法轮功的信函,信中反复使用中国官方诋毁法轮功的仇恨宣传。契布卡说,“与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诽谤相比,中国外交官员对我个人的诽谤简直微乎其微。”

    契布卡提醒外交部门注意,“星期二,加拿大法庭已经判定,诽谤我的潘新春在恶毒攻击我的时候,已经逾越了他的领事职权,而且违背了国际法。”“4年后[的今天],中国使领馆还在继续使用仇恨宣传和操控手段分裂加拿大社区,为什么他们的行径能够继续?加拿大外交部必须制止这些外交人员在这里攻击加拿大人。”

    仇恨宣传的实质:通过消灭对法轮功的支持,隐藏迫害

    去年12月,卢旺达国际战争罪法庭对三名男子做出有罪判决,指他们在1994年的种族灭绝(Genocide)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三名被告中,有两人被判无期徒刑,另一人被判35年徒刑。

    契布卡说,“同样的事情正在中国发生,中国官方正不遗余力地影响加拿大媒体,帮助他们散布仇恨,阻止一切对法轮功的支持。”

    契布卡向加拿大媒体指出,在镇压的大前提下,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诋毁宣传不具备任何媒体所应有的信誉,并呼吁“不要响应中国当局任何对法轮功的诋毁和诽谤,不要响应任何攻击法轮功的中方媒体”。

    露茜在声明中呼吁媒体关注此事,“停止引用中国官方的错误信息,并帮助纠正这些信息。”

    仇恨宣传带来的伤害

    契布卡在声明中说,“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工程师、医生、商人、家庭主妇、学生……他们以向加拿大社会做出贡献,并以把真善忍的精神带到社会为荣。4年多来,他们始终如一地和平面对残暴的迫害,并继续这样做着,也正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的和平,才使他们成为仇恨宣传的对象,而被我们的自己的国家所忽略。”

    契布卡在回答明慧记者提问时说,我和母亲都是多伦多的商人,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潘新春的诽谤实实在在地伤害了我的名誉。由于仇恨宣传的在加拿大蔓延,我的妻子在中国人开的咖啡店里为她在中国受迫害的父母亲征集请愿签名时,店主人将请愿信撕毁,诬蔑我的妻子,并将其赶出门外。我的母亲是加拿大白人,她在加拿大国庆日游行时,因为身着法轮功的T恤衫,被一个中国男子故意冲撞。由于受到中国大使领馆的压力,有人因修炼法轮功而被解雇;有人因身穿印有“法轮功”字样的T恤衫,被赶出华人购物中心;还有老年人因修炼被赶出华人老年会。

    契布卡在声明中说,每一个从进入中国驻加使领馆大楼的人,包括孩子,都能够看到在签证处公开摆放的诽谤法轮功的图片,这些图片正在用来毒害加拿大人的心灵。

    呼吁社会监督 将迫害实施者绳之以法

    契普卡还呼吁加拿大议员和外交部积极参与制止中国使、领馆在加拿大的仇恨宣传。他说:我呼吁所有的议员共同制止驻加中国官员诽谤、攻击加拿大公民。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煽动仇恨是在犯罪。如果你收到任何来自中国官员的有关法轮功的资料或信函,请与我们联系并通知当地警方主管仇恨犯罪部门;警方已经专门为此事立案,以便调查中国驻加使领馆所作的仇恨宣传。加拿大外交部必须制止这些中国外交人员在这里诽谤加拿大公民,制止他们散布仇恨宣传并让参与这些事情的外交人员知道他们是不受欢迎的。

    判中国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 加拿大对仇恨宣传说不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做出判决,多伦多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先生胜诉。法庭判决:对潘新春诽谤的指控成立,当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须为诽谤言论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2003年5月1日在《多伦多星报》上发表了一封为中国当局掩盖萨斯行为作辩护的信,信中用恶毒语言攻击契布卡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并因此在同年8月被以诽谤罪告上法庭。

    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对这桩普通民事诉讼的判决看视平淡,所蕴含的意义却非同寻常。原告是普通的加拿大公民,被告是领事级中国外交官。这场中国千百年传统意义上的“民告官”诉案,对簿公堂时作为被告的“官”却不敢上庭,最终败诉的也恰恰是这个“官”,这本身就具足看点。法轮功作为一个和平、善良的民间修炼群体,4年多来一直在中国大陆面临大范围的迫害,而在西方国家却受到上至政府官员、下至黎民百姓的同情和欢迎,这种鲜明对比,透过此桩“民告官”案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

    向在豁免权保护伞下煽动仇恨的“外交人员”敲响警钟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在加拿大的法庭上,被告对原告的诽谤,尤其违反了加拿大于1976年5月19日加入的“国际民事和政治权益契约”(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and Political Rights)。透过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拒绝出庭等藐视加拿大司法等傲慢无理的举动,我们看到“潘领事”内心真实的恐惧。这种恐惧是源于诽谤他人后的负罪感?源于被揭穿谎言、被诉诸法律后的惶恐?还是源于对今后仕途升迁、功名利禄的牵挂?不管怎样,诽谤案的判决结果确实为那些躲在外交豁免权保护伞下,干着煽动仇恨、为迫害推波助澜的“外交人员”敲响了警钟。

    在中国,对法轮功的公开诋毁成了独裁者的宣传手段。电台、电视台、报纸,甚至小学生的课本中,都将真善忍作为诽谤的对象。与此同时,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权和尊严。法轮功修炼者会因一次上访、在公开场合讲一句“法轮大法好”,甚至在给家人的电子邮件中提及法轮功使自己身陷囹圄,甚至波及家人;受迫害者遭到非法监禁时还被暗中剥夺申诉权、辩护权等合法权利。而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枉法判决的“依据”却只是江氏利用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橡皮图章下令制定的、完全凌驾于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之上的所谓“法律”。正如99年迫害之初,《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谈到的:“当中国XX党领导人发现他们没有他们需要的,用以强力镇压一个和平打坐社团的法律时,这个政党就命令制定一些新法律。现在这些法律将被溯及既往地应用在审判中,当然是被应用在可能导致该团体领导者们死刑的,装模作样的审判中。”

    在加拿大,对于潘新春诽谤案,加拿大政府明确表态不干预,这也充分体现了加拿大的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不仅如此,对迫害参与者绳之以法的行动也在加拿大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据“渥太华公民报”(Ottawa Citizen)和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2004年1月21的报道,“15名中国高层官员在皇家警察的监视名单上,他们被指控酷刑折磨和镇压法轮功精神运动的成员。如果其中任何一名官员入境加拿大,加拿大皇家骑警将调查这些官员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入境申请人犯有反人类的罪行,该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加拿大。指控名单上包括72岁的前国家主席、现任中央军委主席江XX,北京市市长刘淇。”

    掩藏在仇恨文字背后的黑手

    有些人不解,潘领事何以如此有恃无恐的在西方社会媒体公开诋毁一个和平的精神团体,甚至指名道姓的攻击法轮功学员个人?难道潘不懂或真的敢于藐视加拿大的法律吗?其实不然。潘之所以敢于这样,是因为江泽民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四年多来,一直盗用政府名义,强迫包括潘新春在内的所有中国驻外官员,把诬陷、诋毁、迫害法轮功,煽动仇恨,这些不属于《维也纳公约》所规定的外交人员职权范围的犯罪行为,当成所谓的特殊“工作”。这一点可以从遍布世界的数十家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网站连接中;从出现在使领馆大楼内,见不得光的诬陷画展中;从使领馆定期向所在地政界、媒体、社区图书馆派发的诋毁法轮功的资料中;从使领馆出面协调的欺世盗名的“宗教代表团”、“文化代表团”等的“交流”活动中,看到或听到。

    江XX为了一己之私,违背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无视界定外交使节职责的《维也纳公约》,强迫中国驻外官员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造谣诽谤与仇恨宣传,这是胁迫和诱使中国驻外官员犯罪,将后者作为江氏小集团的枪手和炮灰。

    但是,针对这种自欺欺人的仇恨宣传和迫害而来的是文明社会中坚定而一致的抵制。在加拿大,这种对仇恨宣传的抵制不但来自于法轮功学员,同样来自加拿大主流社会和政府官员。多伦多地区一位接到中方仇恨宣传资料的国会议员克林说,这种资料说服不了我,我曾经请外交部长谴责中国对人权的迫害。中国搞这一套不过是为他们侵害法轮功人权制造藉口罢了。面对仇恨宣传品,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说,“应该要求这些在加拿大干扰人们信仰自由的中国外交官离开,回家去,而且再也不要回来。不要再把更多的此类宣传品带到加拿大,来这里反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他们一直在试图压制宗教自由。不要来这里骚扰!在中国做这些事已经够恶劣的了!不要把这带到加拿大来!”

    谁是下一个被告?

    事实上,如果人们了解了谁是潘领事使用的诽谤字眼的始作俑者,恐怕就不会惊讶于潘领事为何如此有恃无恐了。

    在中国大陆,当在1999年“7.20” 后中国老百姓对文革式的整人手法、连篇累牍的诽谤性宣传渐渐厌倦后,10月底,江XX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书面采访时,亲口给法轮功捏造罪名,以此迫使镇压升温。随后国内官方喉舌《人民日报》等媒体立即响应江XX的诽谤,并论证江XX的讲话如何“言之有据”。在江XX接受采访,给法轮功诽谤定性的5天后,即99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决定,自此,江氏完成了对法轮功实行群体灭绝的所谓法律铺垫。

    4年多过去,江XX利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利用非法“610办公室”对无辜修炼群众的大规模打压仍在持续。耗资国家财力的1/4,在遍及全国的劳教所、洗脑班,迫害数以千万计的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其实,潘新春之流既是施害者,同时又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而真正的迫害元凶是江XX。但是,同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法制健全的社会,无论以何种方式参与迫害的人都罪责难逃。(明慧记者冬娜撰稿)


    契普卡:我为什么不能默认诽谤

    四年多来,江XX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不但在中国大陆大搞诽谤宣传,还盗用政府名义,威胁利诱所有中国的驻外官员,把诋毁法轮功、煽动仇恨,这些不属于《维也纳公约》所规定的外交人员职权范围的犯罪行为,当成所谓的“外交大事”。不少中国的驻外官员在江氏小集团的胁迫和诱惑下,到处给所在国各级官员发黑材料,诽谤法轮功,沦为江XX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

    在中国,默认诽谤似乎成了自然,别人诽谤你,只要他会耍无赖,或者有钱有权,老百姓只能认倒霉。时间长了,社会风气越来越败坏。但是,西方人是怎么对待诽谤的呢?

    明慧记者2月5日采访了潘新春诽谤案的原告乔-契普卡先生,请他就起诉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一案的起因和结果,谈谈他的看法。

    记者:契普卡先生,能否请你谈谈是什么想法促使你起诉潘新春的?

    契普卡:我是一名加拿大公民,多伦多的地产商。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看到中国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修炼人而制造的谎言公然出现在媒体上,它们在攻击“真善忍”,在欺骗加拿大人民,我心里感到不能容忍。在中国,我的岳父母为了不接受它们制造的谎言继续修炼法轮功而受尽折磨,失去所有的一切。如今,这样的仇恨散布到我的国家,影响到了我的家人。作为一个加拿大人,我觉得我有责任站出来揭露这种欺骗,使加拿大人民免受伤害。这是我的最大目的。

    中国驻多伦多领馆官员在1999年7月江XX在中国公然镇压法轮功以后,干了很多散布谣言、煽动仇恨的事,完全超出了外交官员的职能,违背了《维也纳公约》,同时也侵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起诉是个机会,就是要把这些曝光在公众面前,同时用法律公正的力量制止他们的诽谤和仇恨宣传。

    记者:在中国社会,很多人对诽谤都采取一种默认态度。你能不能谈谈为什么你认为不能默认诽谤?

    契普卡:诽谤是诬蔑,是造谣生事,是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中领馆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诽谤则具有更大的危害,因为仇恨宣传、谎言是江××集团制造和维持这场大规模迫害的基础,是它们对千百万中国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折磨和精神迫害甚至被杀戮的舆论保障,因此是必须被曝光的、必须被停止的。

    对于诽谤“真善忍”的默认,等于是默认杀人放火,默认坏人对好人行凶,默认摧毁人类的道德,这种默认的最终结果就是放任毁灭整个人类的灾难发生,这关系到每一个人。我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不能容忍对于“真善忍”的攻击,我不能默认它们散布对于法轮大法的仇恨。我站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件事把迫害和谎言都揭露出来。我也相信,如果明白法轮功真象的善良正义的人们都不再默认对于修炼“真善忍”的诽谤,那么在中国还在继续的这场迫害就无法维持了。

    现在,法庭对于不默认诽谤做出的结论我觉得非常重要,它意味着法庭承认,任何中国的外交人员诽谤任何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都是超越其职责范围的,是违法的。这将是一个好的开始。

    记者:听说您在准备起诉到最后法庭审理的七、八月的时间里,经历了很多压力,包括来自家庭的,能不能请您谈谈这方面情况?

    契普卡:这段时间里我确实经历了很多,曾经有自己对案子结果的担心,还有家庭中经济和精神方面的压力。我曾经考虑诉讼费用很高,而且我不可能从家里得到支援,只有靠我自己想办法解决,感到困难。我父亲在得知我要起诉中国外交官员时,不能理解,非常动感情地跟我吵闹,后来又采取冷战办法,不和我讲一句话,同时阻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感到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压力都很大。

    面对这些,唯一支持我走过来的,就是对于“真善忍”的坚信,我坚信自己做的这件事是正义的,是对的,是好的,因为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是讲“真善忍”的,那些反对和攻击“真善忍”的,一定是坏的、恶的。抱定了这一念,没有任何力量能停止我去揭露那些伤害好人的人,我迈出了这一步,不论结果如何,都是胜利,都是有利而无害的。

    事实最终也证明了,在父亲得知我胜诉以后,他主动给我打来电话贺喜,他从我的坚定中看到了正信的不可战胜,胜诉的结果也使他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家庭的冷战就这样结束了。

    记者:您在这起诉讼案中胜诉了,能否谈谈您现在的感想?

    契普卡:我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向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传递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在加拿大,无论何种身份,任何诽谤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任何伤害法轮功学员、煽动仇恨、破坏法轮功的人,都将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我也希望广大善良的人民从此案的胜诉中看到法律公正、人心善良和世界正义的力量。

    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已经四年多了,这个案子的胜诉在我看来只是个小小的胜利。无辜的中国法轮功学员们还在遭受着残酷的迫害和虐杀,谎言还在毒害着很多人。当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真正获得信仰的自由而不再遭受迫害的时候,当所有的仇恨都被彻底根除的时候,当一手发动和推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和所有帮凶以及所有参与迫害的责任者都被送上法庭的时候,那时,我才会真正的高兴。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案将于2月3日开庭审判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案将于2月3日开庭审判。这是世界上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一个中国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桩中国外交官由于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审判的案例。

    2003年8月,多伦多西人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先生以诽谤罪将中共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告上了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在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后,潘新春已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将于2004年2月3日对此案进行缺席审判。

    背景资料

    2003年4月25日,乔-契普卡先生在多伦多当地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表达他对中国政府隐瞒非典疫情真相致使非典波及多伦多,导致16人死亡这一事实的关注和担忧。

    乔-契普卡先生,多伦多商人,一名西人法轮功学员,也是当地的法轮功义务发言人。他的岳父岳母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在中国遭遇酷刑折磨。在过去的四年里,乔-契普卡一直坚持不懈的给中领馆,使馆写信呼吁制止江氏集团及其帮凶对法轮功的迫害。

    2003年5月1日,中共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多伦多星报上发表了一篇反驳文章,推卸中国政府对隐瞒非典疫情造成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并利用这个机会点名指乔-契普卡先生属于“罪恶的×教”。

    2003年8月,乔-契普卡先生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了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他指出,中共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多伦多星报上对他本人及他的信仰法轮功的诽谤攻击,是中领馆几年来在加拿大领土上散布仇恨、伤害加国人民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诽谤造谣,煽动仇恨——江氏集团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

    江氏帮凶在海外迫害法轮功以协助发生在中国的镇压,主要手段就是造谣惑众、煽动仇恨,挑起海外华人和外国政府官员对法轮功的仇视。

    自从99年中国开始全面公开地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国驻多伦多的总领馆给加拿大各级政府官员发了无数封污蔑攻击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信,同时还以经济利益和中加关系威胁。为了在当地广大华人社区中挑起对法轮功的仇恨,中国驻多伦多签证处还举办了仇恨宣传图片展以毒害不明真相的中国人。

    2001年初,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亲自参加有领馆指使的反法轮功集会并做主要讲话,此举严重违反了加拿大当地的法律,已受到了律师的严正警告,当时正值加拿大总理率领贸易代表团访华之前,此举在加拿大社会引起一片哗然。

    2001年11月,多伦多学员在多伦多市政府广场举办”和平善良日”活动,中领馆的官员写信给市长及市议员要求取消此次活动,遭到了市政府的拒绝。

    最近的一次大规模仇恨宣传是2004年初,北美自由媒体新唐人电视台邀请法轮功艺术家参加其主办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的演出,领馆写信给所有欲参与演出活动的演员,各级政府官员及各国驻多伦多外交使节攻击法轮功,企图阻止法轮功艺术家参与华人新年晚会活动,并趁机诋毁新唐人电视台。

    全面揭露、制止中共驻海外使领馆对法轮功的迫害

    自江氏政治流氓集团99年镇压法轮功的开始以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近5年的时间里,坚持不懈地向加拿大各级政府官员讲清这场迫害的基础就是谎言,揭露中领馆的仇恨宣传。许多加拿大各级政府官员将他们收到的仇恨宣传材料交给法轮功学员并称这样的材料对他们毫无说服力,反而让他们觉得一个泱泱大国的领馆竟干出此事,简直有损于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他们纷纷建议我们将此事报警。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2003年的对加拿大使领馆在加拿大领土上的非法干扰报告》中指出:“中国驻加拿大的使领馆在加拿大的仇恨宣传已经违背了加拿大的法律,要求加拿大政府的职能部门包括警察及其他法律部门对其进行法律追踪。乔-契普卡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的起诉案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加拿大外交部对此案给予了高度关注,尽管中国政府对加拿大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要求加拿大外交部干预此案,并阻止此案的进行,但外交部新闻处对外界媒体表示,外交部不干预此案,将此案交于法庭直接处理。领事不是外交官,不享有外交豁免权,只享有领事豁免权,但领事豁免权是非常有限的。

    本案对制止江氏集团海外仇恨宣传,具有重要意义

    乔-契普卡状告潘一案,对于制止中领馆在海外的仇恨宣传具有重要意义。自从此案递交法庭以来,中国驻多伦多领馆给各级政府官员发的信中再也没有敢署名的,而根据西方社会的习惯,信件一定要有本人的签字才有效。可见中领馆人员对他们自己在海外的小丑行径也十分心虚,害怕曝光,更怕自己成为第二个潘新春。

    加拿大学员围绕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的仇恨宣传及乔-契普卡状告潘一案,最近开展了一系列揭露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活动。其中包括明信片活动。学员们印制了1万张“制止仇恨宣传”的明信片,这些明信片将会源源不断地寄往外长办公室,敦促加拿大外交部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来制止中领馆的行为。

    鉴于加拿大联邦大选在即,多伦多学员以亲身经历写了许多信,寄往外长在多伦多的选区办公室,以表达作为选民对此事的严重关注。在全多伦多甚至更大范围内展开向加拿大主管外国使领馆的加拿大皇家骑警和地方警察讲真相活动中,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这场迫害已经延伸到了海外。同时收集使领馆在加拿大散布仇恨的证据,及时上交加拿大外交部和报警。 

    最近,由追查国际送交外交部长办公室及其他重要官员办公室的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官员在加拿大对法轮功的干扰报告已经上交到包括外交部长办公室及其他重要官员的办公室。在此份报告里面有详细的关于干扰的报告,其中提到让加拿大政府官员震惊的是:加拿大国会议员由于支持法轮功而在渥太华国会大厦内遭到中共官员的骚扰。

    多伦多学员将乔-契普卡状告潘一案的消息已经发往所有中国驻其他国家的使领馆,目的在于告诫他们在海外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将会随时面临被起诉的局面,希望他们不要充当江氏集团在海外的打压法轮功打手。

    中国各使领事馆是邪恶在海外的聚集地,他们是恶首的迫害在海外的延伸。他们在暗地里散布了许多谎言,做了许多仇恨宣传。为救度众生,揭露使领馆的谎言和恶行,是讲清真象的重要部分。把作恶者告上法庭,是大法弟子运用人间的法律窒息邪恶,也是正邪较量在人间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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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巴黎事件谈不配合邪恶

    德国大法弟子

    胡××访问法国之际,巴黎警察几次粗暴无理拘押法轮功学员,人数达数十人。诚然,这件事是因为有邪恶因素在操控人干扰,法国政府中个别人被利用,法国警察被灌输了污蔑大法的谎言;我们可以反过来利用这件事看到哪里需要更细致的讲清真相,把坏事变好事。但从我们自身修炼来讲,我们当事的学员应及时向内找,看在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们自己心性上有漏的地方和做得不好的地方。

    有些学员毫不抵制警察的无理拘捕,乖乖被带到警察局,填、签什么表。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说:“从另一方面讲,旧的势力能干了它们要干的,弟子们哪,那还不是大家默认了它们所要干的吗?叫你去你就去,叫你写你就写,叫你怎么样你就怎么样,抓你判你你就无可奈何地默认。”有人说,这和国内的环境不一样。但本质上不都是向邪恶妥协吗?有些出来后还抱怨说,法国警察真坏。这完全是把此事当成人对人的迫害了。师父说:“在讲清真象中是以对迫害法轮功不满那种常人心在做,还是真正站在大法弟子的角度证实法、救度着众生?”

    不管法国警察是完全无理,还是有几条所谓的“法律”,我们都不应该任随他们拘捕和关押。我们讲真相,做的是大善事,怎么应该被拘捕到警察局呢?当然,我们也不采用任何过激的行为与言论。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法国警察这样做,是对他们自己的未来不负责,而我们应该通过讲真相帮助他们。

    以下是我和几个学员在巴黎遭遇警察的经历,写出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1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我们几个学员按原计划从旅馆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前参加活动。当快接近大使馆时,几个法国警察迎面走上来,阻止我们继续往前走,一个警察指着一块空地说,所有人都站这,并用步话机叫更多的警察来,说要送我们去警察局。一个学员充满正气地问为什么,警察说因为法国的法律。学员问:什么法律,那条法律?一个警察一边推这位学员一边无理智地说:“我就是法律!我就是法律!”听到这个警察的话,我惊讶的看了看周围的其他警察,他们自知理亏,不敢正视我的目光。

    我们已经听说前一天几个学员因为在街上发真相资料,被带到警察局关了很长时间。我心想,我们不能再配合那些警察后面的邪恶,我们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去警察局这种地方。这和江魔访德时我们遭遇德国警察的无理拘捕的情况极为相似,要冷静,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这时我的脑中闪过师父的话:“讲真象是万能的钥匙。”于是我拿着几张真相传单开始跟我旁边的警察讲真象。我指着传单上一张学员被烫伤的图片,望着警察的眼睛,真诚地说:“看,中国正在发生这样的迫害。”我又指着一张学员祥和的打坐照片说,我们只是想在使馆前像这样和平的请愿。我看到他们原来严肃的表情缓和下来。

    一个学员拨通联系人的电话,才知道,原来我们没申请到使馆前的活动许可。这时已经有十几个警察赶过来了,他们形成一个人墙,平行推进,迫使我们后退,离开使馆。学员意识到即便我们没得到在使馆前活动的许可,他们这样做也是侵犯人权。

    于是在场的学员几乎都动起来,一个学员,指着一个国内学员遭受酷刑的图片对一个警察说,你看,这是我(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朋友。那个警察看着图片,脸上已没了几分钟前的敌意,吃惊的问:“这是你朋友?”一个学员把传单递到一个过路的法国人手中,用只会几句的英语说:“法国,没有人权。”这是最直接的当场揭露和抑制警察后面的邪恶。一个法国人经过我身边,他看着我们和那群警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给他一张传单说,你们的警察不让我们通过这条街。一个学员跟一警察理论,尽量不向后退,警察用力推他,这时旁边的两个学员用相机把这一幕拍下来,作为以后讲真相的证据,还有一位学员拍下了警察驱赶我们的场面。

    法国警察这样对待大法弟子,这对他们的未来太不好了。想到这,我拿着真象资料,朝着最嚣张的那个警察走过去。我指着图片,平静而有礼貌的对他说:“先生,你看,这些人正在中国被迫害。”我真正感受到,我们的善是邪恶最害怕的。他看着那个图片,扭头躲着我的目光,嘴里嘟囔说:“也许我同意你说的,也许我不同意,但和这没有关系。”

    在场的很多学员都做到不配合邪恶。

    最后,我们没有被带到警察局,只是到最近的地铁站。

    在入口处,我跟一个便衣警察讲真相,他微笑着说,“法轮功,我知道,我都知道。”在地铁站里,又有一个学员和一警察讲了好多。

    最后我们乘上地铁去我们新的活动地点。

    另外提醒同修注意,我们活动期间应该注意自身修炼与发正念。在第二次游行结束后,一个学员叹言:“这么多学员参加的大活动,活动前也没集体发正念,晚上在铁塔下组字后,活动还没结束,也没有继续整点发正念,成了常人搞活动了。”也许此言有些片面,但说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许都是后来被邪恶干扰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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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系外行星大气中发现氧和碳

    李明

    HD 209458b 示意图。恒星加热行星,这里看到的是氢气挣脱行星束缚逸向太空。

    点击观看高精度图片

    天文学家在太阳系外行星HD 209458b的大气中发现了氧和碳,并且它们还剧烈地向太空蒸发。这项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发现,可能引出一种全新的行星类型。

    1999年,HD 209458b在其恒星前面经过时作为第一个太阳系外行星被发现,它也是第一个被发现拥有大气的行星。2003年,天文学家在其大气中发现了氢,并有蒸发的迹象。最新的发现表明,氧和碳把该行星包裹在一个形如橄榄球的拉长气体云中。天文学家认为,由于受其恒星强热的影响,这些重元素开始挣脱行星的束缚、蒸发离开行星。

    HD 209458b位于神马星座,体积比木星稍大但质量略轻,围绕其恒星运转的周期是3.5天,轨道的大小只有水星运行轨道的八分之一,在太阳系外行星中属于“热木星”族。虽然太阳系中木星与土星的大气中也有氧和碳,但是它们是以诸如甲烷或水等化合物的形态掩藏在这些行星大气的深层。然而,HD 208458b不同的是,氧和碳是以单质的形态存在于大气的上层。

    天文学家推测气体蒸发离开行星的速度大约是每小时35,000公里。这种独特而又极度的气体蒸发形式导致科学家提出一类新的行星:地府行星。

    参考资料

    http://www.astronomy.com/Content/Dynamic/Articles/000/000/001/658twrx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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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忧郁药物的的危险性不容忽视

    周正

    据美联社2月2日报道,科学家们现在正检测成人常用的抗忧郁药物(antidepressants)是否会增加儿童的自杀率。在几个月之前,英国科学家曾经敲响了警钟,从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最近专门召开了听证会讨论这一问题。

    新闻中说,大约有10%的儿童患有忧郁症,其中的一些甚至会自杀。在2001年,有1883名十几岁的儿童死于自杀。自杀未遂的则更多。

    在美国,医生把成人药物开处方给儿童是合法的。在过去的10年内,儿童的抗忧郁药物处方越来越多。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已经要求制药公司调查这些药物对儿童的影响。

    去年夏天,英国卫生官员开始对此采取了行动,禁止忧郁症患者使用Paxil药物。进而又在12月宣布了一大批抗忧郁药不宜给儿童使用。而美国则在10月警告医生在给忧郁症儿童用药时要慎重。

    在英国进行初步的研究表明,服用抗忧郁药使人的自杀倾向从1.5%升高到3.2%。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也在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古人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情圆缺”。其实喜怒哀乐乃人之常情,人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如果遇事能往好处想,往好处去做,用不着担心或忧愁事情多半就会好转。常言道:“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参考资料

    FDA Examines Risk of Antidepressants: http://story.news.yahoo.com/news?tmpl=story&cid=1894&ncid=1894&e=18&u=/ap/20040202/ap_on_sc/antidepressants_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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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漫步〗倪维德

    刘玫

    倪维德,字仲贤,是吴县的人,元末明初的医学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有名的医生。倪维德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学习,后来也以医为业,并且以《内经》作为自己的典范。自从宋代大观年间(公元1107-1110)以来,医生们治病都一概使用裴宗元、陈师文等人收集、校定的《和剂局方》,旧的方法往往不能治疗某些新出现的疾病。他便找了(金人)刘完素、张从正和李杲三位医学家的书来读,把他们的方法拿去治病,都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周万户的儿子,八岁了还不醒人事,连饥、饱、寒、热都不知道,还把土炭拿来塞在自己嘴里。倪维德诊断以后说:“这是‘慢脾风’。脾脏是藏智慧的,脾脏迟钝,智慧就短少。”于是用疏风助脾的药剂就给他治疗好了。

    顾显卿的右边耳朵下长了个瘿瘤(又名瘿瓜瓜),和人的脑袋一样大,疼痛得难以忍受。倪维德诊断后说:“这是手、足少阳经(三焦和胆)受到邪气侵扰而引起的。”煎了汤药给他喝,一个月以后便痊愈了。

    刘子正的妻子得了“气厥”病,有时哭有时笑,人们都以为是鬼怪在害人。倪维德诊断说:“两手都现‘沉’脉,她的胃脘中一定有东西痞积不通,不通就会引起疼痛。”一问病人,果然是那种情况。他便用生熟水为病人导吐,结果吐出来几升痰涎,病也就好了。

    盛架阁的妻子左右两边的肩臂部痒得出奇,并且发展到头部和面部,没有办法止得住,只有用艾灸的办法可以暂时缓解。经过诊断后,倪维德说道:“左边的脉‘沉’,右边的脉‘浮’而且‘盛’,这是食物中五味过盛而引起的。”于是为病人开了方剂,很快就治好了。

    林仲实因为劳累过度而得了热病,体温随着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升降,大太阳时体温就剧烈地升高,晚上退凉后和下雨天就不发烧,这样的症状已经持续二年了。经过诊断,倪维德说:“这是由于情志不调而伤及内脏,使得阳气不能上升,阴火便逐渐炽烈。因此气温高时就病得凶些,天气凉爽时就好转一点。”他便用李东垣治内伤的方剂去治疗,也是立刻就治好了。

    他所治疗的疾病,大多与以上情形类似。他经常说:“刘完素和张从正两位医家,强调‘攻下’法比较多一些,李杲就主要用意调护人的中气,主张以补中气为主,这也是随着时世的推移而必然要产生的现象。”因此他在处方用药时并不执著于一家一派的学说。

    他经常担心眼科疾病方面的理论和方法芜杂不全,没有一本全面的著作,于是写了《元机启微》这本眼科专书,又校订了李杲的《东垣试效方》,两本书一同刊行于世。他死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享年七十五岁。

    ( 出《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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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与真实〗薛存诚

    太平 整理

    梦是什么?现代科学认为梦是人睡眠时大脑皮层的一种神经活动。可是有许多人作梦时,真切地看见了将来要发生的事,或者是未来的预兆,有的人在梦中还见到了一些其他的景像、其他的生命,而且这些事后来都应验了。这是现代科学所无法解释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历史上有记载的一些用现代科学所难以解释的奇梦。其实,在修炼界看来,有些梦就是人的元神在人睡觉时离体进入了另外空间的所见,或是一些另外空间的生命向他展现的一些景像。当然梦的产生还有其他很复杂的原因,许多梦与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 ◇◇◇

    唐元和末年,御史中丞薛存诚由台丞升门下省要职给事中。不到一个月,他又升任副御史。御史府第,整洁肃穆,俗尘罕到。他升任后搬了进去,觉得心旷神怡。他来到厅中吟了两句诗:“卷帘疑客到,入户似僧归。”

    几个月后,看门的小吏和衣而睡尚未睡深沉。他恍然间看见几十个僧童,拿着香花和印着佛名的幡旗,一边念着经文一边按顺序走进来。看门小吏斥道:“这是御史的公署,你们这是作什么法事,高声喊叫地进来?”其中一个和尚自称:“识达,是中丞薛存诚的弟子,这次来迎师的。我们可以进去探望一下他吗?”看门小吏说:“这是中丞大人的官署,不是寺院,你们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进来呢?!”当即就要去捉拿识达。识达说:“中丞原来是须弥山东峰静居院的罗汉大德,因为他错误地与天人说想涉足凡尘,被贬到人间五十年。现在五十年已满,我们来迎接他。这不是你们所能知道的。”看门小吏急忙要跑去报告,一下子从梦中惊醒。

    数天之后,薛存诚在公署患病而死,人们暗自一算,整好五十岁。

    (资料来源:《续玄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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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语故事〗远走高飞

    一斗

    卓茂是汉末南阳人。

    他在丞相府当差时,一次坐车出去,有人说那马是他走失的,卓茂就给了他,自己拉着车走,回头对那人说:“如果不是你的马,请到丞相府还我。”后来失马找到了,那人来丞相府把马还了。

    卓茂任密县县令时,有人来告一亭长接受他的米肉。卓茂屏退左右问:“是亭长找你要的?还是你有事求他?”那人说:“因为我害怕他,去送他的。亭长不能接受馈赠,所以来告他。”卓茂说:“你做得不对啊。乡里之间还讲究礼尚往来,相互表示亲近。官吏只是不能乘势求取馈赠。你又不修行,如何能远走高飞、脱离这个世界呢?亭长是个好官,过年送些米肉也是应该的。”那人说:“法律不是禁止吗?”卓茂说:“我给你讲道理,你不会有怨恨之心。我要讲法律,就没有手足之情可言了。接受这次教训呢,还是接受法律惩处,希望你回去三思!”那人知道错了,那亭长也很感激。

    开始官吏笑卓茂,郡里专门给卓茂配了精通法律条文的官吏,卓茂也没有意见。几年后,密县人都讲起道理来,道不拾遗。汉平帝时,天下蝗虫成灾,河南二十多个县受害,单单密县幸免。太守亲自去看了才相信。

    “远走高飞”指寻找出路或摆脱困境。

    (出自《后汉书·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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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足迹(五)

    章冬

    五、一万多元?不敢想象

    其实,在秋雯、冯姐她们没去北京上访之前,穆姨和洋姐就到冯姐家里去了一次,重点是交流如何走出来护法。这时穆姨和洋姐已经从监狱被放了出来,她们通过谈自己在正法过程中的境界提高,来鼓励那些在此问题上还悟不透的,还在观望的同修。冯姐在犹豫,彩云说自己没路费钱,能凑够路费就去。可能这次的交流对后来冯姐尽快走出来,起到了不小的促进作用。

    时隔三个多月,穆姨她们又来了。这次是在秋雯、冯姐她们从监狱出来之后。大家交流的是如何进一步护法的问题。穆姨她们已经意识到用宣传材料来讲清真象的作用了,而且还带来了一些明慧的下载文章,有些适合给社会的常人看,有些是同修的体会,谈得很好。只是印刷的字迹不清楚。中午饭后,董嫱开车送穆姨走,因为当时附近在修路,所以绕了个大弯子。在车上,穆姨隐约提到要自己掏钱买个复印机,董嫱顺便问了一句,“得多少钱啊?”

    “大概一万多吧。”穆姨平静地说。

    董嫱听到,着实吃惊不小。她心想,“一万多?闹着玩的吗?”
    她当时心情比较复杂,既感到是不是搞得太铺张了?没有必要,同时又为同修的无私而叹服,而且怀疑穆姨是不是什么大款,钱很充足啊?等等。还有相形之下自己内心的私字却不敢去触及,一暴露出来,立即就滑过去,掩盖起来了。

    就是这样,真修的大法弟子的思想境界,不但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就是新学员,或不够精进的老学员都不可完全理解的。

    董嫱后来知道,在正法中,大葛、穆姨、程明夫妇、晓云等周围的大法弟子,付出了许许多多。有的家里积蓄不多,但是倾其所有;有的卖掉房子全力投入;有的几年下来,投入进去相当一部车、一套房子数额的资金。

    每每想起,都使人感佩不已。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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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治愈了我和大哥的重病

    1998年金色的秋季里,我有幸得大法。2个多月的时间,我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我高兴得泪流满面。我强硬的个性也变温和了。不再与人发生争斗,也不爱生气了,心里很平和。没学法前,跟丈夫搞不好就打起来,得理不饶人,经常与人闹别扭。修炼后,我学会了忍让。记得在2000年春天,丈夫无理打我两次,用皮带抽打得够狠的,我悟到自己是修炼人,没放在心上,忍过去了。此后他再也不打我了。

    我没得法前有很多病: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咽喉炎、胃神经痛、风湿病、关节炎、梅核气等。特别是梅核气这个病,发作起来全身发冷发木,眼睛发黑,不吃东西,下巴边一个圆东西连着头部神经痛得难受。失去了记忆连自己的家在那儿都不知道。还有全身严重的风湿病、关节炎一发作时连生活都不能自理。家里上有父母八九十岁了的父母要瞻养,下有几个儿子要读书,凑着钱吃一点药也不见效,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觉,多少次想寻死解脱未成。就这样熬过了25个春秋,一直到98年得法才跳出病的苦海。消除寻死的念头。是慈悲的师尊把我从无边苦海中救了出来。佛恩浩荡我无法言表。

    2001年2月19日中午我不在家,回来时丈夫告诉我说:刚才来了好几个公安叫你在家等着,他们下午还要来找你,让你与他们去一下。前几天已抓走了好几个同修。我对丈夫说:不要配合邪恶。我想起了《理性》这篇经文,就回娘家去了。娘家是个大院子,那里的人都知道我炼法轮功。这里是我土生士长的地方,我什么也不怕,我跟大家讲真象。

    大哥曾经炼过法轮功。99年7.20后与同乡的十几个同修被抓到乡政府后就不敢炼了。2001年6月大哥突然生出很多的病来,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胃病等。那年他75岁。都说他过不了75岁。吃药也不见效,他自己也害怕好不了。我们兄妹姐弟几个只有跟他说开心话,但见他痛得在床上打滚,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他问我有什么办法?我说“有,炼法轮功!”这样他再次炼法轮功了。到9月,我回家了,大哥的病也好多了。2002年家人让他到医院复查后,医生问他到哪里治好的?大哥现在77岁了,打禾、种田、砍柴样样做。是大法救了他的生命,给予他健康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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