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31日 星期一

  • 用法律衡量看看江氏集团对你犯下了什么罪

  • 花韵(?)

  • 歌谣:法轮大法好

  • 请停止在学员中收集签名 ◎师父评注

  • 纯净明智

  • 近期学法、修炼有感点滴

  • 打电话讲真象-修在其中

  • 〖讲真象信函〗救救孩子─给人民教师的一封信

  • 酷刑图真人展示:1.火烧炮烙 2. 摧残性灌食 3.吊背铐 4. 锥刑 5. 老虎凳

  • 追查国际对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的追查通告

  • 法轮功在中国(2)

  • “佛的回归”展小记

  • 〖成语故事〗圣人之勇


  • 用法律衡量看看江氏集团对你犯下了什么罪

    大陆大法弟子

    江氏集团四年来,利用手中的强权,采取捏造事实、栽赃陷害等手段,对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残酷的迫害。江氏集团及其操控下的各色打手,不仅对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同时也粗暴的践踏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即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此,大陆同修在反迫害中,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针对恶人恶警个人的犯罪行为進行申诉、控告,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震慑邪恶,减少迫害;同时,把起诉、控告邪恶迫害的过程,作为向当地民众讲清真象的过程,使更多的众生能够得到救度。

    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目地是一致的,就是要剥夺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权,使其放弃修炼。但具体的迫害手段则不尽相同,也就是说,恶人恶警对每个大法弟子犯下的具体罪行并不完全一样。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自己遭受迫害的事实,了解邪恶之徒对自己犯下了哪些具体罪行,从而对邪恶之徒進行有力的控诉。

    下面是根据中国《刑法》列出的24种罪名及其定罪处罚规定,可以参照。

    1、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第238条、247条、248条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体为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过失致人死亡罪,指由于过失而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234条规定,犯一般伤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主要指那些以割耳、挖眼、低温冷冻、高温曝晒、火烫、针刺等特别残酷的手段而导致他人身体严重残疾的情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的主体。

    4、过失致人重伤罪,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刑法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暴力手段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指行为人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手段。其他手段指行为人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或者无法抗拒的手段。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可以成为直接正犯。妇女可以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刑法236条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妇女情节恶劣”,主要是指强奸妇女的手段残酷;强奸对象虽然只有一个,但强奸多次,折磨时间长;以特殊年龄或身体状况的妇女,如孕妇、病妇、老妇、月经在身的妇女为强奸对象的,等等。“强奸妇女多人的”,是指强奸3人以上。“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是指在车站、码头、公园、电影院、运动场、公路、公共交通工具等地当着不特定多数人的面公然强奸妇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强奸妇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或者强奸后,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的,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6、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主体可以由男子也可由女子实行。刑法23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7、非法拘禁罪,指以非法扣押、关押、绑架或者其它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公民抓获现行犯后没有任何合理理由而将现行犯由自己较长时间的控制,拘留后发现不应拘留而仍不释放被拘留人以及无证逮捕的情形,因不合法,也属非法拘禁。刑法第23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8、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为目地绑架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地偷盗婴幼儿,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23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9、诬告陷害罪,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4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诬告陷害行为已经引起司法机关对被诬陷人的刑事追究活动或者造成被诬陷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情况。

    10、非法搜查罪,指无权搜查的人擅自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進行搜查,妨害他人人身自由或住宅安全的行为。主要三种情况:一种是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它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它目地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進行搜查的;第二种是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進行搜查的;第三种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進行搜查的。刑法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11、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即使“他人”是住宅承租人,出租人非法侵入的,亦可构成本罪。另外,对学生宿舍,对他人暂时居住的宾馆、招待所、疗养院亦可构成本罪。非法侵入供人居住生活的地窖、山洞、渔船等,都是非法侵入住宅。刑法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12、刑讯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所为肉刑指捆绑、吊打、针扎、火烫等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器官或肌体遭受痛苦的摧残手段。所为变相肉刑,指长时间罚冻、罚站、罚晒、罚饿、不准睡眠、“车轮站”审讯等不直接伤害身体但造成痛苦的折磨手段。凡是使用能够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肉体造成痛苦的方法逼取口供的行为,都是刑讯逼供。刑法24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13、暴力取证罪,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暴力指以捆绑、吊打、殴打等方法危害证人人身健康的行为。刑法24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14、虐待被监管人罪,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進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它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殴打指造成被监管人肉体上的暂时痛苦的行为。体罚虐待指殴打以外的,能够对被监管人肉体或精神進行摧残或折磨的一切方法,如罚站、罚跪、罚晒、罚冻、罚饿、辱骂,强迫超体力劳动,不让睡觉,不给水喝等等手段。不要求具有一贯性,一次性殴打、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就足以构成犯罪。行为人默许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亦应视为“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刑法248条规定,前款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15、侮辱罪,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他方法”,是以文字、图画或语言的方式损害他人人格、名誉。刑法24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6、诽谤罪,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4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7、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名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侵犯通信自由罪,指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52条规定,前款罪,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9、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邮件指通过邮政部门寄递的信件、印制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刑法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指除暴力与胁迫方法之外,采用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方法。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4)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等。

    21、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地,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刑法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2、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地,对他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才成立本罪,数额较大以1000元——3000元为起点。刑法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以1——3万元为起点。

    23、传授犯罪方法罪,指故意用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法故意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刑法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4、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指: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刑法39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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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韵

    南珊

    加拿大有句谚语:“四月雨,五月花”。这句话的意思是四月的春雨催开了五月的鲜花。

    在五月的多伦多街头漫步,你会看到:路边屋前郁金香、玫瑰花、迎春花一丛一丛的,点缀着绿草地。在公园里倘佯,你会看见淡紫色的丁香花、雪白的梨花和粉红色的樱花开满了枝头,又倒映在春水盈盈的湖面上,雪白的天鹅就在花树与垂柳的倒影中优雅的游弋着。

    在今年的五月,多伦多增添了一道独特的花景:在中领馆附近的民居,在政府官员的办公室内,在街头巷尾的行人手中,你经常会看见一朵朵的粉红色、桃红色或金黄色的莲花。这些由法轮功学员巧手精制的莲花,清雅灵秀,栩栩如生,金色的花蕊,在春天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多伦多五月份的“法轮大法月”活动中,一位阿姨提出来了“送莲花”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在中国江氏一伙残酷镇压法轮功的五年中,加拿大许多善良的民众给予了我们正义的支持。以高洁的莲花表示法轮功学员对他们的一点谢意,是最合适不过的。

    法轮功学员们首先向中领馆附近的居民赠送莲花及感谢信。信中写到“请您接受法轮功学员们一点谢意,我们长期在中领馆前坚持24小时的和平呼吁活动,呼吁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停止煽动仇恨。我们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手制的礼物,在西方人眼里是很贵重的。当居民们看见乐呵呵的法轮功学员们捧着鲜艳的莲花敲开了他们的家门时,都又惊又喜。他们郑重的接过了这一份韵味深长的礼物,也接过了法轮功的真象资料。

    几百朵莲花一天就送完了,老阿姨们又日夜赶做,有的阿姨手都磨起了泡,但她们一点儿也不介意,心里充满了快乐。

    那天法轮功学员小张到学校上课, 老师走上讲台, 手里捧着一朵莲花。老师说,我住在中国领事馆附近,这朵莲花是法轮功学员送来的。老师深情的叙述着她所见的法轮功的故事,讲诉着中国正在发生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回到家,小张告诉爸爸西方人眼里所见大法的美好,对中国发生的迫害的谴责。学功不久的爸爸正感受着大法带来的身心的巨大变化,不禁热泪盈眶。

    在五月十三日的市政府广场上,数千人兴致勃勃的庆祝了“法轮大法日”。在众多的展台中,法轮功学员的莲花展台吸引了最多与会的人。人们耐心的排队等待着法轮功学员当场扎好一朵朵的莲花,送到他们手上。有的人捧着一朵莲花走了一会儿,又走回来问:“我有几个同事,他们也一定会喜欢这么漂亮的莲花,我可以替他们拿几朵吗?”有的当场就跟法轮功学员学起做莲花的手艺来。有的虽然手里已经有了莲花,仍舍不得离去,围着展台转了一圈又一圈。

    在春光明媚的一天,法轮功学员们将莲花与感谢卡夹在一起,送给了许多政府官员。在卡片中他们写到:“我们为你们站出来支持大法而感动,我们深深的感到这种温暖。我们谨以这朵手制的莲花表达一点谢意。在中国文化里,莲花是纯洁的标志,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标志。她也是对在迫害中仍然坚信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比喻。我们坚信,我们真诚善良的心一定能够战胜邪恶。”

    那一天,在政府的办公大楼内,到处都是美丽闪亮的莲花。拿着莲花的政府官员们笑逐颜开,有的忍不住深深的嗅一下莲花,好像感受到了莲花那淡而悠远的清香。他们告诉法轮功学员:继续努力,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

    从政府大楼出来后,法轮功学员们巧遇了几位从以色列来旅游的游客,于是他们将手中仅剩的三朵莲花送给了这几位游客,并讲了法轮功的真象。游客们将莲花捧在胸前,眼中泪光闪烁。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从万里迢迢的以色列来到多伦多,通过莲花与大法结了缘。

    我们的莲花也送到了加拿大总理的手上。在一次有总理及许多重要官员参加的聚会上,三个法轮功学员将莲花与祝福送到了总理和总理夫人手上, 感谢加拿大政府支持大法。总理和总理夫人一手拿着莲花,一手与我们相握,感谢我们。当总理在讲台上演讲时,总理夫人一直拿着莲花站在讲台上陪伴着他。无数的摄影机摄下了总理、总理夫人和一朵美丽的莲花。

    在五月的花季,朵朵莲花满城盛开,增添了多少韵味,多少喜悦,引导着多少有缘人走向美好的未来。正是:

    仙花满苍宇
    神韵遍乾坤
    佛光普天照
    莲现真善忍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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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谣:法轮大法好

    净植

    法轮大法好
    祛病见奇效
    修心做好人
    炼功身体好

    法轮大法好
    教人走正道
    牢记真善忍
    将来有福报

    200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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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停止在学员中收集签名 ◎师父评注

      对大法弟子安全不利的一切行为都要停止。

    李洪志
    2004年5月31日

    ◇◇◇ ◇◇◇ ◇◇◇

    【明慧网2004年5月31日】5月27日晚我们在哈尔滨市A资料点得到了同修印刷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要求取消江泽民元首豁免权的呼吁书”,并得知A资料点大约是在5月23日从哈市另外一个区的B资料点得到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要求取消江泽民元首豁免权的呼吁书”,当时B资料点的学员正在大量印刷此“呼吁书”,并迅速通过资料的流通渠道发给大量的学员。A资料点的学员得到“呼吁书”时,他们和B资料点的学员一样,在知道明慧网以及其它所有大法网站没有此项要求的情况下,错误的认为征集众多的大法弟子签名,是一种铲除邪恶、救度众生的有效办法,于是A资料点也把“呼吁书”大量印刷,甚至把“呼吁书”和《明慧周刊》123期及其它大法资料装订在一起发给学员,这样就使一些学员误认为是明慧网的要求。

    据我们所知征集签名这件事至少近十天以来已经在哈市形成了一种小波动和规模,众多的学员十几天来一直在拿着“呼吁书”到处找学员签字,严重的影响了学员修炼,干扰了大法弟子的修炼环境,很有可能已经波及其它地区。

    5月27日晚当我们在A资料点看到“呼吁书”并严肃的指出这是干扰大法弟子的行为时,A资料点的学员惊醒了,表示要在停止此项行为的同时挽回损失。但此事在哈市已持续一周多了,已经通过学员传学员、资料点传资料点(有的是个人资料点),涉及了众多的学员。甚至有的学员现在还认为在学员中“征集签名”的行为符合大法,仍在继续做着,所以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上述情况,我们也仅仅接触A资料点(A资料点可直接联系B资料点),其它众多的资料点无法联系(即使能联系上,也得学员传学员,得多少天以后)。

    另外,近半年来,哈尔滨市有些资料点还曾出现过制作和散发常人写的书。虽然这类书也可以揭露当权者的谎言,但是和正法進程并无直接关系,反而会使常人认为我们在参与政治。希望同修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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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净明智

    毛森

    我的名字叫Jared Madsen。自我记事起,就有这样的想法:“我一定要去中国做个圣人。”这一想法如此之深的扎根在我的心里,它指出了我生命中第一部分的大方向,我一直不停的在古代中国中寻找着什么。很小的时候,我就读佛道两家的经书以及其他一些来自中国的书籍。我有机会在中国读了一个学期的高中,然后在那里几乎完成了我的大学学业。1996年初的一个清晨,我在外面散步,碰巧遇上了一个法轮大法炼功点。那时我在北京的一所中医学院学习。虽然我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认识到大法,但终于有一天我明白了这就是我自幼一直在寻找的东西,而且所有我学过的有关中国古代的东西都是为了帮助我理解和修炼大法的。  

    从此,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法轮功在中国遭到了残酷的镇压,镇压之后几个月,一位当地同修想出一个主意,就是将关于大法的录象送到我们地区的有线电视台。尽管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但好象太难做了,因此没有做下去。2001年的时候,一些同修与外州的同修交流利用电视的方式讲大法真象的经验。回家之后,我思考这件事,意识到电视对人们产生的影响,只需要几个人就可以通过适当的有线频道接触到上百万的人。我决定也用电视的方式讲明真象。不久,有同修想开始做一些适合常人口味的英语电视节目来介绍大法。我立即产生了兴趣并想加入其中。我们许多人坐在一起来讨论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谁愿帮忙,做这种节目是否值得,节目的名字等问题。我们取的名字中有一个叫做“纯净明智”。然后大家都回家去考虑是否应该做这个节目。几天之后,我与几位同修在一家中国餐馆吃饭,又一次讨论是否要做这个节目的事。吃完饭,打开一个幸运点心,里面的小字条上写着:你的心是纯净的,你的头脑是明智的,你的灵魂是虔诚的。”纯净明智,这不就是几天前我们为这个栏目取的名字吗?我让大家看了这个字条,我们都认为这是在点悟我们应该做下去。 

    起初,这个节目相当简单。另一位同修和我做主持人,一位责任编辑,一位同修负责将中文录象翻译过来,我负责大方向和协调。在最初设计节目时,《转法轮》第二讲中“关于天目的问题”给了我许多启示。师父说:“我们讲的开天目就是避开人的视神经,在人的两眉之间给打出一条通道来,使松果体直接向外看,这就叫开天目。”二年前,我们开始这个节目的时候,经常想让这个媒体展示大法的真象,虽然让媒体报道大法是好意,但这好象是通过视神经来看大法,很难看到其真实面貌,而纯净明智这一栏目绕开了这个通道,就象天目一样:它让人们直接看到大法修炼者,以及迫害的真象。

    师父说:“看东西除了主通道之外,人还有许多副通道。佛家讲每一个汗毛孔都是一只眼睛;道家讲身体所有的窍都是眼睛,就是所有的穴位都是眼睛。”我理解到如果我们能够做一个电视节目直接讲迫害的真象,大法的美好,那么我们就不仅仅只放在当地的有线电视台,我们还应该将它放在全国所有的有线电视台上,甚至全世界的电视台上。在许多其它地区的同修们的帮助下,“纯净明智”节目已在很多电视台播出, 覆盖观众达几百万。

    象其它项目一样, 每一个项目只是讲清真象中的一个办法,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讲清真象,而不是仅仅是让这个项目成功,因此我们应该从宏观的角度上来考虑这些事。例如,如果我们写一篇文章放到明慧网讲真象,我们也应该想到其它的方式来利用这篇文章,或许它也可以转载到其他网站或给媒体一个窗口,也可以翻译成几种语言,也可以用作录象或录音播出去。我们只需稍稍多作一点努力,就可以使一个项目的内容用于多个项目之中。

    “纯净明智”就是利用大法网站的信息和世界各地同修做的一些录象来制作节目的。我们也采访一些学员,录一些法会期间各种活动的镜头。其它地区的学员也来帮忙分担一些工作,每个人都为这个节目带来他们的技能和智慧。我们将这些汇集成每周一次的节目中,然后再将节目传给其它地区的学员,送到他们当地的有线电视台。师父在《转法轮》里讲: “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中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度己,外旋(逆时针)度人,是我们这个功法的特点。” 我们在设计这个节目的流程时,我们努力按照对法轮的理解来做。

    开始制作这个节目不久,参与其中的同修中间产生了各种各样的争论。师父在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中说:“你也有一个好主意,他也有一个好主意,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主意好,往往都是因为在这些问题上出现争执。而在争执时,由于平时忽视学法,或者是放松了自己的修炼,就使你们的争论陷入了一种常人式的那种争论状态。”这说的正是我。我总是认为我的主意是最好的,如果不用就太可惜了。其他同修也有他们的主意,但我是很难接受的。这样的想法显然是自私,并没有用法来看待问题。因此我很容易落入常人的状态。我很容易着急发怒。反过来别的同修也是很难接受我的,慢慢的,许多同修都不愿意和我一起工作了。由于这些争论加上我们地区发生的其它的争论,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学员们停止了这个项目,没有人愿意和我一起干。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需要认真的查找自己,找一找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如何解决它。开始是很痛苦的。每次想向内找的时候, 我马上就开始想别的学员的问题,因为学员们生气不愿与我一起工作,接着又是一阵孤独。师父在首届北美法会上讲法中说: “……他们活得孤独寂寞,难耐的寂寞是人最大的一个危险,也是修炼中最大的一个难……”

    在这种困境中,首先我要决定我自己是否要继续做下去。马上,在法上的理解,这个节目的重要性以及对社会产生的重大影响闪现到我脑中,我下定了决心:即使是我一个人做,我也要坚持做到法正人间的那一天,我要继续做下去。我得到了宇宙大法,我有师尊的帮助,还怕什么呢?我很快学会了制作节目的所有细节,并能够使节目继续播放了。

    决定继续这个项目之后, 我需要真正的向内找一找自己的问题了。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一个修炼者,这是我们的修炼方式, 还因为这能使我在下一步做得更好,以保证这个电视节目成为一个稳定而有效的讲真象途径。

    我发现的第一个主要问题是我太爱控制别人,不信任别人。当我发现别人做错事时,动不动就发火。我努力想让事情按照我的思路走。我强求别人接受我的想法,而没有感觉到学员们能够按照他们应当做的方式做。这种状况的产生不仅是因为一个愿让人跟着我走的私心,还因为对别人缺乏耐心,以及不能先他后我的想问题。

    做为一名协调人,我应该理解别人的处境。我应当了解他们的技能,他们的修炼环境,他们的强项和弱点。这样我就可以找到适合他们的工作,也有利于他们的修炼。同时,我应当了解他们的工作進展,他们是否需要帮助,是否有新的主意,是否想多做一些。这样要求我自己,就会使工作在其中的同修更容易各尽其能,也没有必要被控制。

    同时我必须保证所有的事都做完,节目不断的制作出来,在不断的提高。我不去挑剔自己做过的工作或象看别人那样来看自己。大家一起协调和工作好是为了更好的讲好真象。如果我将我的协调角色看得超过讲真象,那么我就偏离了正法的轨道。这一点是如何表现的呢? 我从整个项目出发全局掌握所有该做的工作。如果帮忙的同修不能承担起所有的工作,那么我的责任就是找别人来帮忙,如果临时找不到,那么我就自己做。

    这与我原来的做法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过去如果没有别人做这些工作,我会很生气,反过来这种情绪对别人形成了很多压力。当我从这种新的无私的角度来对待这个项目时,同修们也就能够力所能及的分担工作了,而我也乐得处理那些没人做的事。如果他们达不到预期水平,我也不对他们抱太大期望或生他们的气。我会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助一臂之力,大家一起商量如果進一步将工作做得更好。这样的理解来源于大法,而不是基于常人式的管理方法。每当我们用常人的方式来处理大法的项目时,一般都会有许多大的隔阂,工作也做不好。我理解到这是因为这些管理手段是基于旧宇宙成住坏灭的原则,因此它们注定是失败的,尤其当我们用在正法的项目时。

    在我加深了对法的理解之后,同修们逐渐的愿意回来与我一起做这个节目了。我做事越从正法的基点上考虑,就有越来越多的同修愿意参加这个项目。随着越来越多的好主意用来制作这个节目,我便收到越来越多的反馈,说这个节目一周比一周好,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大法的活动中告诉同修,他们从这个电视节目中已经了解了法轮大法以及中国迫害的真象。

    “纯净明智”这个节目正在健康的发展, 同时也为我和其他参与这项工作的同修提供了一个绝好的修炼环境。 那些还没有这个节目的地区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帮助你将它加入到有线电视上去。可以使当地的群众大面积的了解真象。

    (2004年美中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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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学法、修炼有感点滴

    北美大法弟子

    (一)执著

    一次与同修交流。她说,知道自己有一些执著没去掉;而且也没有真的想去掉。她说,留一些执著才能在常人社会中修炼。打听了一下,有些别的同修也有类似想法。

    细想下来,这可能还是有漏。在这种念头下,可能今天放松一点这儿,明天放松一点那儿。渐渐的不精進了而不自知。等过段时间栽了跟头,才意识到。但有些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

    其实,修炼中去执著是无止境的。正法一日未尽,就有可正之因素,也就有可救度之生命。

    有时,心知自己状态不好,却无法摆脱;或生活、工作中矛盾一起袭来,感觉力不从心。无可奈何之际,心底发一念,心中只有大法,余者皆抛,任其何去何从。于是释然。

    (二)辅导员

    学法读到《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时曾想,以后对其他同修可以少操心了;可以不管的事也就不用管了。问了一下辅导员,也有这种想法。

    再次学法,意识到这种认识并不纯正。是为自己的“私”与惰性找借口,并非真正出于为同修负责。

    强制同修听从自己的观点是不对的,剥夺同修走正自己路的机会也不妥;然而见同修力不从心时不帮,看到大法项目有漏时袖手旁观,并非正法觉者所为。

    整体而全面的看待问题,从同修的角度去适宜的提醒他,或默默的把欠妥处补足。

    对同修的善待也是无止境的。并非为了证明谁对还是谁错,只为大法与众生,并共同在法中纯正、提高。

    (三)状态

    有时状态不好,似心灰意冷,打不起精神。

    其实可以从零做起,去发传单,哪怕只有一个人接;去打电话,哪怕对方只听了一句真象。自己生命的存在也就有了意义。

    渐渐的,也就越走越好……

    (四)配合

    曾想更多的参与某项讲真象项目。虽然积极却因协调人不支持、缺乏沟通而却步。后来该项目因为大家都忙慢慢的就停下来了。

    然后,就看到了因该项目停顿而带来的损失。然而协调人并未意识到其过失而引起的系列后果。

    心中不由得归咎于当初协调人。越想自己越对,虽未幸灾乐祸,却也只是静观其变。

    接着就看到有其他同修又想重起炉灶,却无人应答。我依然无动于衷,尽管心中明白如此下去,这位同修心也会凉下来的。

    学法之时,蓦然惊醒。

    没有争辩,没有感慨,只是把该做的事情做了起来。

    (五)指责

    曾见有同修背后被指责,一个说,二个说,很快的在讨论中成了众矢之敌。

    我没有对此评论,因为对这些同修与具体事情不是很熟悉。也知道同修们在学法不足时,未必能听见逆耳之言。

    然而心中在想,为何听见有评论同修不是时,往往容易如此苟同呢?是出于面子,还是出于执著?

    其实,可以想一想自己为什么会听到、看到同修不足之处?其不足是什么执著造成的?细想下去,自己是否也有类似问题?

    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同修即使再不好,只要还有修炼的心,只要还有证实法的一念,他/她就是这宇宙大穹中最伟大的生命之一。

    作为同修,我们能帮的就帮,能发正念的就发正念。否则不如在这个问题上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因为大法会给其最好的机会。而我们的负面认识、负面想法却有可能为其增加了无形中的难。

    再次看这个问题,不由得感到师父救度众生之难。

    以上为个人最近一些感悟。层次所限,不妥处望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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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电话讲真象-修在其中

    李丽虹

    一次,同修们集体打电话让我感受到修炼是很严肃的,即使一丝不好的想法,都无法掩盖过去,就是要把这颗不纯的心给挖出来才可以,真是这样的。

    一天,大家学法、发正念、讲真象,做师父要求弟子的三件事,每位同修也都做的很好,大家至少会打个一两次电话,在有怕心的情况下,还是打过去,没有因为怕心产生,而退却不敢打。

    那天我们打电话到学校,针对这次对学校教职人员、学生讲真象。大家想假日可能会没有人接听,但后来又想也不需要局限这范围内,反正,有人接就讲给他听,这也是可以的,大家轮着拨,每一位同修都有来到电话筒前面拨打的机会。

    轮到我打电话时,出现了不一样的情况,从我打过去的电话,不下数十次,都没有人接,心也没有因为打了这么多次而有所起伏不定、烦躁不安的感觉,但是,为什么打那么多次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呢?心想,“打这一次就是要跟你讲真象,赶紧来接电话呀!”而我所拨的每一次电话都会让电话铃响个六至八声,可就是没人会来接,怎么会这样呢?往自己的心找一找吧!是不是哪儿有偏差啦!是不是有什么样的执著心呢?

    仔细的想想刚刚我动了哪些个想法,发现,原来啊!我打电话时,有一位同修在看我按电话按钮,说了一句,你看“那只左手打电脑、电话按键按的那么快,我都不及啊!”这一称赞,不得了了,起了个“欢喜心”了,心一起,什么都不对劲了。

    就这样,我拨的每一次电话也全都是没人接的状况。

    这颗平白被勾起的心找到之后,又再打了两次,电话的那一头终于出现久违的大陆朋友的声音。挂了电话后,停顿了一下,心想,唉!真是不容易啊!心居然这么容易的被带动了,同修的一句话,勾起我的执著心,在数十次的打电话过程中,使我不得不往内找自己,意识这颗不纯的心之后,去掉它。真难找啊!但在找的过程却会使自己更成熟的去面对矛盾。

    “欢喜心”人人多多少少都有,但都不容易去发现到它的存在。只是打一此电话、一个动作就能勾起自己的执著,虽然同修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打了十几次也没人接,还以为是被“干扰”了。这一次我的理解是,如果我们遇到矛盾时,先不要认定是干扰,一味的去排除,试着“往内找找”,或许会找到自己的不足。经过这次打电话,让我认识到修心性、向内找是相当重要的。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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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真象信函〗救救孩子─给人民教师的一封信

    校领导、各位教师大家好!你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着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在孩子们的幼小纯洁的心灵中,老师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也一定是真的,老师让做的事一定是对的。你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孩子们的成长,关系着孩子们的未来。

    近十年间,世界上出现了法轮功这样一件大事,出现了千千万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真、善、忍”作为行为准则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当世界60多个国家的亿万之众都在修炼大法的时候,江泽民集团却在疯狂破害;当法轮大法在全球获得1000多项政府及民间褒奖的时候,江氏集团却把他们邪恶的谎言塞進教科书里,他们要毁掉我们的孩子,他们要把仇恨的种子播在孩子们的心理,把颠倒了的黑白印在孩子们的脑海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怎么办?是昧着良心充当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工具,还是站在正义一边呵护善良,还是告诉孩子们事实真象?作为一名教师,对于科学,书上怎么写怎么讲,当然是对的。但法轮功是信仰问题,而《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上访的权利。为什么江氏打压法轮功都是口头传达行政命令?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建立在谎言和欺骗的基础上,是站不住脚的,是违法的,是与《宪法》背道而驰的。

    四年多了,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一直向人们讲述事实真象,揭露邪恶,揭露谎言和欺骗,目地是让世人明白事实真象,分清是非曲直、善与恶、正与邪,从而粉碎邪恶势力的迫害,以及对生命和世人的毒害,为自己及生命的永远,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

    大家记得《窦娥冤》吗? 窦娥本来就是冤枉的, 但不明真象的人们却在窦娥被押赴刑场时打他、骂她,说他不守妇道,甚至把唾沫吐在她的脸上,不觉之中站在了邪恶一边违背了天理,结果招来了六月飞雪,三年大旱。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古罗马曾经多么的强大。罗马皇帝尼禄为了表白自己的圣明,让全国人民尊他为神明,基督徒信奉基督,尼禄便在皇宫放火嫁祸基督徒,从此开始迫害基督徒,只要他们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就将失去财产,沦为奴隶,甚至失去生命。无数的基督徒被杀害,被迫害,结果引发了罗马四次瘟疫,强大的罗马帝国从此衰落。

    历史是多么的相似,江泽民出于晦暗的妒忌心理,迫害法轮功,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嫁祸法轮功,散布仇恨。法轮功学员只要说一个“炼”字就面临失去工作、失去自由、失去财产、被酷刑折磨等等。对待法轮功学员“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些发自江氏之口的一道道密令就是迫害法轮功残忍、邪恶本质的真实罪证。

    各位老师,当您面对课本中那些污蔑法轮功、诽谤法轮功的内容时,请您站在正义的一边,说一句良心话吧! 救救我们的孩子吧!不要在孩子的心中播下仇恨的种子,“真、善、忍”是世界上永恒的需要。如果您对法轮功还不了解的话,我建议您先读一遍《转法轮》再作决定也不迟。我们大家每个人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自己选择未来,可孩子们是那么小, 那么天真、纯洁,那么的相信他们的老师,您的一句话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请各位老师把良心的天平放到正义的一边,带领我们的孩子选择一条光明之路,把颠倒了的黑白正过来, 不要用仇恨和谎言毒害我们的下一代了。

    如果您还相信“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话,那么我想提醒您想一想:王進东的身体烧伤了,头发为什么没着?小孩子烧伤,气管做了切开手术,为什么还会唱歌?电视报道的在此事件是被烧伤的人为什么违背医学常识把伤口包得那么严严实实、厚厚的?为什么不送進无菌病房?要知道对一个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一旦伤口感染就有生命危险。这些都不说,我只是建议您翻开《转法轮》第229页第七讲,我师父是这样讲的:“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 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很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那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他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况且,1996年我师父在悉尼讲法时, 有学员问自杀是否算有罪时, 我师父说:“自杀是有罪的。”(《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那么参加自焚的人如果真是法轮功学员的话,为什么不听师父的话呢?不听师父的话,不按照师父要求去做的,怎么能算是师父的弟子呢?就如同一个司机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肇了事能找驾校的责任吗?事实上,根据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掌握的一段分析的录像可以判定,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完全是当局一手导演的一场栽赃闹剧。

    根据明慧网报道,由100多个国际组织和个人组成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已先后在巴黎、慕尼黑、法兰克福、科隆、柏林和海牙举行了六次公众聚会。目前审江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非法轮功的正义人士也纷纷地参与,为法轮大法鸣不平。国内民众也越来越看清了江泽民造谣毒害百姓的丑恶行径,明白了事实真象的群众越来越多。

    我们的师父一直在教导我们修炼“真、善、忍”,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首先想到别人,遇事向内找。我们也一直努力按师尊的要求在做。待人真诚,不欺骗别人,难道错了吗?谁希望被欺骗呢?师父要求我们对任何人都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好,不与人为敌,这也错了吗?师父教导我们在矛盾面前忍让,不与人斤斤计较,这也错了吗?人与人之间都象仇人似的好吗?

    现在世风日下,人人为近敌。黄、赌、毒横行,为了个人利益,互相欺骗,为了个人欲望,完全失去了道德和理性。很多老人都悠然慨叹:“现在这社会完了。”大法的传出,如一股清流注入人心,开创了一边人间净土,给人类的道德带来了回升的希望。

    各位老师,在大是大非面前,面对教科书上诽谤法轮功的谎言,请您站在正义的一边,澄清事实,揭露邪恶,带领我们的孩子选择真理,走向美好的明天。救救孩子,也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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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刑图真人展示:1.火烧炮烙 2. 摧残性灌食 3.吊背铐 4. 锥刑 5. 老虎凳

    1.“火烧炮烙”酷刑

    “火烧炮烙”左:酷刑图 右:酷刑真人展示

    不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在公安系统的刑讯室、劳教所、洗脑班等非法关押场所遭受到的酷刑之一:火烧炮烙。

    此刑极其狠毒残忍,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用烟头在脸上烧烙,留下满脸的焦黑疤痕。尤为残忍的是少数极恶毒的警察还在年青貌美的女学员白净的脸上烧烫以毁其容貌,其毒辣手段连纳粹分子都望尘莫及。

    此类酷刑还包括:用烧着的打火机烧学员的脸(甚至将眉毛烧秃)、下颌、手背、小臂、大腿甚至是阴处;还有用私制的烙铁或铁棍在炉火中烧红后烙烫学员的前胸、大腿。

    2.“摧残性灌食”酷刑

    “摧残性灌食”左:酷刑图 右:酷刑真人展示

    被长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针对邪恶的中国大陆政府進行绝食抗争时,遭受到的最常见酷刑:摧残性灌食。

    摧残性灌食,不同于正常的人道主义医护援救,它是邪恶的当权者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对绝食抗议者進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以期达到迫使受刑者屈服于邪恶势力的淫威为目地的。所以形式上是怎么残酷怎么来。从各种渠道揭露出来的事实统计,在大陆有几十,甚至上百的法轮功学员因非医护人员(包括在押囚犯)野蛮灌食而导致死亡,更多被野蛮灌食者则导致了各种相关的后遗病症。

    在灌食过程中许多人还遭到被灌以高浓盐水、辣椒水、高度白酒、洗涤用品甚至粪便屎尿等進行凌辱、摧残和迫害的。甚至有恶警指使犯人以折磨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为乐,如灌浓盐水后用打气筒向学员胃中打足空气,然后用脚踩学员的肚子以致浓盐水从胃中反喷出来,呛激人眼鼻、气管为乐;还有对失禁要拉肚子的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以取乐的恶行等等,邪恶至极。

    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对野蛮灌食進行抵制,几乎所有绝食者在被灌食的过程中,都被施以各种形式的限止肢体自由的刑具,如背铐、重脚镣、坦克帽(限制头部活动的)、还有“燕儿飞”刑罚。

    3.“吊背铐”酷刑

    “吊背铐”左:酷刑图 右:酷刑真人展示

    不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的看守所、劳教所等非法关押场所遭受到的常见酷刑:“吊背铐”。此酷刑极其残忍,长时间吊铐后会导致双臂残废。遭受此刑的同时,学员还常遭到棍、棒、皮鞭的拷打。

    4.“锥刑”酷刑

    “锥刑”左:酷刑图 右:酷刑真人展示

    残忍的恶警用螺丝刀刺穿学员的手背,以强迫学员放弃信仰。手段之毒辣甚于蛇蝎!受刑者当场痛至昏厥,血流如注。

    此类酷刑都是极为凶残、狠毒的,包括:往指甲缝里钉竹签、用手钳钳夹手指尖、握子弹(类似于古代给手指上刑用的排夹刑具)、用塑料底的鞋立着砍手背、用重锤击打手背,甚至用电钻等,酷刑之毒,古今少有。

    5.“老虎凳”酷刑

    “老虎凳”左:酷刑图 右:酷刑真人展示

    残忍的恶警在用老虎凳给法轮功学员上刑时,常用几根皮带把双腿牢牢捆绑于老虎凳上,并在脚脖部位不断垫高,一直到皮带崩断。学员被反复、长时间的折磨,常常疼至昏死、休克,痛不欲生。

    用刑的同时还常伴随其他酷刑,如电棍电击、背铐、烟头烫、牙签钉手指、钢笔剔肋骨、螺丝刀敲颧骨,打耳光,甚至用图钉钉脸等,更残忍的一种则是用警绳勒嘴,煞紧的警绳常常把嘴角两侧勒得向外裂开数公分,无法闭合。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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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查国际对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的追查通告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5月28日发出通告,追查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通告全文如下:

    张再兴,男,1947年10月生,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两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理事长等职。据查实:自1999年7月江XX犯罪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以来,张再兴步步紧跟江氏集团的命令,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目李岚清(已在多国被控诉“酷刑、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的亲自授意和指使下,在中国的著名高等学府清华大学推行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对广大法轮功修炼师生的残酷迫害,迫害面之大、迫害情节之严重,居全国各高校之首。

    张再兴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的身份,指挥各院系相关部门,伙同清华派出所、清华街道办事处、中关村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国家安全部等单位,采取威胁、利诱、强制休学、退学、软禁、洗脑、下岗等种种手段逼迫学生及教职工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肉体伤害。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4年5月,清华大学法轮功修炼者至少17人(次)被非法判刑,20人(次)被非法劳教,众多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学生被迫休学、退学;教职工被强制停职、非法拘禁、洗脑或流离失所。部分被非法判刑者如下:

    1.白荣春(男,清华紫光、清华同方集团公司计算机工程师、项目经理,被非法判刑13年)
    2.姚悦(女,32岁,微电子所96级硕士生,党员,被开除党籍、学籍,档案被校方强行转走,后被非法判刑12年)
    3.柳志梅(女,25岁,化学工程系97级学生,不予注册、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12年)
    4.褚彤(女,34岁,微电子所讲师,1999年底被非法判刑1年半,2004年4月底再次被非法判刑 11年)
    5.孟军(男,31岁,电子工程系助教,被迫下岗,后被非法判刑10年)
    6.王欣(男,27岁,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9年)
    7.王为宇(男,31岁,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两次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8年)
    8.黄奎(男,27岁,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两次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5年)
    9.蒋玉霞(女,26岁,水利水电系95级学生,不予毕业,后被非法判刑5年)
    10.马艳(女,27岁,建筑系94级本科生,被开除学籍,后被非法判刑5年)
    11.董延红(女,33岁,清华职工家属,被非法判刑5年)
    12.俞平(男,32岁,热能工程系97级博士生,不予学位,后被非法判刑4年)
    13.虞佳(女,37岁,经济管理学院讲师,被迫下岗,多次被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刑3年半)
    14.刘文宇(男,32岁,热能工程系97级硕士生,被勒令退学,后被非法判刑3年)
    15.林洋(男,27岁,水利水电系94级学生,两次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3年)
    16.许志广(男,27岁,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1年半)
    17.李春艳(女,26岁,工程物理系本科生,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18.李艳芳(女,29岁,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生,两次被勒令休学,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在张再兴的指挥策划下,许多修炼法轮功的教职员工受到强制洗脑、关押、经济迫害及肉体迫害,包括:王久春(一年半劳教)、于金梅(1年劳教,后再次被劳教)、赫毅(1年半劳教)、贾晓梅(劳教)、陈志祥(劳教)、秦鹏(劳教)、潘益东(1年劳教)、蔡淮宇(劳教)、何端炼(劳教)、李丽(2年劳教)、和会荣(3年劳教)、邱淑芹、张维珍、李民、王志强、朱永洁、李晓丹、徐光宇、毕国升、郭小南、王兰兰、赵绍军、杨新建、张存满等。

    1999年7月,在江XX的指使下,李岚清亲自蹲点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再兴全力配合,并亲自督阵,强行洗脑转化清华大学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李义翔,张再兴伙同李岚清一伙,紧跟江XX的命令“抓住典型,不许判刑,一定要转化过来”,以酷刑、洗脑等卑鄙手段,炮制所谓的“转化典型”,在《人民日报》上编造谎言。张再兴牵头,组成了公安、宗教、科学、教授专家等方面二十多人的所谓“帮教队”,为防止逼迫过紧发生意外,让李义翔的母亲陪住,把李义翔软禁在一个偏僻山村的清华核研院某实验基地办学习转化班。二十几个人整月对李义翔施加精神压力,采取疲劳战术、与外界隔离、酷刑、及特务所惯用的攻心术等招数摧残李义翔的精神。在此之后,李义翔的生活工作长期受到非法监控,他在高压威逼之下写下了所谓的“认识”,经文字打手们精心的篡改、加工,成为一篇用来蒙蔽全中国人民的典型“假材料”,粉饰酷刑下的强制洗脑转化。

    证据显示清华大学在张再兴的积极指挥操纵下,还有多人积极跟随镇压法轮功,他们包括:
    1.赵伟(男,原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思想教育处处长,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迫害众多研究生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凶手,办公室电话:010-62781889、62786243;宅电:010-62786201)
    1.唐杰(男,原清华大学学生科科长,现任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部部长,是迫害清华学生的执行者,办公室电话:010-62782028;宅电:010-62789134。对修炼法轮功的学生直接执行勒令休学,不予开具书面的休学证明,理由是怕对外公布真相)
    2.陈玉新(男,校保卫处处长,是清华大学直接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作恶多端,多次以诱骗、强制手段将清华师生送去洗脑转化,积极配合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宅电:010-62784941;保卫处办公室电话:010-62784630、62782039、62770218、62784629 )
    3.陈克金(男,清华大学校副总务长、清华园街道党委书记,多次以强制手段将清华师生送去洗脑转化,积极配合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办公室:010-62781030;街道办事处党委办公室:010-62782645 )
    4.任喜华(清华大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多次以强制手段将清华师生送去洗脑转化,积极配合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办公室:010-62784735 62771508)
    5.靳东明(男,微电子研究所党委书记,处理本所的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宅电:010-62786750)
    6.王东生(男,精仪系党委书记,主管转化其系的7名法轮功学员,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多次以诱骗、强制手段将系内学生送去洗脑转化,积极配合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办公室电话:010-62785711或62782334;宅电:010-62787215)
    7.杨向东(男,原精仪系党委副书记,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之一,曾因“转化”本系法轮功学员“有功”而“获奖”,现在已被派往香港工作)
    8.郑浩峻(男,曾任精密仪器系党委副书记,后任清华大学团委书记,是迫害精密仪器系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之一,曾强行押送几名大法弟子去洗脑班,宅电:010-62772659;传真:010-62773269或010-62784691)
    9.白立芬(女,负责精密仪器系研究生工作,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之一,宅电:010-62771417,办公室电话:010-6277360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 010-62784691)
    10.汪展文(男,清华化学工程系党委书记,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之一,办公室电话:010-62785464,宅电:010-62786622)
    11.骆广生(男,化学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对本系法轮功学员所受迫害麻木不仁,推波助澜,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之一。办公室电话:010-62783870,宅电:010-62788545)
    12.李振宇(原化学工程系学生组组长,对本系法轮功学员态度极其恶劣。在江XX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前就多次要求学校彻底铲除法轮功。实验室电话:010-62785524,宿舍电话:010-62777909)
    13.翟大潜(男,原水利水电系党委书记(现已退休),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执行者。宅电:010-627868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4.杨强(男,水利系党委副书记,是迫害本系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执行者。电话:010-62784500,宅电:010-62788553,传真:010-62785699,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15.刘书林(男,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院教学委员会主任。此人多次在新闻媒体上打着所谓清华教授旗号诽谤法轮功,并多次在洗脑班上妄图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灌输不实之词,迫害诬陷不遗余力。办公电话:010-62773141,宅电:010-62789781)
    16.清华派出所:(电话:010-62783779,62771091)

    有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发布追查令,对张再兴、赵伟、唐杰、陈玉新、陈克金、任喜华、靳东明、王东生、杨向东、郑浩峻、白立芬、汪展文、骆广生、李振宇、翟大潜、杨强、刘书林等人及清华派出所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行为进行追查和取证,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追查国际”将同时彻查追随张再兴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清华大学帮凶,曝光其犯罪事实,依法起诉。对于受蒙蔽有悔过之意者,可以向本组织发表声明,澄清事实,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此外,从1999年法轮功被江XX集团镇压至今,清华大学历经两套领导班子,镇压之初校长王大中、校党委书记贺美英、现任校长顾秉林、现任校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陈希,虽尚未确证直接参与迫害,但对发生在校园的残酷迫害,身为清华大学“党、政”一把手的校长、书记难辞其咎。对发生的迫害熟视无睹、不予制止、甚至默许,无疑加速了迫害的蔓延。张再兴将无数优秀师生推出校门,送进监狱,竟然历经两届领导班子,始终高居校党委副书记之职,显示出校领导班子中有人已经沦为恶人帮凶,对迫害助纣为虐、推波助澜。“追查国际”将对所有涉嫌迫害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参与迫害者,将坚决追查到底。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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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在中国(2)

    郑仪

    中共政府取缔“法轮功”以来,给“法轮功”加上许多不实的罪名。比如对待上访之事说他们是“围攻中南海”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地的政治运动。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反政府”的社会组织。是与党和政府对抗的团体。

    几年来,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 ”是一种祛病健身的功法。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不依靠任何团体,没有领导、没有组织,大法学员无论进门先后、职位高低,一律都称弟子。“法轮功”还告诉人们做人的道理。要想做一个好人,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学员们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在向人们讲清真象中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在严酷的打压面前大法弟子毫无怨言的祥和之举,让世人不可思议。但就是这样一群人,中共政府却大动干戈,残酷的镇压、迫害。把大法学员的和平上访,说成是“围攻中央所在地,严重关系到了党的前途和国家的命运。”

    从此,从中央到地方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无处不存、无处不到,从上到下展开了一场铲除“法轮功”的运动。用中共的话讲:“共产党一定要战胜法轮功”。他们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条件下,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动用了一切手段。可以说是集古今中外之大全。诽谤、罚款、抄家、抓捕、绑架、酷刑。几年来,法轮功学员在心理上、身体上、经济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些人有家不能回,被迫到处流浪,无处安身,以捡破烂为生。另一些人被抓进了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受尽了种种酷刑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无论在多苦、多难的情况下,无论对什么人,就是打他们的人,法轮功学员都无怨无悔,坚持着信仰,向一切人们诉说着真象。但中共政府大力宣传欺世谎言,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对种种的迫害极力掩盖。在谎言的欺骗下,又加上人们受利益的驱使、道德的败坏和麻木,使人们对这场迫害无动于衷。有些人甚至当了帮凶,帮助邪恶的中共政府打压、抓捕。

    2001年11月,36名外国法轮功学员走上天安门证实大法,是对国内邪恶的震慑。有一些外籍法轮功学员回中国,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捕。如美籍公民李祥春,现今还被关押着,没有人身自由。堂堂民主之邦、泱泱大国,看着自己的子民长期被关押。还有一些民主国家在保持沉默,我真为你们感到悲哀。善恶之间没有中立,你们必须作出选择,几年来,法轮功学员,一不为名,二不为利,更没有任何政治目地。只求得一个公正的待遇,合法的生存环境,以唤起人们的良知。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真 善 忍”好!”这一群祥和之人,你们从哪里看出他们是“围攻”政府?他们是一个政治组织?难道法轮功学员就没有上访、讲话、生存的权利了吗?一说“法轮大法好”就是违法,请问?法轮功学员违犯了哪个国家的法?

    2003年11月中国总理温家宝访问美国,法轮功学员欢迎中共政府总理访美,打出条幅“欢迎温家宝访美,严惩凶手江xx”。法轮功学员针对的是迫害法轮功的人,并没有反对任何政府。只要你们不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对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表示欢迎。只是告诉你们,中共迫害的是人间的正义与善良,是人的信仰。

    西方有基督教、东方历来有佛教、道教,他们都是教人向善的。信仰是个人的自由,有信仰的人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而不敢妄为。中共披着无神论的外衣,手里拿着暴力的武器,到处镇压有信仰的人,使人神为之震怒。“真、善、忍”是教人向善的,做一个“真诚、善良、忍让、宽容的人不好吗?几年来,你们不也见证了大法弟子的善良与美好吗?

    人们啊!历史过去不会再来。请问你们在其中做了什么?是冷漠的看客?是帮凶?是刽子手?请你们做出善良的选择吧!不要再随波逐流、助纣为虐,否则,你们失去的将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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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的回归”展小记

    大法弟子

    我离开DC时和家人约好在东方艺术馆(Sackler Gallery)会合后一起回家。有意思的是,我久久无法用手机和大家联系上,但是我刚进馆门,他们却迎面而来,即便事先约好,恐怕都没法那么“巧”。

    更特别的是,这被我“巧遇”的“特展”是展出35尊出土佛像。展出的标题是“佛的回归”(“Return of the Buddha”)。这些是1996年在山东青州出土的六世纪(公元520至570年,北魏至北齐)间龙兴寺的佛像。佛像多为立佛,也有坐佛,也多有莲花座。很多佛像的头后或身后还有圆形或船形的图像,正如师父讲法中提及的“玄关”及“世界”。其中有些还有多位美丽的“飞天”。

    我还注意到这些佛像有所不同。从小到大看到的佛像的表情都是非常的严肃,但是这些佛像怎么都是笑着的呢?正在想着,那边婆婆大声的说“这些佛像怎么都是笑的?而且笑的那么开心?”

    刚进馆时看见标题“佛的回归”(“Return of the Buddha”)时心想,这些佛像终于出土回到人间了。但在离开时,我的理解是他们在“归位”,难怪尊尊佛像都在笑。

    个人体悟,请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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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语故事〗圣人之勇

    一斗

    孔子周游列国,到了卫国匡城,被人包围了好几圈,孔子的琴声和歌声一直没有停过。子路跑進去见孔子,说:“老师怎么还有闲情弹琴唱歌呢?”

    孔子说:“仲由,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想摆脱困境已经很久了,可还是不能避免,这是天命啊。我想寻求通达已经很久了,结果还是不行,这是时运不济啊。碰上了尧舜那个时代,天下没有失意的人,这并不是人们的智慧高明;碰上了桀纣那个时代,天下没有得意的人,这也并不是人们的智慧低下,是时势造成这样的。那在水里行走不怕蛟龙的,是渔夫的勇气;在陆地行走不怕犀牛、老虎的,是猎人的勇气;雪白的刀子架在面前,把死亡看做和生存没有区别的,是壮士的勇气;知道穷困是命运,知道通达需要时机,面临大灾难而不会畏惧的,需要圣人的勇气。仲由啊,安静些吧!我的命运已经上天已经安排好了。”

    没有多久,带领士兵的将官進来了,抱歉的说:“我们以为您是阳虎,所以把您围了起来;现在我们知道您不是的,很对不起,我们在此向您道歉并撤退士兵。”

    (阳虎是鲁国贵族季氏的家臣,曾经侵犯卫国匡城百姓,当地百姓痛恨他。孔子面貌像阳虎,所以发生误会。)

    (出自《庄子·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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