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 《清流》正见周报 第283期

  • 优昙婆罗花连续四年开在山西吕梁

  • 修炼法轮功合法 参与迫害者有罪

  • 酌古鉴今:向敏中主动救和尚,格外耐心(共四文)

  • 世界第一秀:唐玄宗游月宫之——高处不胜寒

  • 还谈手机安全问题

  • “如果你约好等着我,那你就一定要等着我”

  • 马国法轮轮功学员促美国公开中共活摘器官密件

  • 英国政党年会期间呼吁制止中共活摘罪恶


  • 《清流》正见周报 第283期

    编者按:应大陆弟子的要求,我们将《清流》改版为面向大陆常人讲真相的“正见周报”。“正见周报”包括8个版面:头版要闻,时事新闻,修炼世界,生命探索,健康人生,教育园地,文化畅游,文学艺术。欢迎大陆弟子将使用过程中收集的改進意见和建议寄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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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正见周报 第283期 目录

    头版要闻
    十一国殇日香港法轮功游行 震撼陆客
    时事新闻
    参加韩国最大游行 游客高呼“法轮大法好”
    全球阻活摘征签逾44万 DAFOH:中共谎称停摘囚犯器官
    三退声明精选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
    修炼世界
    女霸王修大法 戒赌瘾走正路
    法轮功简介
    生命探索
    倡德福报浩然 宣淫恶报昭彰
    举报法轮功学员 退休工人遭恶报
    健康人生
    神医与人医的故事
    家庭教育
    《龙文鞭影》六鱼(3):耿恭拜井 郑国穿渠
    文化畅游
    救人一命就是救己一命
    梁毗哭金
    文学艺术
    神韵交响乐团卡内基演出 深受观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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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昙婆罗花连续四年开在山西吕梁

    三千年一开的“优昙婆罗花”连续四年开在我家,据佛经中记载:优昙婆罗花为佛国圣花,其花青白无俗艳,三千年开放一次。“优昙婆罗花”为梵语,意为灵瑞。《法华文句》四上:优昙花者,此言灵瑞,三千年一现,现则金轮王出。千古奇花盛开代表祥瑞之气已悄悄降临中华大地,蕴含奥妙、深刻的天机寓意,用无边的法力慈悲眷顾着所有的世人。此花观者得福。

    木门

    袜子

    铁丝

    2010年六至八月份,我家(大法弟子)桃树上开了很多优昙婆罗花,玻璃上、对联上、土墙上、西红柿上也开了不少。

    2011年六至八月份我家桃树上比往年还开的多,几乎每个枝条枝头都开了很多优昙婆罗花,数不清。大约上千朵。还有礠砖上、对联上、福字贴上、玻璃上、土墙上、袜子上,还有其它物品上也开了二百朵优昙婆罗花。

    2012年,从五月份开始,我家桃树上又开了很多优昙婆罗花,房梁上开了19朵,石棉瓦上开了27朵,房门上14朵,土墙上11朵,晾衣服的铁丝上开了35朵,窗框上4朵,对联的福字上8朵。7月20号开始月季花上开11朵,吊兰花上开了41朵,石棉瓦上又重新开了18朵,到现在玻璃框,无花果,西红柿上也有。

    今年七月五日开始发现,在我家桃树上又连续不断开了很多优昙婆罗花。十月四日韮采花上开了16朵优昙婆罗花,去年吊兰上,铁丝上的优昙婆罗花仍然还在开放,特别是前年2011年袜子上的优昙婆罗花依然亭亭玉立的开放,用放大镜看瑞花还在开着,花芯仍然吐着七彩之光。特为神奇的是有的圣花还在开着哪,完好无损,也不枯萎。

    《法华文句》四上:「优昙花者,此言灵瑞。三千年一现,现则金轮王出。」《慧琳音义》卷八:「优昙花,梵语古译讹略也。梵语正云乌昙跋罗,此云祥瑞灵异。天花也。世间无此花。若如来下生、金轮王出现世间,以大福德力故,感得此花出现。

    韩国多处寺庙的佛像上盛开每三千年开花一次的婆罗花。据佛经记载这种花的出现意味著将有转轮圣王在人间正法。转轮圣王拥有与佛一样的三十二相、七宝,他是用正义而不用武力转动正法的轮、并以此来支配世界的理想王。

    佛经有云:六道中真能发菩提心,修菩萨行的唯有人,生在人道,是非常可贵的幸运,而《涅磐经》卷三十二有言:人身难得,如优昙花,可见,佛家对优昙花之推崇了。在我国宝鸡寺更把佛教珍品舍利子,贝叶经与优昙花并而提之,是谓之三宝,优昙花的祥贵又多了一个现世的见证。

    另一个玛雅人的古老传说奇迹般的得以兑现,而兑现的时间选择在一九九八年:十三块水晶头骨失而复聚。大祭司阿莱坚德罗据此坚称:现在就是神回来的时候!

    其实,几乎地球村的所有民族都流传著「神要回来」的古老传说,这类传说折射著上帝子民深心的盼望。释迦牟尼曾经预言:在二千五百年后(亦即当代),转轮圣王将下世正法,并要洪传一种不绝世缘的修炼法门;西方圣经也明确指出「耶稣要回来」。从根本上说:人类历史其实就是等待、盼望神之归来的历史。

    那么,神真的要回来吗?他是谁?他回来干什么?只要我们注意到:优昙婆罗花正在当世开放的事实,那么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只差撩开薄薄的一层面纱,世人生生世世期盼著的那个「归来者」其实已经呼之欲出。

    二零零五年二月中旬,南韩顺天市海龙面须弥山禅院观音佛像上开了十朵优昙婆罗花。理所当然,佛家僧众视此为佛门盛事;红尘俗子中引发的反应,则未必如烧一柱头香那样使须弥山禅院法长和尚说:我确信用宗教、信仰的眼光看优昙婆罗花,才能看到它的内涵。

    佛经的的确确记载,此优昙婆罗花盛开意义非凡:
    1) 优昙婆罗花贵重无比,三千年才得一开;
    2)此花不开则已,一朝盛开便关联著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因缘:转轮圣王正在人间正 法;
    3)转轮圣王用正义转动人间正法之轮,他是以转轮支配世界的理想王。

    现在,须弥山禅院高僧终于作出鉴定,并郑重告诉世人:人世间真的存在这种佛花;并且就在当世,她千真万确的开了!据此,须弥山的高僧欣然肯定:转轮圣王正在人间正法。这个现代进行时的肯定,比起玛雅人大祭司的断言推进了一大步。自二千零五年二月中旬始,不必再使用泛指代词,须弥山高僧明确指出回来的神究竟是谁,他不是任何别人,包括不是耶稣,而是转轮圣王!

    玛雅、南韩两项实物预言的兑现,使我们有理由认为:

    1)关於「神要回来」的古老传说,并不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并不只是「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2)现在,在神话和真实之间根据佛经记载,优昙婆罗是梵文的音译,亦作优昙波罗、乌昙跋罗、优昙钵华、乌昙华等,英文名为Udumbara,意为灵瑞花、空起花、起空花。此花之神奇,非人之所想像,无论是铜像、钢铁、玻璃,还是塑胶、水果、植物等等,也无论寒暑、无论寺院还是寻常百姓家,都留下此等奇花的踪迹。

    优昙婆罗花的神奇之处是无论哪里都能生长,在佛像、钢管、玻璃、植物、塑料上都能开花。据佛经记载,优昙婆罗花每三千年开一次,神奇灵瑞,是天花吉兆,降临意味着转轮圣王正在人间济世度人。

    我有幸能近距离观察此花,优昙婆罗花淡定从容,相容一体,以气息拂之,微微晃动,似与观者相应。晶莹不能喻之质,绝妙不能状其体。点点白花,素净得叫人止息绝虑、清心怡神。观之稍久,圣洁脱俗之感油然心生,真信其花为佛花也。优昙婆罗花之神奇灵瑞,绝非语言所能形容。

    历史上的一幕

    据佛经《法华文句四上》:“优昙花者,此言灵瑞,三千年一现。”

    《慧琳音义》卷八载明:“优昙婆罗花为祥瑞灵异之所感,乃天花,为世间所无,若如来下生、金轮王出现世间,以大福德力故,感得此花出现。”

    佛经记载:三千年开花一次的婆罗花的出现意味着转轮圣王已下世在人间正法。“金轮王出现世间”即解为此。

    释迦牟尼佛在当年带领众弟子修行时,曾有位弟子问师尊:我们可不可以像世人一样在世俗中修行?答曰:那要等到转轮王下世的那一天…

    有一次,释迦牟尼佛当着很多弟子的面直接说,“你们都知道在这里的一个流传已久的传说,就是转轮圣王将来要来到人间度人,这个转轮圣王的能力是十分的大的,……到时候,你们很多的人都会得法!到那时候,你们就知道是如何的幸运了。”

    这个时候从天上来了很多的神都来听法,众神从此就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后来另一次在山上的一块十分开阔地方开的法会上,当时佛祖的十大弟子都在,还有很多的其他弟子,只听莲花色对释迦牟尼佛说,世尊,您说将来有转轮圣王要下世传法,那别的地方的人不知道怎么办?释迦牟尼佛说,“到时候有一种花叫做优昙婆罗花大范围的开放,就预示着圣王的到来,得法的时候,你们一定要好好的珍惜!”

    “此花不是人间的花,就如同转轮圣王的一种瑞相一样;不同的佛都有不同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瑞相,为的是预示着这尊佛要来到某个地方传法,教化众生。这种花在人间三千年开放一回,而在别的道(空间)中更长时间才能开放一次,即使在别的道,遇到转轮圣王都是非常非常殊胜的事情呀!”

    “好好积累你们的善根,我也会陪伴(护佑)着你们,直到你们遇到圣王为止。”这时天空中下起了绵绵细雨,释迦牟尼佛说,此花的茎细若雨丝,花开的很小。虽然看似柔弱,但是他可以开在根本不可能开的地方。

    目犍连说,“世尊能否大发慈悲让我们提前看一看这个婆罗花?”“好吧!我用佛力看看能否将此花拿来。”不一会儿释迦牟尼佛伸出手来,只见他手中出现有一簇小小的很长很长茎的白花。“这就是婆罗花,在不同的道,天上的众神都想早日见到此花,都想早日得到转轮圣王的教化,你们得到了的时候,我都为你们高兴!”这时在天空中出现很多的穿着透明七彩衣服的天女,她们开始散花,细雨慢慢的停了,天空中出现一道美丽的彩虹,还有很多的七彩祥云随着微风在舞动。还出现了龙和凤,真的有些龙凤呈祥的意味。

    后来关于转轮圣王和优昙婆罗花的事情释迦牟尼佛讲过很多次……

    1997年,韩国媒体首次报导了清溪寺出现优昙婆罗花,后来韩国媒体又相继报导了许多地方有奇花开放,更引起佛教界的惊喜,像是有一千年历史的韩国庆州市的正觉寺就曾在2005年5月开了“优昙婆罗花”,该寺的金海日禅师在介绍发现此花的情形时说,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毛巾擦也擦不掉,细心观察就像花,是有根、茎的植物。而紧接着在大陆辽宁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太原;陕西省;湖北省;海南省;安徽省,北京,天津,重庆;内蒙;黑龙江大庆等地陆续传出了优昙婆罗花开放的消息,并有很多见诸媒体报导。这种奇花也在台湾、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澳洲、美国等世界各地处处绽放。

    而且它来无声,去无踪。当你仔细观察时,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看到它是怎样生长出来的,即没有人看到它从小到大的生长过程。也没有人看到它怎样消失。人们都是在不经意中发现了它,它又在人们不经意中消失。

    最迷惑人的是把佛花归入“草岭虫”卵,但是相像并非就是一回事。结果有人用显微镜头拍下的婆罗花的放大照片,花瓣、花心清晰可见,有人能闻到花香,有心人还观察到花开花闭的全过程,故此,虫卵之说不攻自破。

    到这里,各位世人可能想了:就算婆罗花开了,又能怎样?与你又何干!

    我是修佛的,因此我向人们讲:这就是在向世人证实神佛是真实存在的!是在向人们证实释迦牟尼佛说的真实不虚、佛经中的记载有据可循。

    佛经中是这么说的:优昙婆罗花三千年一开,花开之时为转轮圣王下世正法度人之时。《慧琳音义》卷八载明:“优昙婆罗花为祥瑞灵异之所感,乃天花,为世间所无,若如来下生、金轮王出现世间,以大福德力故,感得此花出现。”

    既然承认是优昙婆罗花开了,那么,也就代表著佛经中的记载是真实的,佛说的轮回转世、善恶报应等事也就真实不虚了,而在这花开之时,也已到了转轮圣王下世正法度人之时,并接近尾声。

    自一九九七年优昙婆罗花于韩国清溪寺首次出现后,优昙婆罗花处处开放,法轮大法洪传世间,届时人类将处于佛光普照,礼义圆明的美好世界。我家连续四年开放优昙婆罗花,又开这么多,目地是告诉世人,珍惜与转轮圣王的机缘,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真假,选择美好的未来,向世人证实转轮圣王下世度人的神迹。同时也鼓励所有的大法弟子们勇猛精進。在最后的时间抓紧救人,优昙婆罗花开,也是对我本人的惊醒,鞭策和鼓励。

    世人啊、赶快醒悟吧,“人身无常,富贵如梦,诸根不缺,正信尚难,况值如来得闻妙法,不为稀有如优昙花。”(《大般若波罗密多经》)这时的世人也应该认真的思考一下,珍惜如昙花一现难得的人生,关注一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大事,了解法轮大法真相,它就是每个人唯一选择未来的希望。也希望大法弟子珍惜每一天,做好三件事,珍惜这万古难得的机缘。珍惜这近在咫尺的最后时刻,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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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炼法轮功合法 参与迫害者有罪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一直打着法律的旗号迫害法轮功,其实即使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轮功在中国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犯罪。

    ◆ 1999年7月20日,中共在全国统一开始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抓捕和抄家。

    ◆ 1999年7月22日,中共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正式公开。中央电视台,用“民政部”的名义播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以下简称“取缔决定”)、公安部“六禁止”的《通告》、《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继续抓捕法轮功学员。

    同时数以几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开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门和平上访请愿。但上访请愿群众被驱散或抓捕。

    说明:
    1.中共在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的迫害行为。

    2.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3.中央电视台用“民政部”的名义播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但这根本不等于“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了。

    法轮功于1993年被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吸收为其直属功派,并成立“法轮功研究分会”(或简称“法轮功研究会”、“法轮大法研究会”)。李洪志先生分别于1994年12月、1995年结束了在中国大陆和国外的传功,此后专心于佛法研究,停止了气功办班活动。所以“法轮功研究会”在1996年3月正式向中国气功科研会提出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申请,并得到了中国气功科研会的正式确认,完成了退会手续。因此,“法轮功研究会”从彼时起即已经不复存在。一个1996年3月就已经申请解散并得到解散批准的团体,怎么还能在1999年7月再被取缔呢?这不就是中共在耍流氓吗?

    4.民政部的“取缔决定”和公安部“六禁止”通告都是国家行政行为的结果,这两个部门均未出示表示其行为合法性的具体、确凿的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给予授权。

    民政部的“取缔决定”寥寥数语,没有提供任何事实依据,即诬陷法轮大法研究会“进行非法活动”,同时诬陷法轮大法研究会和“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因此该决定实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的非法决定。

    民政部的“取缔决定”也违反中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也是一个无效的决定。

    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取缔决定”基础上作出的,当然就更没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

    5.“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是中共党内通知,只是不许“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这并非不许“中国人”修炼法轮功的规定。而且,如果让炼了法轮功的中共党员在“修炼法轮功”和“党籍”之间选择,很多人会选择退出中共。当然,中共只许加入、“开除”,不许自愿退出,一直在竭力全面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是个彻头彻尾的邪教,这是另话。

    ◆ 1999年10月2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江泽民在法国访问时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讲话,江泽民违背宪法,擅自以国家元首身份在公开场合宣称“法轮功就是×教”。
    ◆ 1999年10月26日,中共借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中共首恶江泽民的讲话。
    ◆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违法文章。

    说明:

    这是中共利用媒体和舆论迫害民众的造谣和栽赃陷害行为。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评论员文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如果谁把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媒体文章当作是法律,那只能说是故意去执法犯法。

    ◆ 1999年10月9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4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说明:

    1.“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则,中共“两高”的这两个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根本不能适用在法轮功身上。

    2.两高的司法解释与《宪法》相抵触的,根本没有法律效力。两高非立法机关,根本就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这些都属于法外之法,是非法也。

    3.中共“两高”在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中诬蔑“法轮功是×教”,《内部通知》当然不是法律,而且是在公然的歪曲事实,它不仅因为违背中共宪法中信仰自由的规定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中共“两高”也因此触犯了诬陷罪和诽谤罪。
    ◆ 1999年10月30日,中共指使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说明:

    这个《决定》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不是对法轮功的认定,《决定》里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则。而法轮功也根本不符合这个标准。

    其实,是否是邪教,那是思想领域的问题,不能由法律来解决;法律只能管人的行为,只有信邪教的人做出了违法的行为,法律才能惩治他;反之,即使是信正教的人做出了违法行为,也要用法律来惩治。也就是说,法律管人的行为,而不管这个人信仰什么教。

    ◆ 中共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执法犯法。

    说明:

    1.首先,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教人向善的最正的信仰,法轮功有益身心、造福社会,不是邪教。
    2.犯罪的四个要件: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必须都具备,才构成犯罪,而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定罪的法轮功案中,这四个要件都不具备。

    法轮功学员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坚持个人信仰和向民众讲述被迫害真相,是在履行和维护宪法所规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最基本的公民权利,这样的人不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这么多年来,法轮功信仰者,无论他们上访也好,出版、印刷、复制宣传品也好,打条幅、发光盘、喷标语、传《九评共产党》、劝“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也好,伤害了谁?没有;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说明,到底是哪一条国家法律、哪一项行政法规的实施被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更没有人能够指证,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材料,又是如何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犯罪客体” 不存在。这就如同指控某人杀人,但是却没有被害人、找不到杀人的证据一样荒唐。

    3.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审判”过程,都是幕后的“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一手操控。“610办公室”,不是立法、司法机关,是个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

    4.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

    中共迫害法轮功,不仅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合结社自由等等权力,而且犯下了《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侮辱罪、诽谤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等等多种罪行。

    中共迫害法轮功,还违反了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1981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同时犯下了万国公罪中的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

    5.中共《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这是中共政法委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中共邪党一边利用公检法等人员迫害民众,一边又将他们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

    ◆ 中共公安部认定的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在谷歌等搜索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可查到这个名单)。

    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也就是说他们也认为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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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酌古鉴今:向敏中主动救和尚,格外耐心(共四文)

    一、官职虽小,办事认真;查无头案,明敏如神

    五代时,有个人外出经商,一回到家,就见自己的妻子已被人杀死,只有尸体,不见脑袋。他既悲伤又害怕,赶快去告诉她的娘家人。

    妻子的娘家,认为是他谋害的,就把他捉送官府。在那里,他经受不起严刑拷打,只好承认妻子是他杀的。案子就这样判决了,报到府里,府里有个府从事(官职名),这位从事,官职虽小,却最认真负责。他独表示怀疑,请求重新彻底审查。太守终于同意了。

    于是,这位府从事就把境内的仵作行人都找来,追问他们:“近来给人家安葬了什么人。安葬在什么地方? ” 又问:“其中有没有可疑之处?”

    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回答道。“某地方有个大富家,举办丧事,只说死了一个奶妈。天还没有亮,就从墙头边抬出一副棺材来,非常轻,好象里面没有东西似的,现在埋在某地方。”

    府从事立即派人去把坟挖开。打开棺材一看,原来是个女人的脑袋。随即叫那个商人去验看,商人说:这不是他妻子的脑袋。

    于是,府从事就把那个大富家抓来审问。最后,他承认了犯罪事实,说是他把奶妈杀了,将脑袋装在棺材里埋葬,然后把尸体搬去当作商人妻子的尸体,而把商人妻子,收藏在自己的私房里。这时,那个商人才得免于罪罚。


    (事据《玉堂闲话》)

    【附言】

    这真是个“无头案”! 乍看真有点令人摸不著头脑。初审机关没有经过调查,仅凭刑讯逼来的口供定案,这是极其草率和低能的表现!“府从事独疑之”,他为什么怀疑?原文没有讲,恐怕就是由于死者不见了脑袋,这个缘故吧?凶手为什么把人杀了,而将脑袋拿走?其中必有原因,否则他何必多此一举,自找麻烦?所以,追查这个脑袋的下落, 非常重要:要定案,必须找到它,要破案,也必须先从它下手。“府从事”来重审此案时,一开始就找当地“仵作行(读杭)人”,了解情况,正是针对这个问题来进行的。当时,“以尸易人”,虽还不能肯定是事实,但在府从事心目中,很可能已怀疑到这一点了。

    果然不错,从仵作行人那里,马上找到了有力的线索,进一步挖掘,就找到了一个脑袋,经商人验看,又肯定不是他妻子的脑袋。这样, 案情就越来越清楚了。经过对大富家的逮捕、审讯、调查、对证,终于使案情真象,得到大白于天下,一场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

    由此可以看出,不论什么案件,哪怕是无头案也好,只要广泛联系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特别是不可逼供信!就一定能把案情逐步弄清。

    在司法界,无论大官、小官,都应该忠心为民、护法、秉公办案,其中,小官也能起大作用。那位“府从事”,就是楷模!社会需要这样的府从事,历史会永远记得这样的府从事!

    二、包拯巧破“割牛舌案”

    枢密副使包拯,起初在扬州天长县当县令时,有人向他告状,说耕牛被人把舌头割掉了。

    包拯就秘密地告诉他,要他回去把这牛杀了,并将牛肉拿出去卖。

    这样一来,就有个人,来向包拯检举揭发,说某人私杀耕牛。(在当时,国家为保护耕牛,法律规定:滥杀牛卖,是犯法的)

    包拯问那个揭发者道:“你为什么把某家耕牛的舌头割了,而又来控告他?”这人一听,犹如晴天霹雳,不禁大惊失色。只好老老实实认罪。

    (事据《宋史•包拯传》)

    【附言】

    包拯为什么在破案前,便预料到案犯一定会来揭发?等到一有人来揭发,就断然肯定他是案犯,结果使“其人惊服莫明,叹其如神!”其实,道理很简单。包拯之所以能够和敢于作出以上判断,也不过是根据自己的丰富经验和细心推想罢了。

    当包拯一听到有人割了耕牛的舌头时,就考虑到:这是为什么?这一定是牛主的仇人,想害牛主…把牛的舌头一割,牛不能吃草,主人怕它饿瘦、饿死,一定会杀,这样便犯了私宰耕牛罪,然后再去告他,还怕他不负刑事责任么!

    因此,包拯将计就计,“密谕令归屠其牛而鬻之”。为什么要“密”?因为这是设下的圈套,不能让罪犯识破,否则他会中止作案。

    牛主按照“密谕”去做,果然不出所料,案犯来向包拯报告、检举揭发了。包拯听后,出其不意地劈头一句,击中他的要害,使案犯莫知所措,不得不“惊服”认罪。

    看起来,此案的突破,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它需要丰富的经验和细心的思考,才能做到。所以,搞司法工作的人员,要使案件办得又快又好,平时除了要培养遇事认真思考的习惯以外,还要注意总结积累各种经验,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行。

    这里,最重要的是忠公秉正的执法之心!

    三、柳庆主动关心,认真复审,雪冤惩凶

    北朝后周柳庆,当初在后魏,做雍州别驾。

    这个时期,有个商人带了二十斤金子,到京城去做生意。这个商人寄居在某人家里,每逢外出,必定把钥匙亲自带着。

    没有过多久,封锁金子的锁具,一点也没有损坏,可是金子却全部没有了。他认为是房东盗窃了金子。便到县府去告状,县府进行审讯逼供,房东无可奈何.便屈打成招,只好招认。柳庆听说后,感到怀疑,就主动关心,认真复审此案。他把商人叫来,问道:“你把钥匙常常放在哪里?”

    商人回答道:“常常带在身上。”

    柳庆问:“你曾经和别人,同床共宿过么?”

    商人说:“没有。”

    柳庆又问:“你曾经和别人一起喝过酒么?”

    商人说:“前些时候, 曾同一个和尚,痛痛快快地喝过两次酒,喝醉了就在白天睡了一觉。”

    柳庆说:“那个房东,只是由于刑讯逼供而招认,并不是真盗。那个和尚才是真正的强盗啊!”

    于是,立即派人去捉拿那个“和尚”,但他(不是真和尚,而是个大骗子)早已卷着赃物,逃之夭夭了。后来将他捕获归案,才把所盗金子,全部追回。

    (事据《北史•柳庆传》)

    【附言】

    世界上的事情,常常是假象显而易见,真象隐而难明。一般人最易被假象迷惑。但有的人,却能拨开假象的迷雾,独具慧眼,看清事情的本来面目。

    一个商人寄居在某人家里,金子又是在这个主人家里被盗的,锁具未坏,而金子尽失,按一般情理推测,作案的不是主人是谁?但这毕竟只是一方面的情况,把他当作怀疑的对象,可以;把他当作真正的案犯,就不行。可是,县里的审判人员,却把他视为真正的案犯,刑讯逼供, 主人只好诬服,冤案也就由此产生。

    柳庆则完全相反,首先他不从怀疑、追究主人下手,而从开这锁的钥匙下手一一因为他知道,锁具没有被砸坏,一定是用钥匙打开的,这钥匙就是破案的关键。当他问明钥匙是商人“常自带之”之后,就进一步追问:“曾与人同宿乎?”“曾与人同饮乎?”当他了解到商人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时,就摸到问题的关键了。这是顺藤摸瓜,层层剥笋的方法,皮毛脱尽,真象就毕露了。因此,柳庆得出结论:“主人特以考掠自诬,非盗也,彼沙门乃真盗耳。”当柳庆派人去捉拿这个沙门时,得知他并非真和尚,是个骗子,“已怀金逃匿”,后来,将其抓到,人赃俱获,就完全证明他是案犯无疑了。

    此案之所以能使主人,不受冤到底,骗子终于逃不出法网,完全是由于柳庆,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看清了案情的真象,认真负责才能做到。

    四、向敏中主动救和尚,格外耐心

    向敏中丞相,在西京当判官的时候,有个和尚路过某村庄,天色已晚,前去借宿,主人不肯;他恳求在门外的一个车棚内,躺一宿,主人答应了。

    当夜,有个强盗进入这家,带着一个妇女,并提着一包衣服,翻墙而出。和尚没有睡,看得很清楚。心想:主人本不同意借宿,我硬要赖在这里不走,现在出了事,明天他一定会怀疑是我干的,就会把我捉到县里去…...和尚越想越害怕,就连夜奔逃,因为路不熟,又是晚上,在荒草中跑,忽然一失脚,掉到一个干枯的井里去了。

    不料那个翻墙出来的妇女,已经被人杀死,尸首也丢在这井中,血沾了和尚一身。

    主人沿着足印,找到和尚,把他捉送官府。他忍受不住严刑拷打,就冤枉地承认:他和这妇女通奸,引诱她一路逃跑,出来后,又怕被人发觉,就把她杀了,抛尸井中。 因为不小心失脚,自己也跌入井里。赃物和刀,放在井边,不知被谁拿走了。案子就这样定了。

    大家都认为合乎情理,没有什么可疑的。

    独有向敏中认为:赃物和凶器,没有找到,值得怀疑。就耐心的向和尚再三再四的讯问盘查,要他讲真话,那和尚只是说:“我前生欠下了这笔血债,没有什么可说的!”

    向敏中细心沉思,觉得蹊跷,还是耐心的坚持要他说真话,最后,和尚才吐露出真实情况。于是,向敏中便秘密地派官吏,去查访这案的真正凶手。

    查访的官吏,来到那村庄的一家小店,买饭吃。店里有个老婆婆听说他是从府里来的,但不知道他是查访此案的官吏,就问道:“那个和尚的案子,怎么样了?”这个官吏哄她道:“昨天已经在大街上,用棍子把他打死了。”

    老婆婆叹口气道:“现在如果把真正的凶手找到,还办不办罪?”

    官吏说:“府里已把这个案子错误地判决了,现在即使找到真正的凶手,也没人敢过问了。”

    老婆婆说:“照你这样说,那么,把真凶手说出来,也不要紧了。说实在的,那个妇女是本村青年某甲杀害的。”

    官吏问:“某甲这个人,现在住在哪里?”老婆婆给他指明了青年某甲的住处。

    官吏便去将某甲逮捕,连那包赃物和刀,也一并缴获了。这样,那个和尚才得到释放。

    全府的人,都认为:向敏中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神!

    (事据司马光《涑水纪闻》)

    【附言】

    向敏中破此案后,“一府咸以为神!”其实,他是人并不是神。此案之所以破得好,主要是因为:他能够认真考察,仔细分析,而不为假象所迷惑。当主人在那个枯井中,把死者的尸首,同鲜血沾衣的和尚,一并找到时,大家都没有怀疑这个和尚不是凶手。而向敏中“独以赃与刀不获,疑之”。因为这赃与刀的下落,是定案的有力根据。据和尚供称“赃与刀在井旁,不知何人持去。”这是“自诬”。荒山野地,又值黑夜,有谁来拿走这赃与刀!所以,向敏中疑之。但和尚又确实是同死者尸首,一起从枯井中弄上来的。究竟是怎么回事,真象只有和尚自己最清楚,而他己经是“不堪掠治,遂自诬。”甘愿认罪的人了,所以,向敏中“诘问数四”,他只是说:“前生负此人命,无可言者。”他为什么这样说?难道他不想伸冤吗?决不是, 因为他怕一吐实情,又遭掠治。直到“固问之”,“乃以实对。”当然, 向敏中一听,就会置信不疑,因为它是合乎情理的。

    既然和尚不是凶手,那凶手到底是谁呢?不找出真正纷凶手,此案是结不了的。因此,向敏中“密遣吏,访其贼”,终于人赃俱获,使案情大白。

    向敏中对此案的态度是:以法为重,以民为天,以公正为心,肯动脑筋,仔细分析,找出疑点,进行调查,实事求是的加以正确的解决。由于当时象他这样的人太少了,偶一出现,就被百姓感佩不止,“咸以为神”,这也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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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第一秀:唐玄宗游月宫之——高处不胜寒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是中华神州传统节日中象征团圆的日子,每逢佳节倍思亲,在我们所思念的亲人中,有谁能记起天国世界里的至亲?历代文人墨客在月圆之夜升起对神的向往,举杯邀明月遥寄思乡之情,留下多少千古佳句。叶落归根,奈何回归之路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在历史的长河中又有几人能彻悟生命真谛,真正主宰过自己的命运,在满怀惆怅不忘初衷的寻觅中,可知神一直在指引着我们。

    历史上曾经度过最浪漫神奇的中秋之夜的是唐玄宗,继嫦娥奔月之后,唐玄宗是有史以来记载的第二个登上月球之人了。但闻乐声迭起在气势磅薄的清音雅韵中,天幕徐徐拉开一代英主唐玄宗从历史中向我们走来,金銮殿上玄宗把酒与影对饮,早已醉态朦胧,又是一年中秋佳节,月色满天清风袭人,拥有江山美人至高无上皇权的玄宗,面对如此良辰美景心中却若有所失,人间的荣华富贵难以满足精神的需求,对于一个文武双全,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文艺青年来说,自身的修为与思想境界是很有深度的,所谓知音难觅,想找一个与自己思维深度相近的人来畅所欲言倾诉凌云之志,一起破迷解惑探寻生命真谛,向更高境界冲刺是皇权力所不能及的,世人只知无休止的追求功名利禄,谁知攀越巅峰后的高处不胜寒,即使每天有众星捧月般的荣耀,满腹心曲又诉与谁?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找不到,身在人群中,心却如困在孤岛之上,连一个可以神交的解语花都没有,真的是孤家寡人了,内心的孤寂,精神的困惑也唯有对神倾诉了。虽然皇帝走哪都前呼后应的跟一帮人随侍,但离自己心最近能使灵魂有归属感的,只有天知我了,于是便觉身边人都是俗物了,不如屏退左右,孤身一人清净自在的赏月与神对饮,共度佳节,几杯酒下肚不觉已大醉,倒下便睡了过去。

    似梦非梦中,忽见一群仙子从月宫中飞出,裙带飘扬如锦绣天花,顷刻间就飘落至皇宫翩然而舞,令玄宗更加心醉神往,正美滋滋的瞧着,又觉阵阵清凉细雨拂面,便有知觉,难得美梦一回那里舍得醒来,奈何细雨不断,醉眼朦胧的睁开一瞧,见一绝色佳人正用酒杯中的美酒来点醒自己,心中一震起来定睛再看,只见此女生的明眸皓齿光彩照人,超凡脱俗似有异香袭人,飘飘然有神仙凌云之态,此乃人间罕有,莫非真的遇到了神仙?玄宗惊得酒都醒了,闪目一看还有一群仙子相伴,原来是仙女姐姐降临,相比之下顿觉自己那满身的酒色财气真是浊气熏天,恐冲了神仙,立刻收敛心神,屏去杂念毕恭毕敬,仙子感念玄宗敬天知命,繁华锦绣中不忘追踪溯源,灵魂高贵素有慧根,有意点化便相邀到月宫一游,玄宗高兴的都忘了自己是肉体凡胎了,如此仙缘梦寐以求,那有不去之理,就壮着胆子紧跟着仙子向空中纵身一跃抓住仙女姐姐的手,便觉足底生云,冉冉腾空而去。

    但见明月越来越大,低头看皇宫反倒越来越渺小了,人间的喧哗离自己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云雾中,尘世阻隔,似梦似醒,终于体会到飘然若仙,优游自在的感觉,也许做皇帝做的太累了,得到片刻的解脱内心平静回归自然的感觉真好,远离尘世的喧嚣更觉神清气爽,令人流连忘返,做皇帝也不过如此,那及得上神仙逍遥自在,霎那间心灵被震撼充实的满满的,只有灵魂突破了精神困惑找到了归宿,内心才能拥有平静,人生也找到了新的攀越目标,只是要超凡入圣,成仙了道,就要舍弃人间的名利情仇,视荣华富贵如粪土,战胜源自肉身的人欲谈何容易,要战胜自我不断超越人的极限,才能升华为高级生命,由人过度为神,人与神的临界点就是去除人欲,理明白了要兑现在言行上还有万里之遥,人在迷中难免恋恋红尘,所以满心的喜悦难抵那阵阵寒气,不觉已到了传说中月宫里的广寒宫。

    写到这里都有点让人妒忌了,玄宗已经是皇帝了,人中的至尊,享有荣华富贵的极端,是令无数人抛头颅洒热血终其一生都望尘莫及的位置,人间的一切都拥有了,现在连神仙都高看他一眼,天宫都能去逛逛,这是何等的殊荣,不愧是天之子,这样的机遇都凑全了对一般人来说几乎是零。但凡事都有因果,因为玄宗是孔升真人转世,所以一心好道,周围不乏得道高人的辅佐,又有前世吃苦修行所积攒的足够大的福德,能够瑞泽四方德化天下,救济苍生,才能被神选中承担起奠定人类神传文化巅峰的使命。可见正统文化都是规范人类道德,约束人心,使人的思想行为不至于变异的脱离人道,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内涵说白了都是神对生命的珍惜爱护,和始终引领人类灵魂回归的人间正道,因为天道为善,人与人之间只有通过敬重珍惜他人的生命,不断用正念战胜邪念,与人为善,才能成就自己灵魂的境界以达神界,神传给人文化目的是引导我们的灵魂不脱离神轨迹,我们只要确立正信,就会被神牵着手始终在神的呵护中,在末世末劫中等到创世主的慈悲救度。虽然我们肉身的出生地在地球村,但灵魂的出生地却在神界的各个层次中,拥有神的基因,灵魂在宇宙中所对应的位置才是我们真正的故乡,永久的家园,那里有我们的父母亲人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我们,期盼着我们的回归,而回归的路只有一条,就是选择良知正义,敬天重德,从做一个好人,善良的人开始步入正轨,通过道德的提升一步步激活神的基因,打开神的记忆。

    但人中的贪婪欲望象杂草一样,在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享受中所产生的恶念,不断的攀缠覆盖着我们的善良本性,致使生命的本真在物欲中迷茫流失,沉没在红尘苦海中只知麻痹感官却丢失了自己,当你用切身利益来衡量善恶是非,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漠视他人的生命,沦为邪恶的帮凶时,已经是在层层腰斩自己的灵魂了,人生中没有偶然的事,你所遇到的听到的每一件事,尤其是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站在正义的一边,看似随意的几句话却关系着自己的命运,在神的眼里都是最后的表态,善恶的选择上可通天,下达地狱,就在一念间,因为只有那颗向善的心的才可以为灵魂注入能量,披荆斩棘还原我们的本来面目。

    所以自古好人难做,因为有相生相克的理存在,当你攀越一个人性道德的高峰之后,新的起点在迷中若隐若现,要舍尽更多的欲望才能看清方向,这就需要有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更高尚的灵魂会在磨难中脱颖而出,一切艰难险阻不过是为我们淘尽杂质的沙子,但每一次攀越道德巅峰,都会有一段高处不胜寒的抉择期,毕竟选择善就是在挑战邪恶,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所得必有所失,最表面的东西看似虚幻却是最现实的,又是最短暂的,在做好人要付出代价的乱世中,在触及切身利益又要还原自我的矛盾中,不正是层层蜕变出人性,回归本来面目,成就伟大灵魂的好时机吗?

    拥有一个纯净的灵魂就可以百毒不侵,在拒绝邪恶中不断的洗净自己,舍尽污垢后会打开更广阔的世界,拥有更大的智慧与能力,主宰一切。何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世界的王,只要你能主宰自己的心灵挖掘出善良的本性,并且坚忍不拔的走下去,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因为神传文化是解开生命真谛的密码,你灵魂的位置本就在神界,而且封存了所有神的智慧和生命过程,想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吗?神韵所展示的道德内涵,就是一把无所不能的金钥匙,现如今已送到眼前,就等你来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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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谈手机安全问题

    明慧网上已经多次谈到手机安全问题了,我想也真到了必须引起我们大法弟子非注意不可的时候了,因为以往的教训太多了,损失太大了,给救度众生带来了很大影响,明慧周刊第六一二期有关文章谈的很全面很透彻,我这里就不多谈了,只对正念强和侥幸心理再谈一点。

    有些不注意手机安全的同修,认为自己正念强,没怕心,这个我不否认,我也很佩服这样的同修,那么是否你认为的正念强没怕心就不出问题呢?我们是在迷中修,你知道你的正念强到什么成度?纯净到什么成度?强到邪恶钻不了空子,如果真被邪恶钻了空子,那损失可就大了,此时才想起注意手机安全,虽说亡羊补牢,可我们为什么不事先堵好漏洞呢?曾经有警察对我们同修说,就你们电话里说的那点暗语我们都知道,只是没管你而已。可是上级压下来时,你敢保不管你吗?我地的绑架案损失之大,还不是邪恶利用电话监控实施的吗?假如说我们不使用电话,只是跑跑腿而已,邪恶也监控不了,现在邪恶对一切手机通话都要监控,也许你说,一切都是为法而用,不能因噎废食,可这里有个怎么用的问题,我觉的我们应该多在用心上下功夫,不要认为不怕就是正念强,有时不怕中带有侥幸心理,并不那么纯净,不要把注意安全和怕心连在一起,注意安全本身就是正念,只有既没怕心又注意安全,才能不被邪恶钻空子。

    抱着侥幸心理的同修,感觉自己多年来一直在电话里什么都说也没出事,可是你怎么敢保以后就不出事,就算你真的不会出事,那么你为他人的安全着想了吗?你为法着想了吗?师父让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你为对方着想了吗?侥幸心理是一种感情用事,一种匹夫之勇,一种凭经验做事的观念,是害己害人的。

    因此我们在做法上时,要么干脆不用手机,叫邪恶无空可钻,要么用手机,就按手机安全常识办事,关键是我们要有一颗为法负责为他人负责的心,不要一提安全就说我不怕,没有事,要为他人着想,为众生着想,一定会做好,邪恶想在此问题上钻空子迫害我们的阴谋就彻底破产了。教训应该使我们更加清醒理智才是,修炼是极其严肃,别把安全不当回事,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对法的不负责。一点想法,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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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约好等着我,那你就一定要等着我”

    前些天,一个同修给我说:“能不能给我出趟车?我和几个人到农村去干活。”我说几点?“明早上7点半左右到我家接我。”我说:“行。”同修说:“那就这么说定了。”

    次日,早7点半多一点,我到了同修家。同修告诉我:“农村某地的两个夫妻同修,都被邪恶非法绑架了,家里就剩下一个孩子了,庄稼没人收。农村同修和咱们约好了:今天咱们去几个人,帮助收庄稼。”当时在场的还有两个同修,我问:“去那么远,谁知道路呀?”同修说:“某同修知道路,约好了,8点钟,他在某街口等我们,领咱们去,咱这就接他。”

    由于挤车,同修又买了点吃的,到X街口时,已是8点10分了。可是,我们并没见到某同修。大家很着急。如果找不到某同修,这件事就泡汤了。于是,大家分头去找,找来找去,一直找了两个街口,还是没见到某同修的面,这时,已是8点20分了。

    当时我想:“同修不会这样言而无信呀,定好的,8点钟在这见面,怎么就差10多分钟,人就没影了呢?”正在大家着急的时候,身边的另一个同修接到了电话,说:“别找啦,某同修在X条街上等我们呢。”于是,我们又急忙赶到那里。

    一见面,某同修就说:“咳,8点钟没见你们来,我就着急了,便到这条街上等你们 ,我想,你们肯定得从这里经过。”这时,已经是8点半多了。我说:“别说啦,赶紧走吧,去哪儿?”同修说:“昨天,我们已经和农村的同修约好了:今天8点20分左右,他们安排人在X国道一个班车站点接我们,接我们的人我认识,走吧。”

    当我们开车赶到那个站点时,已经是9点多了,按照约定时间,已经过了40分钟了,并没有见到农村同修在那里接我们。“ 咋办呢?是不是错过了约定的时间,人家走了呢?”车上的同修说:“再往前开一段路,找找看?”于是,我们又开了6、7里路,还是没有找到,只好原路返回。又来到了约好的站点,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到人。这时,已经是9点半了。

    不能老这样等下去呀?咋办?这时,一个同修说:“干脆,咱们问路吧,反正被迫害同修的村名和人名咱知道。”于是,大家边问边走,边走边问,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被迫害同修的那个村子,又找到了那块地,此时,已经快10点了。大家一起和早来的同修开始干活。

    这件事对我感触很深,为什么参与的同修都失约了呢?如果同修能够按照约定的时间,再稍微等一小会儿,此事就不会有后面一系列的麻烦。这件事对于一个修炼人来讲,不是一件小事呀。而且,我自己也是晚了几分钟,深深感到在修炼上的欠缺,没有为别人着想 。

    大陆人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反复无常,这已经是正常的现象了。可是,作为修炼人,一言既出,那就要兑现;约好的事儿,不能失约。说等着你,那就一定要等着你。如果一个修炼人说话靠不住,让人不放心,不靠谱儿,随意改变承诺,随意失约,那可是心性上的大事。因为:由于你的失约,会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会给别人造成多少不该有的损失?个人认为,如果觉得没有把握的话,可以约个大概时间,比如:“几点到几点之间,咱们在哪儿见面?”也就是说,约定时间时要宽松一些,这样,不至于搞得很紧张。也许,同修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我想,神做事一定是言而有信的。

    记得,《西游记》里有一个情节:唐僧取经快到西天时,一个迎接他的神说:“当年,观音菩萨告诉我:让我在这里等三年,说你们三年就到。我已经在这里等你们10年了,你们才到。”这个细节对我触动很深,我曾想:“如果是我,3年没到?再等上5年就不错了。10年?不可能,早没影了。如果是错,那也是观音菩萨的错。”其实,这正是人和神的区别。

    我觉得,这个现象在同修中程度不同都存在,写出来大家共同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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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国法轮轮功学员促美国公开中共活摘器官密件

    http://news.zhengjian.org/node/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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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政党年会期间呼吁制止中共活摘罪恶

    http://news.zhengjian.org/node/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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