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道德

石劍


【正見網2001年05月26日】

文學作品是對現實生活和社會心理的反映與表達,它必然涉及人類的思想狀況和行為標準,涉及人類的基本問題---道德。過去講「文以載道」,好的文學可以維護人類道德並在其中得以發展;相反,如果人的道德敗壞了,文學也不會有好的狀態。

西方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已經走向衰微,隨著文學藝術的發展,人們的道德也在墮落。在中國,晚明的縱慾主義和享樂主義思潮直接衝擊著儒家傳統道德,《金瓶梅》就是這種道德狀況的反映。到了清代,人的道德不行了,就出現了描寫狐黃白柳的《聊齋志異》。五四運動時期,發生了所謂的文學革命,文言文被廢止,儒家文化終結,文學在社會敗壞的過程中推波助瀾。

在大講「階級鬥爭」的年代,大陸文學作品否認存在超越階級的普遍道德,用政治和階級的概念衡量一切,把殘酷血腥的「階級鬥爭」美化為「正義的事業」。文學成為打人的棍子,文學創作受到嚴重窒息。

按照中共延安文藝座談會的精神,大陸歷來主張文學必須為政治服務。寫作的禁區很多,只許歌功頌德、粉飾太平,不許揭露時弊和社會黑暗面。於是,產生了遠離生活、以吹牛說謊為特點的「假大空」文學,「文革」語言和語言暴力時有耳聞。

隨著大陸的改革開放,創作者的貪慾、媚俗和大眾的不良心理引導文學走向市場化和庸俗化,痞子文學招搖過市。描述戰爭、武打的文學作品宣揚暴力和仇恨,把打打殺殺當成一種喜聞樂見的娛樂形式;描寫槍戰、黑社會的中外文學作品大量虛構暴力情節,極力誇大社會黑暗面和人的兇狠歹毒,以迎合讀者的獵奇和尋求刺激的心理;言情作品杜撰了永無休止的感情糾葛,極盡濫情和煽情之能事,毒害著青少年的心靈。

很多現代文學作品注重表現個人的細微心理體驗,缺乏對人生意義、社會弊端以及民眾疾苦的關注和思考,毫無道義擔當的意識。由於心靈品位的低下,創作者喪失了表達上的真誠以及感知上的敏感,卻熱衷於社會中怪誕和霉暗的事物,使作品散發著變異觀念和魔性思想,卻沒有善良的流露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愛。

一些現代文學作品強調手法和表現形式的翻新。然而,越是追求新奇和放任,文學作品越是缺乏責任精神和內在的力量,作品的結構、意義乃至於藝術價值越是趨於平淡無味甚至華而不實。

不僅如此,很多文學作品大肆宣揚放縱、不擇手段、下流和黃色等等魔性的東西,把無惡不作當成本事來推崇和誇耀,以反叛和否定道德為能事,造成對公眾心靈的嚴重污染。

今天,很多文學作品不但與道無補,反而破壞著人的心法約束,已經成為人類變異文化的一部份。人心不行了,能有什麼好的文學作品呢?隨著法輪大法的廣泛傳播和人類道德水平的回升,敗壞了的文學將走向終結。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