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的重重危機(七):分子生物學的深入研究使進化論更陷泥潭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2年03月11日】

達爾文時代,人們還不懂基因是什麼,只是從表面看到了遺傳、變異的現象。今天,分子生物學的迅速發展,不但沒為達爾文學說提供科學的證據,反而產生了根本上的對立,比如:

(1) 物種變異的可塑性並不存在

達爾文提出自然選擇的同時,沿用了拉馬克的獲得性遺傳的思想,認為物種有很大的可塑性,在新的環境中可以漸漸變異成另一物種,如魚類進化為兩棲類,哺乳類下水變為鯨魚等。現在對基因的深入研究表明,物種的基因的變化範圍是很有限的,所謂的「可塑性」是不存在的。

(2) 對進化原因的解釋,分子進化論否定著達爾文主義

達爾文主義認為進化的動力是環境對生物個體的作用,而根據基因突變的研究,木村資生提出了進化的「中性突變假說」,在分子水平解釋進化,認為分子的中性進化與功能、與環境無關;綜合進化論也認為進化的原因是基因的隨機差錯,它在生物群體中的積累導致了進化,也與環境關係不大[1]。

(3) 分子進化論在理論上同樣謬誤重重

a) 基因分子突變實現進化的機率低到絕對不可能的程度,宇宙沒有時間等待。(這在本系列第6篇有詳盡的論證)。

b) 貝希從生物化學角度,結合分子生物學批駁了進化論[2]

c)分子進化論本身是最典型的循環論證:前提和結論相同!

分子進化論在肯定進化的前提下,比較一些不同進化階段生物基因的差異,發現基因以恆定的速率變化,這就與不同歷史時期的環境變化無關,基因象鍾一樣(即分子鐘),勻速地進化著。該假說的成立必須以下列假設的成立為前提[3]:A. 基因以恆定的速率發生突變; B. 自然選擇對基因突變沒有作用.由該學說給出這樣的結論[1]:A. 基因以恆定的速率發生突變; B. 自然選擇對基因突變沒有作用。明顯前提變成了結論,這裡那有合理性可言?!就像說:如果A B存在,我的假說就對;因為我的假說對,A B就存在!

d)流行的理論原來如此……!

分子進化論在研究人類的起源問題上,通過對線粒體基因的研究,得出了「夏娃理論」,或稱「走出非洲模型」,這是最流行的理論之一。它認為今天的人都是一個非洲婦女的後裔,她的後裔10萬年前離開非洲四處擴散取代了所有其它地區的人[4,5],而且,Wlison說:「還有其他一些婦女和『夏娃』是同時代人,『夏娃』在繁殖模式上也並不曾占有特別有利的地位。她的譜系得以倖存,純粹是機緣。」他和Stringer還分別圖解表示中國的「藍田人」、「北京猿人」等都與今天的中國人無關,都被來自非洲的夏娃的後裔取代[3,6] !旁觀者一看就知道這種說法完全說不通。 在理論上,線粒體的遺傳是母系遺傳,只能母親傳給子女,兒子又無法將之傳下去,只有通過女兒再傳,它只記錄女性的遺傳史。該實驗思路本身就蘊涵著一個前提:一個全人類共同的老祖母存在,得出的也是這個結論,有什麼意義呢?而且上面實際在說:夏娃的女性後裔向四處擴散,完全取代了非洲的所有婦女和其他各洲的所有婦女!其不合理性不言而喻。可是Stringer 和Wlison等科學家本身完全是嚴格地從分子進化論得出的結論,這也暴露了分子進化論本身的問題。對現代人細胞核基因的檢查,發現有些基因不是來自非洲的[5] 。

(4) 在實踐上,分子進化論與事實相背

a) 分子進化的深入研究表明進化的速率不是恆定的[7,8],給了分子鐘假說迎頭痛擊,那麼該假說的結論都值得懷疑。

b) 第2套遺傳密碼隱含的問題使進化論陷入僵局

以前人們以為所有的遺傳密碼都相同,這意味著所有生命有共同的祖先。然而,第2套密碼的發現和證實,儘管與第1套密碼很近似,而且僅為很少的低等生物所具有,也使進化論難以解釋[9]。 一種密碼演化為另一種密碼,威脅到每一個基因,同時改變了所有包含此密碼的遺傳信息。改變了密碼,絕大多數情況會使基因的產物成為廢料,這對生命來說是致命的。所有基因產物的同時改變,又恰巧都不是廢料,更「恰巧」的是:改變後彼此功能上又相互適應,簡直是在說神在背後操作一樣!因為在隨機狀態下,這種事件的機率小到是絕對不可能了。

c)從化石研究的否定了分子進化論的「夏娃理論」,而且再次指出線粒體基因的進化速率是不一致的[10],從而否定了分子進化論本身。

(5) 分子進化樹在深入研究中反而被瓦解了

不少人認為分子生物學為進化論找到了大量證據,許多學者根據某個蛋白、RNA或某個基因在不同物種的差異程度,繪製了進化譜系樹。但是,大量進化譜系樹之間卻展現的巨大的分歧,在微生物界和高等生物中,嚴謹的推導徹底搞亂了進化的「家譜」!分子遺傳學家費爾德曼(Rorbert Feldman)總結到:「用什麼樣的基因,就會得到什麼樣的進化位置」。彭尼斯(Elizabety Pennisi)說:「按照新順序的微生物基因組相比較,就使整齊的生命之樹陷入混亂,從而對所有生命的分類引起了懷疑。」斯蒂文斯(Richard Stevens)認為:「它預示著要推翻研究者們已經掌握的微生物如何演化,以及如何上升為高等生物的認識。」[11] 從進化論出發,對此的解釋--也只是一個可能性極小的推測,而且只能用在微生物界,而在植物界,尤其是動物界,就無法自圓其說了。用同樣的檢驗方法:一會兒說甲是你的爺爺,一會兒說甲與你關係太遠,一會兒甲又被鑑定為你的孫子,你能相信這是科學嗎?曾經最有力的證據--進化譜系樹,就這樣在深入的研究中搞亂了自己,瓦解了自身。這也再次證明了進化論是完全錯誤的信仰。

參考文獻

1.李難,《生物進化論》,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2.麥可・J・貝希著:《達爾文的黑匣子-生化理論對進化論的挑戰》,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
3.Stringer C.B., 科學(中譯本),1991:4,43-50 [譯自Scientific American , 1990(263):6)]
4. Holloway M., 爪哇化石的新的斷代數據:新的斷代結果給人類起源的爭論火上澆油., 科學(中譯本),1994:9,70-71 ( 譯自Scientific American , 1994(270):5)
5. Wong K.,祖先之迷,科學(中譯本),1998:4 [譯自ScientificAmerican , 1998(278):1)]
6.Wilson A. C., Cann R.L., 科學(中譯本),1992:8,1-10 [譯自Scientific American , 1992(266):4)]
7.張昀,宏進化的非勻速特徵,科技導報,(1)1998:8,10。
8.賀福初,分子減速進化的普遍性研究,科學通報,1996,24,2264-2268。
9.Rensberger B., 生物科學動態,1987:5,57-58。
10.Thorne A. G., Wolpoff M. H., 人類的多區進化,科學(中譯本),1992:8,11-17 [譯自Scientific American , 1992(266):4)]
11.Pennisi E., Genome Date Shake Tree of Life, Science, 280: 672-67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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