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風尚:民生福利何其多之一

于海心


【正見網2016年08月20日】

宋朝享國三百餘年,衣冠文物時久,金戈鐵馬時短,三百年間發展的人煙稠密,城郭林立。細讀宋史,宋朝的福利名目繁多,其周到完善不亞於今天西方的福利社會。本文從住房、醫療和養老這些民生方面做一些介紹。

福田院、居養院和養濟院——宋朝的庇護所。

宋朝的庇護所有福田院、居養院和養濟院,提供免費住房、飲食和醫療。

福田院是宋朝最早的庇護所,最初是給流浪的乞丐養病的地方,同時提供住所和飯食。源頭可追溯到唐朝的悲田院,《唐會要》曰:開元五年,宋、蘇請建“悲田院”,使乞兒養病,給以廩食。亦曰“貧子院”。

宋朝的京城裡設有東西福田院,後來英宗增設了南北福田院,並擴大了房屋,可以居住的人數由最初的二十四人增加到了三百人。費用由皇上自行負擔,每年從內務庫中拿出五百萬。這內務庫是皇帝私家錢,不是國庫的公家錢。後來把泗州的寺院得到的施利錢供給福田院,撥款增加到每年八百萬。福田來自佛教用語,行善事如播種福田,得福果報。

英宗同時下詔說,各州縣如遇到大雨大雪惡劣的天氣,免去三天的房租錢。無論租住的是政府的房還是居民的房,都可以享受這個福利。

北宋中期興起了居養院,其軟體和硬體設施的完備達到了中國歷史的高峰。宋哲宗時(西元1098年)庇護所收養的範圍從無家可歸的乞丐擴展到“鰥寡孤獨貧乏”一個群體,宋神宗(西元1106年)賜名居養,從此各州都開始用居養院的名稱。此時,從京城興起的福田院,已成為遍及全國的居養院。

居養院裡的人的生活標準神宗有規定。每人每天給大米或者小米一升,米的數量比之前的給乞丐的數目增加了幾倍。每天的開銷是十文錢,黃曆十一月到正月給柴炭,現在叫暖氣費。小孩子減半。生病了有免費醫藥。這些庇護所的房子和費用的來源是絕戶人家的房屋和財產,如果不夠,官府提供官房並撥款。宋徽宗沿用了神宗定下的標準。

除了這些硬體設施,居養院的人還享有有官府公務員給他們跑腿的服務。說到這裡,可能有些人不理解。官府的工作人員給這些接受社會救濟的人跑腿?沒錯,是這樣的。公務員對百姓的態度,就是官府對百姓的態度。皇帝體恤百姓,各州縣的地方官自然不遺餘力的去討好百姓。結果這些庇護所到各州縣執行的時候出現了什麼情況呢?庇護所的廚房供給米豆之外,還配備了廚師。庇護所裡面,衣服、被子,窗簾帳子一應俱全。為了向官府表示自己對百姓照顧的周到,州縣的政府給嬰幼兒雇了乳母,老人病人雇了陪護打雜,大概就像今天的三公消費一樣,花起錢來毫不手軟,只是花錢的對像不同。這種福利,看起來有點福利過度。福利的開銷來自於稅收,以至於“貧者樂而富者擾矣”。

居養院在宋徽宗任用蔡京做宰相期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蔡京為六賊之首,卻在失勢後得以保全屍首,當是他的這些福利措施的所積的陰德福報。

美國的政府工作屬於civil service,就是居民服務,為百姓服務;軍隊的服役人員叫做military service,都是為百姓服務的。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是美國的,有一種社會工作者的工作就是定時給需要照顧的老年人聯繫,接送他們去醫院等。宋朝的公務員也做這些工作。

古今中外正常的社會,官府都是為百姓服務的。

南宋設立養濟院。南宋在京城臨安府仁和、錢塘縣設立養濟院,收養乞丐。退伍軍人生活不能自養的,由原來的軍營安置收養,不能讓他們流離失所。

宋朝一般在冬天黃曆十一月開始,給乞丐和不能自存的人發放糧食,直到第二年的三月。

以上是正常情況下政府對貧民的系統的救助系統。遇到雨雪和災荒,宋朝的皇帝時時下令政府收養那些老弱和無家可歸的人。神宗四年“丙寅,大雪,詔京畿收養老弱凍餒者。”就在這一年“廣州鳳凰見。”

每遇水災,地震,官府派官員到遇難者的家中給米帛慰問,根據房屋被壓塌、損壞的情況,給補貼。宋朝的百姓不用上保險,一遇到天災,政府派人主動上門來慰問、撫恤。

凡是凍倒、病倒在路邊的人,都送去就近的居養院。

皇帝對老百姓的態度給主流社會做了一個最好的示範,直接影響、決定了官員和士人對老百姓的態度。

宋朝的官員和富人,也樂善好施,蔚然成風。通州知州吳遵路,給那些災區逃荒來的百姓建了上百間草房,拿自己的的薪水買糧食蔬菜,每天供給飯食茶水,生病的給醫治……百姓愛戴吳遵路就像是自己的父母一樣,四十多年後,當地的百姓對吳遵路仍然稱頌不已。

《西湖老人繁盛錄記載》,夏天富人發放解暑藥,冰水,散飯的帖子滿天飛。《西湖老人繁盛錄記載》和《夢粱錄》都記載,冬天富人派人沿街發放棉衣被子,把銀子鉸碎夜間塞到窮人家的門縫裡。

大宋王朝的子民,天災人禍,生老病死都有朝廷管,社會保障高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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