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會有爭論?

含笑梅


【正見網2002年04月13日】

一般來說雙方都認為自己的對才會去爭論。這個維護自我的私字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但私是變異了的生命才有的,每一個修煉人都願把自己的私心挖出來去掉,以達到一個覺者的標準。但常常聽同修說:「明明知道爭論是不對的,但當時就是忍不住。」

其實所有的問題師父的法中都有答案,只是我們沒有用心去讀法,或者我們讀過了也沒有達到百分之百的信。

師父在講天目時說:「所以有些人產生了一種固執的觀念,他認為通過眼睛看到的東西才是實實在在的;他看不見的就不相信。」(《轉法輪》第42頁)。原來我讀這一句話時,認為這是指那些不信神的人,自己不屬於此類。現在突然覺得這明明是在指我呢!因為我在和別人爭論的時候,就沒有相信「精神和物質是一性的」。如果真的相信了,我就應該明白這樣的道理:我的一念是物質存在的,「我想要改變對方」的一念發出去,其實就是一個執著發給了對方,而這種執著是不符合真善忍的,肯定會受到相應層次的制約。對方怎麼能接受呢?其實這個時候,即使對方心裡認為你說的對,他嘴上也還要跟你爭,因為要去你那顆心。當然他不一定明白,這一切都是師父在管。這又聯繫到我是否真的相信了師父的話:「師必有法身悄然而護,持之以恆,他日必成正果。」(師父經文「拜師」)如果相信的話,你就會清楚地知道,師父的法身跟隨著每一位弟子,利用每一個機會讓弟子提高。這時,如果你真的按師父講的去做,無條件地去找自己,不用你多說,那個場自然就平和了,對方也變了。是因為你的「找自己」的這一念也是一種物質存在,一旦發出去,自然就能改變這個場。

過去我怎麼也不明白這個理,「明明是他錯了,我要不向他指明了,他還執迷不悟呢,他怎麼就這麼不明白呀?」其實不是他不明白,是自己的執著不讓他明白的一面表現出來。而我們看到的是假象。

有一位女同修原來一直抱怨她早已得法但不精進的先生,不但不起作用,反而越來越糟。後來,她實在沒有辦法了,她想:算了,誰不修,我也得修啊,管他呢,就全當他是一個常人吧。誰知,她這一放下,她的先生居然象變了個人一樣,從一個 「常人」變成了修煉人。這時她才悟到:什麼事都不能執著。可能她先生早就想精進,就是因為她太執著,反而障礙了別人。

爭論起因於執著,而執著是一種物質,它能起到事與願違的作用。所以修煉人無論做什麼都不能執著,不管你本意有多好。

讓我們時刻記住師父的話:「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地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轉法輪》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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