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09年11月12日】
記得小學課本中有一篇《狼與小羊的故事》,說的是一隻小羊在河的下游喝水,一隻狼從上游跑下來,瞪著眼睛吼道:“你這個小東西,把我的水弄髒,害得我不能喝!”“親愛的狼先生,你在上游我在下游啊……”小羊吃驚地說道。“我說的是去年的事!”狼氣呼呼地說。“去年我還沒出世哪!”小羊戰競競地道。“你還敢犟嘴?!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樣!”沒等小羊喊一聲救命,狼就吼叫著撲向了可憐的小羊!狼的目的就是吃羊,它還講什麼道理呢?造謠——耍賴——瘋狂,這就是狼的理論。
朋友,看了這個寓言故事,您可能為老狼的不講道理而憤怒,可是你們意識到嗎,這“狼的理論”被中共及其爪牙運用得淋漓盡致。
江澤民要消滅法輪功,找不到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蛛絲馬跡,於是便象那條老狼一樣的造謠:製造出天安門自焚案、傅怡彬殺人案、浙江殺乞丐案。用這些自己製造的假案和精神病者之所為,來栽贓、嫁禍給法輪功,以便抓、關、打、殺法輪功學員。被冤枉了喊冤不錯吧;它造謊言我要揭謊言不錯吧;狼要吃人喊救命不錯吧,可是在老狼那裡,在江澤民及其爪牙那裡,喊冤、揭謊言、喊救命都成了罪過。因為它既定方針就是鎮壓,沒有理由就造謠,當謠言被揭穿時就耍賴,然後就瘋狂。不管你喊冤還是不喊冤,更不管你說的對還是錯,它遵循的就是這種狼的不講理的理論。
當然,這不是江澤民的發明創造,而是中共與生俱來的。江澤民及其爪牙顛倒黑白的說:法輪功學員到處貼傳單、送小冊子,攻擊領導人,這是犯法行為,要嚴懲。那麼江澤民把成千上萬的好人關在勞教所,精神病院,迫害死三千多人(已確證的),就不違法嗎?實際上,他們都知道他們的這種行為違反《憲法》,所以不敢讓人知道,完全都在秘密中進行。可是法輪功學員沒有象他們想像的那樣,沒有做那一隻被老狼吃掉的羔羊,而是用善的語言、善的行為揭露他們的違法行為,剝去他們的偽裝,使他們的醜惡面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害怕了,於是便賊喊捉賊的把他們自己的違法行為扣在大法弟子頭上,說大法弟子講真相、揭邪惡、喊冤是攻擊領導、是違法。
狼的目的是吃小羊,是不會去聽小羊講什麼道理的;江澤民的目地是消滅法輪功,又怎麼能讓法輪功學員講道理呢?所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只許當官的殺人不許群眾喊冤”就成中共的蠻橫之理了。然而中共萬萬沒想到的是,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並不是“小羊”,在他們所具備的崇高的道德力量面前,中共的張牙舞爪,只會撕裂自己這隻“紙狼”。
朋友,您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狼的理論蒙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