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迫害兒殘媳死 孫洪昌老父含冤離世

【正見新聞網2009年11月27日】

據明慧網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大法弟子孫洪昌七十多歲的父親,三年多來為兒子遭殘忍迫害的事來回奔波,於二零零八年開始患重病,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時含冤離世。
 
臨終前,老人還經常說:我兒子出來了,我的病就好了。可憐的老人臨終前沒能實現這個願望。這一切悲慘都源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如果沒有這場迫害,老人會享受天倫之樂。
 
一、千古奇冤無處伸
 
孫洪昌的妻子王秀霞,堅持修煉法輪功“真、善、忍”,多次被綁架,被迫流離失所,王秀霞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被撫順市公安人員迫害致死。孫洪昌的兒子孫峰在媽媽被迫害致死、爸爸被迫流離失所時僅十二歲,在恐懼中患病,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孤苦中離世。
 
自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關勇等七、八名警察用“劈胯”、暴力毆打等手段迫害使孫洪昌左腿致殘後,孫洪昌的父母為了保外就醫的事,曾數十次去撫順市公安局控申科、信訪局、政法委、清原縣公安局上訪。市裡說人關在縣裡,縣裡有權放人;找縣裡說人是市裡打傷的,必須找市裡,縣公安局的徐金榮等人以種種藉口哄騙兩位老人,就這樣來回推來推去的。
 
孫洪昌親友曾為孫洪昌請過律師,清原縣律師不敢代理,經友人聯繫在市裡找的律師,市裡律師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嚇下,案件代理一半時中途放棄了代理。
 
後來孫洪昌的身體狀況越來越糟,原來一條腿不能行走,現兩條腿都不能行走,上廁所都需要人背,血壓高達二百五。在這種情況下,大沙溝看守所所長祁成彬不但不放人,為了不承擔責任,反而使用手段將孫洪昌送到瀋陽大北監獄。孫洪昌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又被轉送到瀋陽東陵監獄。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當時已身患重病的孫父、孫母及孫洪昌的妹妹去瀋陽東陵監獄看望孫洪昌,當時監獄人員讓家人表態對法輪功的認識否則不讓見,有煉功的不許見。當時孫洪昌只能坐在輪椅上,雙腿仍然無法站立。九月一日,孫洪昌的家人再次去看望孫洪昌情況和上次相同。
 
十月十六日,家人又去看望時,看見接見大門口貼著拒絕接見的帖子,說是防止甲流傳染不讓見,直到目前仍然不讓見面。
 
二、王秀霞在迫害中慘死
 
二零零三年初夏,在原來位於撫順市將軍地區的看守所,一天深夜,隱隱約約聽見有一低沉的聲音在喊:“法輪大法好!”42歲的大法弟子王秀霞被綁架到看守所了,因不配合惡警,她已經遭受了嚴重的迫害,被強迫在小號裡坐鐵椅子。
 
第二天晚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重鐐的王秀霞,喊著:“法輪大法好!”,被幾個犯人抬著關入裡邊的女監號。第三天警察上班後,又用同樣的方法將其抬了出去。據說抬出去是坐鐵椅子灌食。就這樣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來,回來後惡犯將其雙手反背銬在緊挨廁所的暖氣管子上,因暖氣管子很低,所以只能坐在地上過夜。
 
王秀霞很少說話,她腿上、胳膊上都有牙籤扎的眼。大約八、九天後,她說話、呼吸都已經非常困難,就不再往外抬了,背銬和鐐子也摘下來了,就在監號內給她輸液,惡犯對她的打罵、灌食也同時進行。
 
有一天,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扶她上廁所,她蹲下很長時間便不出來,惡犯等得不耐煩就出去了。這時她很費力的小聲告訴旁邊人:她陰部和腋窩的毛髮已經全被惡犯拔光了,現在陰部腫得撒不出尿來,惡犯還用茶缸蓋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壓著推。
 
就這樣又過了幾天,王秀霞含冤離開了人世。六月十五日晚,撫順公安局通知王秀霞家屬說王秀霞死亡。家屬趕到後,看到王秀霞的遺體被冰凍著,人已脫相,家屬上前想看遺體,惡警不讓看,問死因時,惡警們沒回答出來。六月十七日上午,在家屬沒看一眼遺體的情況下,惡警將遺體草草入殮。
 
三、孫洪昌被劈胯酷刑折磨致殘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七八名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干裝修工作的孫洪昌非法抓捕,綁架到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以前叫天橋派出所)。當天晚上撫順國保大隊的關勇、郝建秀、趙大壯(郝建秀、趙大壯的名字不一定準確)等六名警察在場,關勇、郝建秀、趙大壯自報姓名,惡警對孫洪昌酷刑折磨,使用酷刑的主要是惡警關勇。
 
當天夜間十一點開始,惡警們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處,然後用拳頭用力猛打孫洪昌的小便處,惡警還覺得不夠狠,惡警用雙手劈孫洪昌的腿過頭。再後來用劈腿酷刑折磨孫,就是將孫洪昌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惡警用雙手劈孫的左腿(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殘忍手段,受過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難忍,痛苦難以用語言表達)。
 
在這個過程中,有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孫洪昌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了,將兩根木棍分別放在孫洪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腿上,然後再把孫洪昌的右腿扣在床上,惡警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痛的孫洪昌多次昏了過去。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就這樣一直折磨到早晨五點鐘。
 
惡警在折磨孫的過程中還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二千多元錢。
 
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之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用腳猛踢孫的左腳,惡警真是一點人性也沒有,一邊折磨一邊還問孫洪昌:痛不痛?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致使孫左腿殘疾,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不能自理。
 
派出所附近的居民一連三天晚上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惡人直到把他迫害的奄奄一息,三十一日把他送到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看守所怕孫死在看守所、拒收。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又是請客送禮,又是給看守所施壓,軟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孫洪昌腿痛的難忍,在看守所裡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整整躺了一個多月,期間看守所帶孫洪昌到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洪昌的左腿、左腳明顯的萎縮,左腿、左腳明顯比右腿、右腳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開庭以所謂“阻礙法律實施”非法判孫洪昌五年,從開庭到判決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規定。由於孫洪昌的身體不合格,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讓孫洪昌保外就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在中共“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下,至少三千三百二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初),無數個美好家庭被拆散。受迫害的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他們的親友和孩子都直接或間接的遭受迫害。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