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4月21日】
R ─ 記者 C:Carol Bowman
R:在你未有你兒子的經驗之前,你相信輪迴轉世嗎?
C:60年代末當我還是位大學生時,我有些研究佛教與印度教的經驗。我開始閱讀有關輪迴轉世的書籍,這對我極有意義。所以在這點上,我將用一種較抽象哲學層面的可能性而非事實層面的方式來說明。當我的孩子有這經驗,我非常願意接受這事實,並且我了解輪迴轉世可以是部份真實與個人的。我們也可以明白稚齡小孩自然地記得前世與死亡。有些事情發生在7歲左右,或許這些記憶會隨著心智上的發展模糊掉。通常我們較受限於事實,但我想很多孩子有這種記憶。
R:你以前就相信輪迴轉世之說,那麼你兒子的經驗是否對你有任何的改變?可否就你在你的生活,輪迴轉世及家庭成員及其他人的人際關係的觀點上談談。
C:我認為我孩子的經驗完全改變了我對人生與死亡的觀點。他讓我了解到:生真的是死亡的延續。因為我想即使成人了我們接受輪迴轉世之說也只是在理智層面,一直到我們有些有力的證據才接受這是真的。有些事情發生在我們個人生活中這令我們相信,也看到了事實真相。
發生在我孩子身上的有記憶,特別是我兒子,他的經驗是如此明顯,而且結果是如此戲劇化。我想這幫助我了解為何我們會對某人有一種特殊的親近感,我們覺得我們對某人有深的關係。就我現在來看,我相信那是因為我們在前世已認識他們了。有時我們都一起再來這世,或者我們的生命是互有交集的,生命是有互有關聯的。它不是雜亂無章的。籍由輪迴轉世,我真的了解了我們如何互相牽連著,對我而言這是生命的基本。
R:說到關聯,你是否見過任何有關人在前幾世有業力關係而轉世到同一家庭或同一群體的典型例子?若有,可否談個例子?
C:我的頭一本書《我家小孩的前世》於1997年出版後,由於有網絡,所以我們建了一個網站,我也有一個電子信箱地址在這本書中。於是我開始從世界各地收到很多例子。
有些家長發現這網站或這本書並想與我分亨他們的故事。尤其在美國,西方世界,父母親不願論及此事,認為這違反了主流信仰。所以我發現當人們寫信給我時會說,「請別認為我瘋了,但我認為10年前我去世的祖母是我4歲大的孩子。這是為什麼我會相信這個。他們會從頭至尾查看孩子行為的項目每一件特殊事項皆符合這位母親。或者3歲孩子會說些有關這祖母的生活而這是3歲孩子不可能知道的。或者這3歲的孩子會看著家中的像本看著有祖母的家庭照片並說,「我記得當我們野餐時,泰得叔叔掉下船,你曉得嗎?他們知道了那些他們原本不可能知道的事。
就這樣,我收到越來越多的案例,後來碰到一個非常特別的例子,是從一位芝加哥婦女那兒來的。她有過一個兩歲的兒子死於神經瘤,當時全身都是瘤,非常可怕的病。他叫傑母斯(James),他有一顆很大的腫瘤在左眼的後邊,以至於左眼失明了,還有一顆很大的腫瘤在右耳,後來被切掉了,醫生還插過管以致在脖子上留下了疤,這些就是他臨死時身體上留下的特徵,他當時兩歲,病發僅僅兩個月就死去了。13年後,他的母親凱希(Kathy)有了第四個孩子,這個孩子叫Ched,是破腹產生下來的。醫生告訴凱希說,我們有個不幸的消息,看上去你的孩子左眼失明。凱希聽到後非常震驚,但她非常感激孩子還活著,他們把孩子抱給她,她馬上發現孩子的脖子上有個手術疤,她還注意到右耳後面有個象瘤的東西。她問:這是什麼?醫生說,哦,那點東西沒什麼,以後會消失的。她又問:那脖子上的疤呢?象手術縫的針呢!醫生說:哦,那就是出生時的胎記。
這是凱希第一次抱這個孩子,可她感覺是那樣的熟悉,她感到與這孩子有一種特別的親近感,她明白了,一下明白了,這是James再生,是第一個孩子的再生。那時他的行為就開始很象死去的哥哥,舉止習慣都象死去的哥哥。4歲時,他開始談論James的過去生活,那是他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他要一些特別的玩具都恰好是屬於第一個孩子的。有一天,他走過去對他十位兄弟說,我在這呆過,得病死了,現在我又回來了。
這時凱希知道自己對這孩子是大兒子轉世的猜想得到了證實。這個例子非常複雜。但它是我第二本書的核心故事。我了解到,三年、五年、十年這樣很短的時間內轉生在同一個家庭的情況經常發生。它發生的頻繁程度遠遠超過我們意識到的。我們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資料來說明它到底有多頻繁。
在我看來這種現象真是精彩。看起來我們在轉世時是可以作選擇的,因為如果轉世只是隨機的過程,我們就不可能看到那麼多同一家庭轉生的例子。所以,有一種東西,有一種意識,一種自然的法則,引導著靈魂,使他回到同一個群體、同一家庭中。仔細觀察這些案例,看起來一些家庭中有點未完成的事情,或許死去的孩子想回到同一家庭中,或許祖父很喜歡家庭中的某一個人,還要回去和他們在一起。所以,有一種愛,一種未了之事,或許還有別的因素,使得靈魂回到同一家庭。當然,我們還不能完全理解這種現象,但從這些案例中我們能得到不少啟示。
看了成百上千的案例後,我開始看出一些規律,我開始尋找一些方法幫助做父母的區分什麼是前世記憶,什麼只是兒童戲言。
我發現第一個要素是孩子的年齡,7歲以前的孩子隨時可能回憶起前世。所以,如果你的二歲,三歲或四歲的孩子開始談論他以前是大人,或者他以前是怎麼死的,那是一個信號,或許那是出於前世記憶。當孩子們敘述這些記憶時,他們非常嚴肅,直接了當,有板有眼的,那些兒童戲言,你能聽得出它非常戲劇化,象這樣,哦,我是大人時,我是公主,象唱歌般的口氣。但當孩子們談論前世時,他們會嚴肅地說,你記不記得我死過,他們非常直接了當地去說,父母通常會停下手上的活很注意地聽,他們看得出有重大事情要交待。
另一個引起父母注意的特徵是三歲的孩子會說一些三歲完全不可能知道的事。例如,戰爭期間怎樣戴防毒面具,或者,炸彈要掉下來了。或者一些孩子以沒有接觸過的事情,有時候就像,「我做母親的時候,有六個孩子,我們沒有車,我們騎馬。」當兩、三歲用這種口氣談論這樣的事情時,可得注意了,他們可能在提起前世的事情。有時,他們知道很多細節,會用一些平時不用的詞。
曾經有一位三歲的孩子告訴母親,她過去是一位婦女,叫瑪麗(Mary),瑪麗不是她這一世的名字。她說她死於某種病,那是一個19世紀的專用詞,現在已經沒有人用了。孩子說得很可能是真的。
有的時候,孩子們有類似我兒子這樣的特別行為。他害怕隆隆的聲音,他又談論戰爭。所以這種表現和講的故事聯繫上了。通常,如果一個孩子有多次陳述,他們會一遍一遍地重複同樣的故事,同樣的細節,在相當一段時間裡,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故事都保持不變。當孩子學會新的單詞,語言表達能力更強時,他們會使故事更豐富,但故事的梗概還是一樣的,不隨時間改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