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張兆森在法庭遞交起訴江澤民刑事控告書

【正見新聞網2015年05月18日】

湖北省襄陽市法輪功學員張兆森,2015年5月15日在襄陽中級法院被非法庭審時,在法庭上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庭審的檢察官收了控告書。

2014年10月,張兆森被當地派出所以在網上傳播真相為藉口關進看守所,2015年5月12日,接到襄陽高新區法院的通知,稱5月15日下午3點,在襄陽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兆森〝利用網絡傳播法輪功真相〞一案。一般案件是二審才到中院。看來高新區法院在踢皮球,直接將案件交到中院。

2015年5月15日,張兆森被非法庭審結束,當庭未宣判,取保候審回家。張兆森在法庭上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庭審的檢察官收了控告書。

此前,5月11日,張兆森以通過郵政快遞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六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人稱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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