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眾大規模控告江澤民 前檢察官支招

【正見新聞網2015年06月08日】

近期出現法輪功學員大規模控告江澤民的現象引起一位大陸前檢察官的關注,他留意到其中有不少自己家鄉的人,覺得備受鼓舞。他通過自己經歷的幾個片斷說明,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多年的污名化的環境中,控告潮對民間了解真相非常重要,並說明其所起到的作用。

他回憶,當年江澤民將法輪功定為X教後,很多民眾受蒙蔽或被迫在會上簽名支持鎮壓。當中共被曝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時,連他這樣開始就反對中共鎮壓的人都不敢相信,直到今年中共兩會之際,因高層博弈,前衛生部長黃潔夫側面將周永康拋出承認這個罪行。他極度震驚表示:“太令人髮指了!”他還建議所有的受害人以戰爭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聯名訴江,並呼籲國際社會應當履行公約盡義務,逮捕、審判江澤民。

國內這麼多法輪功學員勇敢提出控告令人鼓舞

安徽合肥前檢察官沈良慶近日接受大紀元採訪,他說:“我注意到最近全國各地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為受迫害的事情向當局控告江澤民,包括我家鄉安慶也有不少法輪功學員提出這樣的控告。我在網上轉發過這方面的消息。”

他表示,此前針對江澤民當局從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大規模迫害的過程中,很多流亡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犯罪行為向相關國家的國際法庭提出過控告。“眾所周知,中國是一黨專政的國家,從法律層面來講,國內控告有困難,暫時無法進入訴訟層面,所以一直以來也沒有這方面的動作。但最近我感到很受鼓舞,這麼多法輪功學員勇敢地站出來,直接從個案層面,就非法拘禁、行刑逼供等,涉及到具體刑訴罪名提出控告。

我還在網上提醒可以進一步提出集團訴訟,從國際法的先例來看,江澤民的這種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是有組織的大規模的迫害,實際上受害者可以聯名訴訟,加上戰爭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

中共長期污名化 用邪教之說騙民

沈良慶表示,長期以來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污名化,令很多人受蒙蔽。“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扣上X教這頂帽子。中共迫害早期用這個污名給法輪功造成很大困境。當局在大陸很多地方組織民眾簽名反對法輪功。我當時在山東打工期間,我告訴去參加反對法輪功簽名活動的同事:‘你怎麼那麼糊塗,其它國家確實有追究邪教的成員刑事犯罪的事情,但這跟法輪功是兩回事。(法輪功)因為信仰而遭到政治迫害和因為刑事犯罪而受到法律追究是兩件不同的事,共產黨故意在渾水摸魚。’”

為方便迫害 對異議人士貼法輪功標籤

沈良慶介紹自己親身遭遇和親眼所見,警方為了迫害方便,給異議人士貼法輪功標籤。他說:“他們為了監控方便,跟我們小區保安竟然不說我是政治犯、異議人士,卻說我是法輪功。

我去年去南京參加一個異議人士的婚禮,被南京警方綁架到一個派出所,碰到一個也被抓的人。一開始我們不認識,我以為他是小偷小摸被抓的,然後我聽到警察說他是法輪功,我才主動跟他聊,一說才知道他是因參加婚禮被抓。”

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從不相信到相信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虐殺並謀取暴利的罪行因為太慘烈、太邪惡,包括沈良慶在內的很多反對中共暴政的異議人士、維權人士開始都不敢相信,甚至有不少人因此誤解法輪功團體。

沈良慶說:“當年納粹的奧斯維辛集中營屠殺猶太人,甚至把猶太人皮做燈罩,行為令人髮指。現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比起納粹有過之而無不及。一開始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最近中共內鬥,為搞周永康,中共內部把這些資料抖出來了。比如黃潔夫接受媒體採訪時就含含糊糊提到器官移植問題的罪行涉及到了周永康,很含蓄地承認了這方面的罪行。”

官方含糊證實,令沈良慶極度震驚,他說:“這確實令人髮指。活摘器官行為就個案而言涉及到法輪功學員的生命權、健康權被剝奪的問題。從中共而言,是中共集團犯罪,包括江澤民。因為當時迫害法輪功的指令也是他親自下的,所以江澤民是罪魁禍首,江澤民和中共都犯下了反人類罪行。”

控告為追究江氏集團反人類罪行留鋪墊

沈良慶認為,現在法輪功學員因為自身受到政治迫害,追究江澤民本人或相關的“610”成員、迫害的警察等這些具體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是非常有必要,有助於了人們了解真相。

他說:“海外信息自由,大家都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但在國內信息嚴控、中共污名化的情況下,法輪功成負面的形像。中共的宣傳起了蒙蔽作用,這麼多年來通過法輪功學員自己的努力,不斷說明真相,潛移默化地起到一定糾正作用。但是我想輿論工具畢竟掌握在中共手裡,大多數人還是會受到這種污名化的輿論宣傳的影響。

法輪功學員通過這種訴訟,雖然暫時在國內法律層面上而言,不能追究江澤民的責任,但我想讓老百姓了解法輪功究竟是怎麼回事,中共當局江澤民集團是怎麼迫害的,讓民間了解真相是有非常積極作用的。這也為下一步追究江澤民集團反人類罪行留下一個鋪墊。”

控告也是一種態度 非常有價值

中國是一黨專政,不是法治國家,不少人可能覺得這種起訴沒用,沈良慶表示:“從輿論宣傳角度來說非常有用,他是一種態度,可以引起國內民間和國際社會的關注,這是一個方面的價值。”

另外從法律角度他也認為有價值:“假如有一天中國實現民主化,對中共官員的罪行問題,國際上有二種做法,一種制定新的法律,一種沿用當時的法律。假如沿用當時法律的話,涉及到訴訟時效問題。現在提出來是非常有價值的。現在即使不會受理,我作為受害人提出我的訴求,那麼將來我追訴是個依據。僅僅是當局或法院,由於你們徇私枉法沒有受理,這是你們的責任。”

國際社會應當履行公約盡義務逮捕、審判江澤民

沈良慶認為,從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除法輪功團體外,受中共迫害的人很多,包括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大屠殺,一直持續到現在出現很多的訪民,這些受迫害群體非常大,數目可能上億,都可以提出控告,共同追尋法律正義。

他稱讚道:“法輪功學員這方面做得很好,在國內法輪功學員最近以個案開始起訴江澤民集團和相關迫害的警方人員,此前在海外,法輪功學員早就在相關的國際法庭起訴江澤民集團,我覺得這些都非常有意義。”

沈良慶也呼籲世界各國履行公約,他說:“國際社會需要援引相關國際法和公約,比如1980年中共簽署的反酷刑公約,相關國際組織,比如國際法庭、聯合國、所有簽署這些公約的國家應該有義務,一旦江澤民等相關人員出國,就應該盡義務逮捕他們、審判他們,去追究他們相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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