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遭迫害幼兒不能免 山東女教師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24日】

“我被非法勞教前,孩子剛滿周歲,還不會叫媽媽。等他會叫媽媽了,又找不到自己的媽媽。一天,我母親帶他在街上玩,他看到一頭母牛帶著一頭小牛,就說:小牛的媽媽在這裡,我的媽媽在哪裡?我母親聽了不禁老淚縱橫。”——這是山東省海陽市中學教師王雪梅女士敘述自己及家人遭迫害中的一段情景。

現年四十二歲的王雪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至少被綁架四次,曾被非法勞教兩年;遭受的折磨包括:吊銬、拳打腳踢、蘸水扇耳光、被戴上背銬腳鐐扔在室外的雪地裡凍、與剛滿月的孩子一起半夜三更被警察扔在荒郊野地;還曾遭一群監控人員強行住進家裡不走……

鑒於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王雪梅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將控告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寄給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以下是王雪梅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以及一家人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脫胎換骨的變化

我是一九九八年春天接觸到《轉法輪》這本書的,感到這本書能教人做好人,還能祛病健身。學煉不久,我的身心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修煉法輪功至今,我身體一直健康,沒有了生病的痛苦,節省了不少醫療費。在家庭生活中,我和公婆相處融洽,家裡有什麼活我都搶著干,一家人其樂融融。

在工作、生活中,我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遇事為他人著想,不再斤斤計較個人的得失。我們辦公室有剛畢業的老師,在工作中有不懂的問我時,我都詳細的告訴他,毫無保留(而在學法輪功以前我是不會這樣做的)。他感動的說:“你真善良。”在教學中,我真誠的對待每一位學生,去掉對孩子的偏見,給他們講做人的道理,使他們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價值,學習起來也更加有了動力。有的學生家庭生活比較困難,費用交不上,我就先幫他交上,免得學生產生自卑感。學生們都說我變了。我自己也能感覺到自己的變化,心情放鬆了,人也變的快樂起來,全身有用不完的勁。學生也好管理了,教學成績更是全市名列前茅,校長都興奮的說沒想到我能取得這樣的好成績。

我及家人受迫害的經歷

但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卻對法輪功發起了鬥爭式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指令下,我及我的家人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後,我(我懷孕四個多月)及我的丈夫等十幾位老師被劫持在海陽的洗腦班迫害十幾天,我們被強制寫出不學不煉的保證。我們還被強迫參加所謂的揭批,被要求錄像,這使我們的人格受到極大侮辱。我和丈夫此次被扣工資兩三千元,沒有給收據。一九九九年八月,教委強迫我們親屬交了三萬元的保證金,半年後才放我們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底,我正在坐月子,學校每天派五、六個男教師侵入我們家裡監視,包括晚上,嚴重的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丈夫再三要求他們晚上從我們家出去,他們不走,非要在我家裡住。在這種情況下,我丈夫說要打110報警,他們才退出我家房子,但仍然在外面監視我們。我丈夫被迫寫了一份辭職申請,請他們不要騷擾我們及家人、父母,但他們仍然對我們肆意騷擾,包括正月初一拜年時他們都到我家裡跟蹤、監視。

在如此的不公正對待下,丈夫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擺脫監視去北京上訪,被單位人員和海陽派出所的截訪警察綁架回海陽,關在海陽拘留所近半月。從此以後,他的工資一直被扣,並且學校又從我每月的工資中扣,共被扣了近八千元,同樣沒給收據。

每逢中共開會、過節、假期、敏感日等等,我們都會被騷擾、監控,丈夫還會無緣無故的被帶走洗腦、拘押、上刑。我真的想不通我們就是說了句真話就遭到如此非法的迫害。於是,我被迫於二零零一年寒假抱著孩子去了北京上訪。一月二十四號中午,我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剛上警車,警察就抓著我的頭髮對我暴打,當時我還抱著剛滿周歲的孩子。車上裝滿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後來我們被送到北京市平谷縣的拘留所。在拘留所人員搶走我的孩子,四、五個人對我拳打腳踢,有的手裡拿著膠棒打我,我被打倒在地,爬起來他們再把我打倒。打累了他們把我的雙手銬起來,幾個男的摁著我的胳膊和手,一個女的使勁拽著我的頭髮,強迫我摁手印後,我又被戴上背銬腳鐐、扔在室外的雪地裡凍。從中午到晚上十二點都沒有讓我和孩子吃飯、喝水。後來孩子哭得他們受不了,才把我放了。晚上十二點以後,他們開著警車把我和孩子、還有一個七、八個月的孕婦拉到了荒郊野外扔下車,他們就跑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我在學校上班時,被郭城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海陽市拘留所。二月七日我被帶到海陽市公安局,“610”警察於正高等人把我雙手背銬在椅子上,不讓吃飯,蘸水扇耳光,拳打腳踢。把我一隻眼睛打的烏青。整整折磨了我兩天兩晚,又把我送回拘留所繼續關押。二月七日,海陽市公安局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抄走了我家的法輪功書籍,並把我與婆婆綁架到郭城鎮政府關押半個多月,把我剛滿周歲的孩子強行扔給了我公公一個人照顧。當時我和丈夫都已被非法關押。我公公和孩子長期受到驚嚇,許多親友也被嚇得不敢和我們接觸,唯恐株連。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我被劫持到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轉化”,超時間超負荷的強制勞動,所做的奴工產品有纏線圈、做火雞等。

從勞教所出獄後,二零零二年八月,我先後去學校和海陽市教委要求上班,被告知不允許上班。按法律規定,我們教師的工資都是財政撥款的,也不知道他們把我的工資干什麼用了。

我被非法勞教前,孩子剛滿周歲,還不會叫媽媽,等他會叫媽媽了,又找不到自己的媽媽。一天,我母親帶他在街上玩,他看到一頭母牛帶著一頭小牛,就說:“小牛的媽媽在這裡,我的媽媽在哪裡?”我母親聽了不禁老淚縱橫。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六點多,我下班後接七歲的孩子回到家(當時我在煙臺租房子住)時,發現三個男人已經非法侵入我家,我家中所有的櫃門敞開著,被翻的亂七八糟,財物被洗劫一空,包括電腦、印表機、現金二千元、手鐲等物品。他們還肆意打開我家的酒喝,酒瓶酒杯擺滿了桌子。這三人不容我查看就把我和孩子綁架到煙臺北大西街派出所。

當天晚上,我和孩子又被海陽市“610”警察於正高綁架到海陽,孩子被扔給了農村的公公婆婆。當時我孩子是煙臺塔山小學二年級一班學生,被迫輟學。我被劫持到海陽市公安局後,於正高把我單手吊銬在牆上,手離地面約二米高,不許我睡覺和吃飯,也不讓我上廁所。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上午十點,我一直被這樣吊銬。然後把我放下來,於正高對我拳打腳踢,我被打的倒在地上,全身顫抖。兩天後,我又被關押在海陽看守所一個月。在看守所我被強制勞動加工毛衣線頭,每天從早上六點多一直干到晚上八、九點。

在海陽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於正高等人又把我綁架到煙臺黃務的押運中心洗腦班。洗腦班的人員,不讓我睡覺、不讓上廁所、扇耳光、輪番圍攻我……我又被強制洗腦了十多天才放回了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天,海陽市“610”警察於正高等四、五個人,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搜查了我在煙臺租住的家,並強迫我們在奧運期間每天電話匯報我們的行蹤。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下午,海陽市“610”的於正高、紀辛濤等人,非法闖入我家搜查,搶走了我家的兩台筆記本電腦。我丈夫在單位被他們綁架,在民兵訓練基地被非法關押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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