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迫害 瀘州工商局幹部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30日】

四川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幹部梁文德,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郵寄控告狀,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
今年六十歲的梁文德,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非法開除了公職、被關洗腦班迫害五次、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四年半、被酷刑折磨數次,直接經濟損失幾十萬元,給我身體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我經濟和生活上造成了嚴重困難。使姊妹、姨侄受株連,兒子受歧視等。

以下是梁文德敘述遭迫害部分事實:

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我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半,我從看守所再次被送到楠木寺勞教所五中隊,被交給兩個吸毒犯包夾。被敘永縣吸毒犯張君林兩次用穿起膠鞋的腳踢、打後背、腿子和嘴巴、侮辱人格。十月十日轉到七中隊,遭到更加殘酷的迫害,受盡折磨,不但天天罰站、面壁、限制解手、休息等等,同時每天還要被強迫聽猶大念長春王志剛、寧劍鋒夫婦寫的、張小芳隊長強逼每個學員用三十六元錢買來的專門誹謗大法的三本書,以及專門捏造的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其它書和劉石華、馮今源、王渝生的誣衊、誹謗法輪大法的電視錄像講座等等,連環似的高強度灌輸洗腦。在上述手段無效的情況下,張小芳改用更加殘酷的手段,限制食量。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開始,不屈服的人每天只吃三分之一,實際每頓只有一、兩口飯和一大磁碗湯,斷絕其它任何食物,限制大、小便,晚上餓得心慌難受,不能入睡,不轉化的還隨時被打、站、蹲、跪、銬、捆綁等等。

在上述手段都無效的情況下,迫害再次升級,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隊長張小芳採用了二分隊包組幹事毛玉坤的灌水毒計,不妥協的學員開始全部被灌水,兩個小時灌一杯,每杯約二斤,不吃就強行灌,有的耳朵裡、衣服上、頸子上、背心裡都是水,而且灌後禁止大、小便,不准屙、不准睡,只准站著,不准亂動,屎尿屙在褲子裡、棉褲、棉被上,打濕了包夾人員就扔,強逼用乾衣服脫來擦地下的尿,擦後扔掉,有的衣服、被子都被扔完了。還要罰買帚帕拖地。

為了加大迫害力度,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七中隊隊長張小芳挑選來三十名雜案作為打手,張小芳指使並夥同打手用拳、腳、電警棍將五十多歲,堅修大法、說真話的原廣漢市農機局工程師楊華蓮輪番暴打致楊遍體鱗傷、鼻青臉腫,左半邊臉全是紫黑色的,爾後將她銬在禁閉室,把她吃、穿、用、墊、蓋的東西全部扔在壩子裡,張小芳打人太狠累倒了生病,卻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楊華蓮打她,要楊華蓮賠醫藥費、誤工費一千多元,楊華蓮不服,說她沒打人,不簽字,張小芳就叫三個吸毒犯扯著楊華蓮的頭髮和手,強行將楊華蓮按在桌子上簽字、按手印。楊華蓮回家後,揭露了張小芳的暴行,張小芳知道後,當眾揚言要把楊華蓮整進監獄,並找了猶大李金文、羅章壽寫假材料報復楊華蓮。

有的大法弟子堅持不妥協,被整瘋、整殘、整死。樂山某廠大學生高燕被整成了瘋子,成都張鳳清、張四清、祝霞、廣安胡修春被整成了神經病,南充馬青春被灌大糞等被整成了神智不清,樂山工行胡瑞蓮被整成駝背、手腳腫大變了形,會理縣糖果廠廠長,人大常委委員羅俊玲,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來七中隊後,因堅持信仰,不向惡警屈服,因此遭到了更加殘酷的折磨。她被惡警吊起、捆綁、電棍電,並長時間不準她睡覺,每天六個人看管她,只要一合眼,包夾人員就打她,並不准她大小便。羅俊玲因此絕食抗議。由於在勞教所長時間的非人迫害,致使羅俊玲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被釋放回家時都已經神志不清了,不會說話了,叫她回家都不知怎麼做了。回家後不久,即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不到四十歲極度痛苦的羅俊玲就離開了人世。

目睹朱銀芳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多鐘,成都和西昌吸毒犯莊小玲、陳凌燕等在三樓,強行對成都大法弟子朱銀芳灌藥被落進了氣管而發出嘔吐不出來的聲音;十一點多鐘陳凌燕、莊小玲等四人又強行將朱銀芳從三樓拖到底樓扔在壩子頭曬太陽,這時全中隊的學員正在壩子裡吃午飯,看見值班警察潘蓉跟在朱銀芳的身後,緊接著朱銀芳便在壩子裡頭坐在地下舉手發正念,潘蓉便縱容西昌吸毒犯陳凌燕、樂山吸毒犯章燕將朱銀芳推倒在壩子裡,兩個人雙腳站在朱銀芳的兩個膝蓋上使勁踩後,將朱銀芳拖到七中隊澡堂裡把門關起,把我們攆進寢室不准看,過後不久,在樓上的人都聽到朱銀芳斷斷續續的慘叫聲,幾次後就聽不見了。下午大約二、三點鐘,惡人才去找醫生,來了兩個護士,無法處理,又找來了一個醫生,這個醫生直截了當的說:“這人已經死了,不是休克!”兇手為了掩蓋罪行,把所有人又都關在樓上,不准往外看,然後匆忙收拾現場。

二零零四年八月,我勞教期滿回家後,原四川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局長、書記林皿已因受賄逮捕入獄判刑五年,又印證了迫害好人“善惡必報”的天理。

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上午,我到家鄉瀘州市龍馬潭區雙加場上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譚仁明舉報並夥同街村惡人胡龍濤非法強行將我用繩子捆綁在樹上,等龍馬潭區石洞派出所的值班警察所長來後,胡龍濤又跟車押送我到石洞派出所,值班所長非法強行搜我的身,把我包裡救人的真相幣和優盤搶去了。然後龍馬潭區國保的化名王一的做了筆錄,叫我簽字按手印我沒配合。過後龍馬潭區國保大隊王一、張某某等人把我押到龍馬潭區公安分局底樓,然後由“610”、國保大隊長王繼華帶王一、王誠、張某某等幾人押著我夥同江陽區“610”、國保大隊長林敏共六、七個人強行非法抄了我的家,強行將我綁架關押在瀘州市納溪看守所裡。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由瀘州龍馬潭區國保、檢察院構陷、龍馬潭區法院誣判我四年半。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把我押送到簡陽縣養馬鎮四川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在那裡我遭受了長期勞工迫害、強制洗腦、長時間罰站。在出冤獄前一個月都還在罰站、洗腦等,我在這裡艱難的熬過了三年零十個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點鐘左右,我在家中被城管協管馬學文、管段警察張衛華、龍泉社區書記江霞、社區管法輪功的主任付蓉、南城街道政法委書記陳強,街道綜治、維穩辦主任陳新德、江陽區“610”人員綁架到納溪“建陶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還被脫光衣服搜身。

我被迫害多年來,兒子也受恐嚇歧視。一次,長大成人的兒子當著我的面放聲大哭:“您知道我這些年是怎麼過來的喲?”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作為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也到了該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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