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15日】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到八月十二日,上海市六百四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江澤民。僅上周,八月六日到八月十二日七天內,上海市共八十九人控告江澤民。
翻開一篇篇控告狀,裡面凝結著法輪功學員開始修煉大法的欣喜、感恩,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心路,以及由此得到的身體的健康、道德的昇華,以及給社會、工作、單位、家人帶來的和諧和好處。
然而,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權代法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上海市公檢法、基層單位、看守所、監獄等成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對眾多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洗腦、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深深的傷害和痛苦。
上海汽輪機廠退休職工邵鴻珍多年遭迫害
邵鴻珍,女,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出生,上海汽輪機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在原工作單位教育科階梯教室,一連七天,觀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濟南講法錄像及教功錄像,被李洪志大師博大精深的大法所震撼,開始修煉法輪功,至今已近二十年。原來渾身上下長期困擾她的精神、睡眠、食慾不佳,關節炎、婦科病、至少三處明顯的潛伏癌症症狀消失,嘗到了沒有病的輕鬆與幸福。
但是,邵鴻珍在看守所、監獄,被監管期間遭到了嚴重的體罰虐待。邵鴻珍女士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關進徐匯區看守所時被上‘約束帶’,一連幾天(大概是八天),在這期間,沒有脫過衣服,睡覺和衣躺下,我絕食反迫害,八天內,被王姓警長、王、吳或胡姓獄警(上海人吳與胡讀音相同),拖出監房,強行灌過豆奶,我不配合,草草了事。到第八天(大年初四)被拉到上海監獄總醫院(提籃橋監獄內),由於我繼續絕食反迫害,四肢綁在床腳,胸前橫一根綁帶,插上胃管,每天灌食。”
“二零零七年一月,由於煉功,被上銬,當時在上海市女子監獄二監區,主管警官姓苗。因為我不轉化,她們用手抓我的大腿根、胸部,用水筆尖刺、小拖把柄打,最後小拖把柄打在凳子上折斷了。二零零七年到二零一二年,女監的一至四樓禁閉室我關了個遍,施以各種侮辱、酷刑。”
退休高級工程師崔保坤屢次被關押 在女子監獄遭受過迫害
崔保坤,女,七十三歲,退休高級工程師,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控告惡首江澤民。崔保坤女士說:“一九八二年以來,我出於好奇曾練過一些氣功,想改變身體疾病纏身的狀況,主要是心臟不好及神經衰弱等等,但不見好轉。直到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才使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心靈不斷淨化,特別是反覆讀《轉法輪》這部天書,我明白了人生真諦,及傳統文化中關於‘修煉’的內涵。淡泊名利後,與世無爭,心情開朗。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重德向善,努力做個遇事先為他人考慮,先他後我的好人。”
崔保坤講述:“由於我堅持修煉法輪功,江澤民首惡及其犯罪集團對我施以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我被非法刑拘在寶山區看守所四十三天。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八月一日及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零三年的大年前(兩次共約一百天),我被強行綁架到上海市法制學校(洗腦班)強制洗腦,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次被寶山區國保綁架,並被寶山區法院非法枉判三年,押送到上海市女子監獄迫害。”
原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王兵科遭受酷刑
王兵科,男,三十九歲,教師,原上海市宜川中學教師,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王兵科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王兵科說:“一九九八年,我在就讀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期間,因個人感情問題患神經衰弱,痛苦不堪。就在我最最痛苦的時候,開始翻閱《轉法輪》,幾天時間,我的痛苦徹底消失,整個人精神煥發。我牢記李洪志師父講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處處考慮別人。我感到自己的心越來越純淨,身體也越來越好,整天樂呵呵的,生活非常幸福。 法輪大法也成為我的終生信仰。”
“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江澤民的授意下,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八月,我被上海普陀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年十一月,被再次關押在上海閘北區看守所,後被關押在上海市勞教所(豐農場),期間遭受酷刑,如:長時間不讓睡覺、反坐小板凳、拳打腳踢等等。二零零七年三月被上海閘北區關押,後判三年緩刑,隨後二零零八年三月被綁架到上海青浦洗腦班(上海青浦法制學校),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轉至上海提籃橋監獄直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在提籃橋關押期間又遭受酷刑:關小房間,罰坐小凳子。從監獄回來後,學校逼迫我辭職,至今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起到二零一五年,由於江澤民的一手造成的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給我及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痛苦。”
退休教師法正平身心都受到極慘重迫害
法正平,男,六十九歲,退休前是上海洋涇中學教師。法正平在控告書中說:“我是一九九五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按照真善忍三字做人、做事、工作或生活,我深知我這樣做有益於我的學生、我的單位,有益於中國社會,也有益於中華民族。一九九九年以來,我遭遇各種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劫持到派出所、旅館、看守所或不知名的地方,始終只是說:‘有事’,接著就要我上車,在多人押送下送到一個地方,身邊總是有多人看守,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接著就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也是二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我又一次被劫持,被關押在提籃橋監獄,非法判刑三年。在被勞教或判刑的七年中,我始終遭受著虐待、酷刑、侮辱、被長期挨餓與強制灌食、被強制灌隱藏的藥物、長期每天只能睡二個小時;夏天高溫時卻被套上厚毛衣,再套上羽絨服,再用約束帶捆綁,然後再用細繩緊扎手腕,連續二十多天兩次;四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用七根繩子綁在鐵柵欄上等等,造成我大腦萎縮,幾乎全部喪失聽力,視力、記憶力、思維能力大幅度下降,多次昏迷摔倒,血壓兩端都曾下降到零,無法行走,轉彎就會摔倒,抽出的血像摻了醬油的番茄汁,自己感到無法連接自己的思維,兩條大腿及以下包括腳趾都呈黑紫色花崗岩圖案,兩臂因長期捆綁呈煙黑色,骨瘦如柴,小臂都無力抬平,身心都受到極慘重的傷害。”
“在家期間,也一直遭受不明身份的人長期不分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時連續監視、跟蹤,甚至到親屬家吃飯或上超市、菜場都有至少兩人跟在相距不到一米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