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油田何麗華被迫害致死 妹妹狀告首惡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0月18日】

大慶油田供水公司(現大慶油田水務公司)法輪功學員何麗華,蒙古族人,曾連續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一年,一次三年),又被非法判刑五年,遭冤獄迫害共計九年;遭到過野蠻灌食、坐鐵椅子、打嘴巴子、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罰站、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八歲。

何麗華妹妹何麗霞不久前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以下是何麗華妹妹何麗霞代姐姐寫下的訴狀綜述:

我姐姐何麗華於一九九八年開始煉法輪功,並自此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姐姐久治不愈的嚴重類風濕病和坐月子落下的全身疼痛與嚴重的神經衰弱等病都煉好了,原來被病折磨的她,脾氣不好,修煉後也變好了,而且家庭和睦,其樂融融。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姐姐屢遭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判刑和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姐姐依法進京上訪遭到非法綁架,被劫持到大慶市薩爾圖區薩北拘留所非法拘禁半個月。

二零零一年,“兩會期間”,大慶市泰康縣公安局企圖綁架我,安排人在我弟弟家蹲坑三天,三月十五日,又出動該縣全部警力把泰康縣的各交通要道全部堵截,全然不知內情的姐姐那天剛好去弟弟家,剛到那兒就遭到綁架。

姐姐被劫持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所。戒毒所獄警為脅迫姐姐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天天逼著看、聽誣衊法輪功的宣傳材料,逼寫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姐姐為維護信仰,拒絕他們的要求,被獄警侮辱是精神病。

二零零二年,姐姐被再次非法勞教三年,再劫持到哈爾濱女子戒毒所。在戒毒所由於她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致使大小便失禁,吃什麼吐什麼,被保外就醫抬回家,在此期間,戒毒所所長陳桂清還多次帶人上門騷擾。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姐姐在大慶市百貨大樓被單位經警劫持,後被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她絕食抗議迫害,達二個月之久,其間遭遇警察李某拳打腳踢、野蠻灌食和坐“鐵椅子”等酷刑折磨,致使身體虛弱,大小便失禁。

這次綁架,姐姐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在監獄,姐姐又遭到身體與精神的雙重迫害,經常被女犯打罵、強制看誣衊法輪大法的栽贓性宣傳品。

二零零六年四月,獄警陶叔萍指使女犯肖麗華、張靜、王丹、吳東會等對姐姐進行圍攻,姐姐雙手被背銬在鐵床上,他們打姐姐嘴巴子,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還罰姐姐長時間站著、長時間坐小板凳,並進行野蠻灌食,姐姐一度被監獄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姐姐五年冤獄期滿本該回家,可是大慶油田供水公司銷售分公司車隊書記歐愛華把她從哈爾濱女子監獄劫回大慶,又非法拘禁在單位車隊一宿,第二天才讓回家。

長達九年的勞教與冤獄,致使姐姐身心遭到了極大的凌辱和摧殘,五年冤獄期滿出獄時,姐姐身體已經極度衰弱,骨瘦如柴,精神頹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姐姐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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